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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
他预想过宗锦有可能会失手——南宫门好闯,自然皇甫淳就更容易猜到,也更会有所防备。但他没想过宗锦会被俘,以宗锦的身手和谋略,还有性格,即便是当场战死,也不可能任由别人俘了他做人质。
赫连恒的脸色霎时间就白了。
“吊起来些,挪出来些,好让赫连君看个清楚。”皇甫淳不满道。
负责绑宗锦的两个小卒便连忙依言,将栓绳往外、外下拉,直至宗锦就吊在城楼屋檐的边缘,双脚离围栏都有两尺高,样子岌岌可危。
“最近宫里也不知怎的,总有些老鼠四处蹿,抓也抓不到,费了我好些心。”皇甫淳一面说,一面拔出腰间挂着的匕首,闲庭信步地走到宗锦身边,“好不容易,就抓住了这一只。”
他说着,目光牢牢锁着赫连恒,手却高抬,蓦地用匕首狠狠扎进了宗锦的大腿外侧。
“啊————”
“宗锦!!!”
那一瞬,血和惨叫和赫连恒的呼喊同时而起。
一直未曾真正清醒过来的宗锦,也终于醒来了。剧痛让他霎时间浑身冒汗,惨叫过后整张脸都扭曲了,好半晌都没有缓过来。
“怎么?赫连君认识这只老鼠?”皇甫淳假模假式地问,“这也太巧了吧?”
“……皇甫淳!”赫连恒抬高了声音,“有话直说!”
“直说,嗯,直说什么呢。”皇甫淳将匕首扔给了下属,又搓着手顺着围栏来回踱步,时而看下面的赫连恒,时而看他背后的骑兵,时而又看看血流不止的宗锦,“其实赫连恒,你我也算神往已久。”
“……”
“今日你站在这里是何目的,我们彼此心里都清楚。”皇甫淳道,“大局已定,千代已臣服于我;你这几千人,也只能像过街老鼠似的窜来窜去,真打起来,如何打得过天都城两万禁军?”
“……”
“你是倚仗你天元湖那些乌合之众吗?即便司马和尉迟倒戈,我手里仍有十万雄狮,你如何赢我?”
“……”
“但我比较善良,不喜欢赶尽杀绝,你看这样如何?”
“……怎样?”
“你即刻跪下,行叩拜大礼,向我俯首臣称;轲州仍归你赫连,诸侯王位我也许你世代承袭,但……”
“但?”
“但赫连的私兵必须归于朝廷,除轲州之外的封地也要收回。你仍是轲州之主,只要你老老实实上税纳贡,听命于朝廷,此次的事我可以权当不曾有过。”皇甫淳道,“这么大的呈延,我一个人,也管不过来,不是么?”
【作者有话说:因为现在作话只能写500字了,所以提前唠叨些话。
大概从金鸡峰之战开始,我的BGM一直是《兰陵王入阵曲》-柳青瑶,实在是振奋人心,很有战争之感,大家闲着没事可以去听听。从这儿开始换成了《华之乱》-石田范胜,就写得超带劲儿。写到这儿呢,很多战略谋划其实差强人意,只能说我确实是尽力了,前期没能把局面布置得更好些,伏笔也明显得基本上大家都猜得出来谁在偷偷摸摸干什么,局可以怎么怎么破。不过打戏,我觉得我成长了!如果是老读者,可能也看过我以前写的打戏,那叫一个干瘪;前段时间偷偷去打动作游戏《只狼》了,被折磨得很惨,但!武术概念被指导了!像宗锦与斧头哥的打戏、长洲城门守将的打戏,还有赫连恒和北堂列这一段打戏,都是被游戏狠狠指点了!不知能否让各位画面感十足,但我自己还是挺满意的,甚至有点小骄傲。尉迟崇与北堂列这两位的死,多少处理得不够好,看在此文实际字数已过85w,远远超出我的预计的份上,还请各位海涵(抱拳)。到此其实局面已定,马上就要结局,我也火力全开,尽量就这两日给它整明白!】
寓小言
第二百五十七章 筹码(下)
“……呸!”
然而回答皇甫淳这番提议的,并非是赫连恒……而是吊在他身边流血不止的宗锦。说是回答,却也不止是回答;宗锦竟一口唾沫吐在了皇甫淳身上。
皇甫淳瞅瞅衣袖上的脏污,抬眼看向旁边这位人质,就见一双正冒着熊熊怒火的眼睛。
此时的宗锦实在算不成什么美人,脸上沾着不少泥污,头发也湿成股,歪歪扭扭地贴在他额上、脸颊旁。就连他下颌处最叫人挪不开眼的刺青,也因为尘泥而显得暗淡。可他眼神吓人,凶狠得厉害,哪里像是被绑起来的俘虏,倒像是来找皇甫淳麻烦的。
比起愤怒,皇甫淳心里更觉得有些疑虑——这小贱人当真是赫连恒的爱宠?莫不是只是个武将,赫连恒总带着他,才叫旁人起了这种误会?
“臣服于你?行叩拜大礼?”宗锦咬牙切齿地骂道,“做你娘的春秋大梦!你这种无耻小人,只配叫赫连恒碎尸万段……”“堵上他的嘴。”皇甫淳轻飘飘道。
小卒——也就是平喜,立刻踩着围栏上去,将破布塞进了宗锦的嘴里。
骂声顿时变成嗯嗯唔唔,再听不清楚半个字。
“他这嘴这么脏,赫连君,是你一手调教出来的?”皇甫淳再朝下问道。
赫连恒这才回应他一句:“……放了他。”
“哦?放了他你便臣服?”
“……如此大事,”赫连恒为难道,“总不可能一时三刻便下决定。你既觉得我赫连败局已定,又何必以人质要挟,我此刻就在这里,可以等着禁军包过来……”
“原来如此,这当真是你的爱宠啊。”皇甫淳立时笑了,“我原还不信你赫连恒是为情乱智之人,没想到,当真如传言一般,此人对你而言如此重要。”
“唔!!唔唔唔!!……”
宗锦拼命挣扎,却像只虾子似的,只能扭曲,无法摆脱。他的目光却不在城楼下的赫连恒身上,亦不在皇甫淳身上——他垂眼看着下面,看着站在他脚边那位平平无奇的卒子。
——别看着我啊。
平喜在心里骂了一句,拼命低着头,只当不认识宗锦。
——
失了一条手臂,来了天都城,平喜那时候只想早日发财,最好以后腰缠万贯时再能见到宗锦,也为他自己长长脸——怎么,他平喜才不需要什么别人许诺来的城主,他就是只靠自己,也能当人上人!
于是平喜的父亲平仁,和在东廷时一直暗巷里卖牛肉面的凌叔,二人又在天都城的偏僻巷子里卖起了牛肉面;他只有一条手臂,忙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成日到处晃荡,想找点自己能做的活计。自然,独臂的长工谁家都不要,即便父亲和凌叔在郊外砌了房子,垦了块菜地,平喜却连种种菜都做不了。
说是饶他一命,可要了他的手,与杀了他有什么区别?
就在这种诸事不顺中,平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