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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带上枪。”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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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乔杉大厦里,一名年轻的女孩从工位上站起来,腋下夹着一台平板,匆匆走向管理层办公室所在的走廊。
她是今年的新员工,刚从大学毕业,捱过了试用期。她虽然不是特定某个人的助理,但主要工作就和助理差不多,布置会场、来宾接待、日程提醒等等,都是她的任务。
她来到走廊最远端的那间办公室,确认了门牌上写的名字,抬手敲了敲门。
“请进。”
“乔总,楼下有一位先生找你。”
她快步走到他面前,递上平板。屏幕上显示的是入口闸机处的画面,镜头正对一张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的脸。
“我知道了,谢谢你。”
乔雨顺接过她递来的电容笔,在画面右侧弹出的黑色对话框里,勾上“允许访客进入”的选项。
他站起来,随小姑娘一起走出办公室。
平时,来找这位乔总的访客并不多,她很少有机会见到他,只是听同事间传闻,这位年轻的小乔总相貌俊美,而且,与已经离职的那位梁总之间,存在“不可描述”的关系。八卦之心人皆有,更何况她还是个年轻的女孩,正是脑内绮想无限的年纪,就不由得多偷看了他几眼。
乔雨顺黑衬衫黑西裤,身材笔挺,双腿修长,每迈出一步,裤腿下都会露出一截被深色袜子包裹的脚踝。当他超过她走到前面,带着一种天底下没有什么能伤害到他的气度,大步跨过走廊的地砖,她恍然间从他身上看到了离开的那位梁总的影子。
她记得每次进会议室给领导们送茶,都能听到他说“谢谢”;第一次她不会接投影仪,正对着地上一团乱七八糟的电线一筹莫展,是他蹲下来从她手里接过插头,轻声说“我来吧”;她因为缺乏经验,曾经在他面前犯了好几次低级错误,但他从来没有苛责过她……
乔雨顺见她落在后面发呆,便停下来等她。当她意识到自己让他等了,红着脸小跑跟上来,他朝她浅浅一笑。
“是让你想起某个人了吗?”
女孩子垂下眼睫:“不不,没有,只是刚才走神了。”
“你说实话也没关系,因为我也想他。”
被想念的人坐在窗台下,日渐发烫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他身上。
他已经提前过起了退休生活,那张曾经被他百般嫌弃的豆袋沙发如今成了他最偏爱的角落,每天都会在上面呆很长时间。
屋子本来就大,这会儿显得更空了,不仅没有人声,就连狗吠都没了。
他的长腿交叠在一起,膝盖上放着那台老旧的平板,他也不爱玩,只是拿在手里看看,因为乔雨顺喜欢玩它里面内置的傻瓜小游戏。
阳光晒得他周身温暖,不由得觉得脖子里的伤口有些发痒,抬手很自然地抓了抓。
他如今已恢复健康,却发现自己健康得毫无意义,因为曾经那些值得他拼命好起来的事,那些让他不顾一切想要活下去的理由,那些他想努力证明错误的判决,全都烟消云散了,剩下的只有他自己,孤独而没有价值地活着,没有目标,没有期待,没有想念……
他默默将头偏向二楼空着的客卧,那里曾经住过三个在他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第一个是李妍。
生命最初的十几年,在狭小逼仄的公寓房间里,这个爱穿高跟鞋的女人总是摇晃着浑身叮叮当当的饰品:“你还不够优秀!”
她会因为他只考了第二而用木尺打他的手心,她会赤身裸体地站在他面前,指着自己肚子上的妊娠纹和刨腹产的刀疤告诉他:“看看我为你付出了什么!”
后来,他长大、工作、挣钱,买了这套住宅,他邀请李妍来和自己同住。
李妍当时虽未到退休年龄,却已被公司提前劝退,理由是她的精神状态时好时坏。
她总喜欢疑神疑鬼,觉得全世界的人都要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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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喋喋不休着当时乔杉的少主夫人陆唯佳是个红颜祸水,认为自己提前退休都是她搞的鬼。
又过了几年,陆唯佳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产后抑郁而选择自杀,她却连连拍手称快,逢人便说这是苍天有眼。
可是很快,她又有了新的说法,她说陆唯佳的鬼魂就在她卧室里,每天深夜都来找她,搅得她无法安睡。
到了白天,她非常争强好胜,觉得自己没有老,坚持穿上高跟鞋,即使她衰老脆弱的脚踝已经不允许她这么做。
长久的失眠和不自量力的穿着最终摧毁了她仅有的健康,一次又一次扭伤的脚踝最后彻底骨折,并且羸弱到再也无法支撑她的身体,走出超过从床到门口的距离。
从那以后,李妍便被困在她说闹鬼的卧室里。
梁楚秋买了台当时还是稀罕物件的平板电脑给她解闷,还把原来房间中略显沉闷的装饰全都换成了活泼可爱的小动物花纹。
然而无论他怎么做都无法叫李妍满意,这个女人的疯病还是日胜一日。
他想着带她去看心理医生,想着给她治病,可每一次向她提起,她都会大吵大闹一番。
有一次,她甚至抓破了他的手臂,故意留长的指甲深深抠进他流血的伤口里。
“你爸爸骗了我,吴杉杉骗了我,你也骗了我。我本来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多么聪明,被你们弄成什么样了?我他妈怎么就被你们说成疯子了?”
她将自己的痛苦通过指甲传递给他,让他也感受到相同的痛楚。他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忍受,这么多年来的压抑、怨怼和积愤,在此刻都化作一股渴望摆脱这一切的力量。
他终于拿起枕头,用和当初李妍对待自己父亲相同的姿势,捂住了女人的脸。
李妍慢慢安静下来,最后全然不动。
他拿开枕头,冷静到不能再冷静地把食指凑到她鼻梁下面——
没气了。
第二个住这间屋子的是二毛。
在他将屋子里李妍的痕迹都打扫干净之后,从朋友家抱来了二毛。
二毛是那一窝最活跃的小崽,特别亲人,一见到他就朝他嗷嗷乱叫,走哪儿都跟着,贴得很紧,也不怕他穿鞋的脚踩到自己的狗爪。
他当时就想:这条是我的狗了!
在治疗卟啉症那段最痛苦的日子里,他不能出门,一天到晚陪着他的就只有二毛。
那时候她虽然还是一条小狗,却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的疼痛。每当深夜发病,他独自躺在床上,咬着被子默默忍受,二毛便会悄悄跑到他身边躺下,也不舔他,只是把绒毛厚实的背朝着他,随便他怎么抱。即使他痛到拔她的毛,她也不会吭一声。
时间长了,他都怀疑二毛是否能预感他的发病,就像在乔雨顺被他带回家的那个夜晚,她被关在阳台上,还不顾一切地想要扒开门进来,回到自己的主人身边。她知道他需要自己,需要她或许不怎么聪慧但至少忠诚的心。
第三个就是乔雨顺了。
那个小混蛋住在这里的时候是他最快乐的日子。即便是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