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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不停地往外涌流,融在浊绿湖水中。

他愈发往桥底避了避,躲入阴影之下。

“禀大人,御花园中并无摄政王身影!”

常达:“湖!给我搜湖!”

“是!”

他心里一阵肮脏无比的臭骂,太阳穴砰砰直跳,人却已经有些晕眩。

其实失了这许多血,方才便已经开始头晕,不过一刻不停地生死一线,他甚至都未发觉自己虚弱。

此刻,他这身子终于已是强弩之末,想忽视都忽视不得。

他靠着近岸的石头,隐在桥底阴影里,略微出了些水面,以便呼吸稍微自在些。

以为还能多撑些时候,不论如何欲逼自己多撑些时候,腿也掐了唇也咬了,可是,很快,四面士兵传呼声模糊不清,湖水一波接一波推绕在身侧,他渐渐身子都随着水波摇动,一晃一晃,连常达的粗吼,都迷离混沌。

常达的声音仿佛隔着水面:“……小崽子,今日便是他死期……!”

渐渐地,一切杳灭无息。

光和影轮转几回。

而后不知是何时何地,面前光景一页一页地翻,忽地余晖自漏花窗中斜穿而来,映得壁上那幅东海观音像印着花纹。观音像前,摆着一对人高的青花宝瓶,一张红木方桌。

他爹爹坐在桌前理着字帖。

常达在屋里溜溜转圈子,一面走,两只胳膊歇斯底里地扬着:

“小崽子!我早就说了,那崽子克我们褚秀,性子又凶犟,尽早将他送去田庄为宜!”

他爹爹叹气:“达兄,褚秀在他屋里摔了,是她自己不小心。玄白毕竟是我儿,是小皇孙……”

“皇孙又如何!莫非你唯这一个儿子!”常达骂得唾沫四溅,“明知他是个克母的八字,却还留他于东宫之中!这下好了!褚秀一双膝盖摔坏了,若是好不了,你我走着瞧!”

他爹爹只装忙,不抬头。

常达:“早跟太子爷讲过,留那崽子作甚!我这妹妹,全家当眼珠子似的宝贝着。达是最爱护这个妹妹!太子爷既欲借达之力继承大统,也该好生对待我这妹妹!”

他爹爹摇着头,却一言不回。

而后忽地又是他扒着门缝,窥见常达与常褚秀密谈那日。

他娘膝盖的伤好了个七八分,犹哭哭啼啼地在榻上坐着,连吹点风都要哭叫。

常达摸着她的脸,挺大个汉子,细声细气地哄了一阵,最后啐了一口:

“逆孽障!早死了完事!家门瘟神,偏还是个泼猴脾性,腌臜泼才,顽劣瘸犟!连他那间房都克你!”

常褚秀含着泪对他道:

“阿兄,这泼猴岂止是克我,前些日子,不知跟谁学了点拳脚,晔儿叫他打啦……此子决不可留!给他放出去,晔儿也清净,褚秀也安心!”

“他竟敢跟晔儿比划拳脚!?”

“打得可狠呢。那崽子不知从谁那得了把竹蜻蜓,晔儿见他有,自己没有,便从他那抢了来,结果,叫他好一顿拳脚相加!”常褚秀大哭,“你去瞧瞧晔儿,阿兄,你自己去瞧瞧……狂悖东西,褚秀是留不得他!”

“以你之意,给他放哪为佳?京郊庄子?”

常褚秀大叫:“京郊哪行!那岂非说回来便能回来!那崽子最爱抢晔儿东西,晔儿有什么他要什么,日后太子即位……”

两人顿时心有灵犀地住了口。

日后太子即位,东宫只能有一主。

“香江尽头,有一山名为天山,山上常年封禁,机关遍布,不与外人互通。把那崽子送上天山,对太子爷说是历练习武……送到山上去,说不准自己就作没了。”

常达附耳,粗糙浓髯蹭着女人耳廓,“即便死不了,上了天山,下山亦难,少说可以困他个七八年。即便他有命回京……我们的晔儿,

也已立了太子了。”

他食指顺着女人脸孔边缘一路刮下来,女人抿唇含羞地笑,常达手指一挑,“到那时,为兄会倾力辅佐我儿登基。”

而后光景骤然变幻,余晖投在观音像上,观音面容未变,那光的矩形却已斜了。

他爹爹依旧沉默地理字帖。

“我不要上天山!”他扯着常达的衣角,近乎撒泼耍赖地撕咬,锤他的膝盖,“我不要上天山!凭何李晔能留在京里,我却要去那鸟不拉屎之地!”

常达提腿,一脚将他抡飞出去:

“因你乃煞星种!”

他后脑勺磕在地上,哭都没有眼泪,嘶着凉气艰难望着桌前的人:“爹爹!”

常达一屁股坐在窗边的太师椅上,撩摆叉腿:

“太子爷,汝之大事,达必倾力相助。旁的事,达都不求,唯有这一件,望你依我!”

他爹爹于是更加沉默。

爹爹终究是没有依,常达为他的去留与他爹爹争执许久。

直到皇祖病危,暗流涌动,东宫将易主的流言传得漫天。

爹爹为足登九五,什么都依了。

十三岁那年的冬至日,天下鹅毛大雪。

他一个人上了天山。

那一年,他还小。

人人都知道他是不得太子和太子妃喜爱,被逐出洛京的。

寄身东宫的流浪狗,也是流浪狗。

是以,一朝皇孙,远上天山,无人相送。

唯有一个人。

那人不过一个贫民出身的孩子,无半点钱财权势,在他身边的人眼里,是看一眼都嫌脏的贱民。

却是这唯一的一个人,立在冰天雪地里,白雪满身,鼻尖脸颊都冻红了,郑重其事地和他说:

“小殿下,你有本事,又有大志向,是一定会回京的。”

他执拗立在风雪里,眼神如孤狼般狠厉不驯,一哂,斜望着东宫辉煌的殿顶:

“我若回来,绝不会只回这东宫,要上那金銮殿。”

那孩童垂首:“待您回来,我愿以您为吾主。”

他半垂下长睫,眼眉落雪,淡漠冷疏:

“你要想好。我若回来,常家人,非死绝不可。”

“当真。”那男孩耳尖冻得通红:“我愿做您的刀。”

他望着那男童认真但稚嫩的脸。

两个人是一样的稚气未脱。

可是,人心何等善变,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吧。

他未放在心上,一个人上了马车。

他未想到,恰恰是七年后,九曜逆轮开了,天山大火,他趁乱从一条小道,下了天山,返了京。

回到洛京,物是人非。

他爹爹已经登了基。

李晔已成了太子。

常达给他新择了一个母亲。

父亲继承大统,他成了皇子,亲弟弟一跃入主了东宫,他甚至有了一个新母亲。

所有这些事,连个上天山给他送信的人也无。

新的母亲倒是叫他体会了些母爱。谢贵妃为人温和宽厚,并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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