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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才,让他以后能被别人瞧得起。
小时候的李新很黏她,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初中时,便发觉自己的妈妈是一个多粗鲁、没文化的女人。周兰一开始不知道儿子为什么不想去上学,直到某天发现儿子被人堵在小巷子里,一群小男孩围着他嘲笑她妈妈“泼妇”、“寡妇”、“刁女人”,也嘲笑她是爬厂长床才当的会计。
周兰勃然大怒,把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压着这些孩子一个个去家长那里寻个说法,让他们给李新道歉。别人都笑她“把孩子的玩笑太当回事”,可这些是周兰最不能被触碰的点,也是埋在她骨髓里的禁忌,所以闹得所有人都下不来台。
等她以为给儿子出了口气,笑着给儿子买排骨回去做时,却发现丢尽了脸的李新把自己关在屋里,不愿见她。
至此,周兰还不知道,自己似乎真的成了儿子心里“泼妇”一般的存在。没文化,没见识,说话低俗,还不讲道理。
两人的认知偏差越来越大,周兰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只能低声下气地讨好儿子,竭尽所能地照顾儿子的衣食住行。李新只觉得她粗鲁,向往着别人家温柔和善的妈妈,做梦都想离开周兰的身边。
简书杉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吉民新村,李新把她和周兰作对比,暗暗地教小简峋学习,想在他家里多待,好缓口气不用回家面对让人窒息的妈妈。周兰不清楚儿子的小心思,只以为简书杉这边有好吃的,便也三天两头来接儿子。
就这么一来二去,她和简书杉开始熟识,被这个女人相似的境遇戳中内心,深深地同情着。简书杉的工作基本都是她介绍的,周兰直接开口罩她,像个热心的大姐,为她忙前忙后,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期间,周兰还记得当时下的承诺,把吴杨引荐到了厂子附近的木厂做工,还给他安排好了隔壁的房子,想着他一个未婚单身汉吃喝不便,她可以顺便照顾他一下。没想到吴杨从来了以后,就没给过她好脸色,周兰吃了几次闭门羹便没再跟他计较,只当是自己当时欠他地。
这般平和的假象一直持续到了李新高中毕业,周兰原以为他会报户城的大学,却没想到他一言不发就报了羊城,考到了能力范围内最远的地方。
更没想到他毕业以后就留在了羊城,找了个温柔美丽的女子,然后如同断开了线的风筝,再也没有回头。她不想李新被人骂“不孝”,也怕极了丢面子,每次都东拼西凑攒钱,买贵的首饰给自己,装作是儿子送的。
这种炫耀已经不是一种炫耀,而是刻在了骨子里的本能因为她怕再次被人看不起。
她为了罗老头的腿伤旧病、林婶的关节炎找李新借过钱、帮过忙,却不想惹怒了自家媳妇。李振是她的孙子,从小就有支气管炎,她实在是想得不行,拎着东西上门,待了半日,就因为脾气跟人吵了起来,回来以后被李新一句“小振因为你送的东西去医院了,钱都打到账上,我们以后尽量少联系吧”打发掉。
当时接电话的周兰愣住了,血液一寸寸地冷了下去。
接着,她坐在这个公交站台,像过去抽空下班打伞来接下雨的李新一样,安静地坐了很久。
但是她忘了……小简峋会跑进简书杉的伞下帮妈妈撑伞,可李新从初二以后,就没有再跟她打过一把伞,宁可自己淋雨,也要避开她。
想来,她或许一直都很羡慕简书杉。
所有的往事如同转瞬即逝,等到回过神来,周兰头上爬满了白发,被她不断地染黑,藏匿住狼狈的模样,不想让人看不起。
“唰啦。”有人收起伞,在旁边坐下。
第201章
夜已至深,班车越来越少,她坐在这个别人都猜不到的地方,发呆了很久很久,久到身侧坐了人都不知道。
她的两条腿在那里轻轻地晃悠着,像学李新小时候蹬不着地的模样。池琅看了半天,出声道:“坐这里干什么?现在基本都是坐出租车回来的,哪里会坐公交。”
“公交现在便宜。”周兰慢慢地道:“在他上学的时候却是最贵的,他以前舍不得坐,说以后有钱了就坐很多趟,还请我坐。”
池琅沉默了。
许久,池琅低声道:“对不起。”
周兰:“什么?”
“钱不是你偷的,胜男弄错误拿了,我们也跟大家解释清楚了。”池琅抿了抿唇,认真道:“对不起……误会了你。”
周兰被风吹得脑袋凉凉的,火气早就散得干净,想来每件事都生气的话,那她这些年早就气得中风了,“……没事,反正喜欢我的人也不多。”
自己有多惹人厌烦,她还是很清楚的。有的人生来招人喜欢,有的人生来就招人厌,她就是后者,可根本不知道怎么改,也改不过来。
窸窣的塑料声响起,池琅掰着手里的东西,分给了她一半,“喏,晚饭没吃吧?”
周兰看了一眼,愣住,“你怎么……”
“吴杨叔跟我说的。”池琅道:“你不是喜欢吃烤红薯吗?”
烤红薯她以前在村里是经常吃,那个时候连红薯都是稀罕玩意儿,吴杨没少给她挖红薯烤了吃。想来那些年都是很单纯的,没有现在这么复杂。
“这东西现在不值钱,吃着丢脸。”周兰道。
池琅吃着没塑料袋的那半块,被烫得嘶嘶吹气,“喜欢吃就是喜欢吃,哪来的丢脸不丢脸。”
周兰接过红薯,“那是你求我的。”
池琅:“行吧。”
周兰掰开烤红薯,里面是红心的,皮一撕开就流着蜜,沾了一塑料袋。她看着红薯,思绪不知道飘去了那里,隐约想起李新从来不跟自己分一半的红薯,要么是自己都留给他吃了,要么是李新嫌她丢脸而抓着红薯跑了。
可小简峋不一样,他总把红薯分一部分给妹妹,分一部分给简书杉,再分一部分给串门的她,喊她“周姨”。
……那个时候,她总能感觉到存在的意义,原来还有人惦记着她。
滴答的雨幕绵延成了一片,空荡荡的路面没有车灯映来,却有濡湿的水汽“啪嗒”溅湿了塑料袋。
周兰耷拉着眼,粗着茧的手撕开红薯皮,眼泪憋不住地在眼底打转,直到一点一点地打湿了袖口和膝盖上的布料,弄得红薯咸咸的,“……就我是坏人,反正我怎么样都是坏人。”
她最好面子,即使掉着眼泪也不想让人看见,鼻音嗡嗡的。
池琅看了她一眼,装作没看见。
雨水顺着上方打落进来,弄得两个人身上都沾着水汽,池琅坐那里吃完了红薯,忽然格外严肃地道:“其实我想了想,生物工程也有个分支,就是做工程的。”
【“听说李新哥学的是生物工程,现在搞医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