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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非常非常非常长。
尽管我认为,我的小说借我而生,就已不再属于我。
但作为我的读者,它的作者,我也是不可能会放弃评论它的权利的,因为我就是一个有各种贪嗔痴的人。只是我并不觉得我的评论会因为我是它的创作者,就更加具有解释力。
它有如子女,自诞生起,便离我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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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感谢能够看到这里的读者。
毕竟从我在现实生活中与人进行对话的情况来看,是很少有人可以与我对话到最后的。
所以,相信你一定是走过漫长而孤独的道路,对自我有所坚持,才能在此时此刻与我相遇。
我个人很喜欢一期一遇的概念,觉得很美很浪漫。
经常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写这样的小说,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同为写作者,他们都不理解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件投入产出不成正比的事情。
好像我必须得对此有所回应。
好吧。
——因为我期待这样浪漫的相遇。
我期待它无数次地发生在我的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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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这篇文写得很顺,本来就是长篇中途用来打发时间的小甜饼设置,大纲一两天内我就写好了。这种类型的文应该算是我的舒适区,没有太强的剧情,主要是描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变化,也不像《天真有邪》那样,有很多幽微沉重的东西,它相对轻盈。
在写下这篇文时,我的写作能力相较于以前,倒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提升。
只是,我真诚了很多。
最终它所呈现出来的效果,也超出了我本身的想象。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写作时都渴望逃离自己的舒适区,我总是喜欢挑战一些我不擅长的东西,这往往导致写作这件事变得很沉重。
有多沉重呢?
举个例子吧,文中有一段林晏年说粤语的剧情,如果是以前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只靠百度一下就发出来的,并且靠求助读者后再修改。一般来说,我会去询问会说粤语的朋友,这句话该怎么写(这对社厌来说,可真是烦躁);如果我没有粤语片区的朋友,那么我恐怕还得想办法去交一个。
这不是最沉重的部分,最沉重的部分在于你千辛万苦地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但在你最后看着自己捣腾出来的成果时,你仍然只觉得,这写得什么垃圾。
真的……好挫败啊。
我经常因为这种挫败感断更,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写得太烂了,不想面对自身的无能。
但完成比完美更重要。
写这篇文的时候,我刚好经历完了我人生最重要的阶段。3月1日我提了离职,交接30天,误以为接下来就可以摸鱼的我,兴高采烈地开了一个小坑,还许愿它能在我失业前写完。
这样4月的时候,我刚好可以有完整的闲暇重新梳理《天真有邪》,复更它——是我太天真了啊。
但我不后悔写这篇文,它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少年时写作的那种赤忱的快乐。
轻盈的,旋转的,像随手往风中洒出蒲公英的种子,不问来处,不语归期,流絮而去。
最近也刚好在听罗辑思维的时候,听到了一句话,大意是:
人们常常被各种诱导,想要努力跳出舒适区。但,人能够停留在舒适区,这其实是一种极大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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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时候,我可讨厌第一人称的文了。因为我不喜欢代入任何人,我始终偏好和文字持有一定距离感的第三人称。
但是雷点这种东西,只要太太写得好,那就根本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我有雷点,那多半也只是因为我还没有看到真正写得好的。
在看进了第一人称的文以后,就会发现第一人称的代入感、易读性以及伴随主视角的揭秘感,都会比第三人称更强。
很适合写推理小说,笑。
但,十年前的我哪里会想到自己还会写第一人称的小说呢?
为什么以第一人称写这篇文?
因为我最近才意识到人们,几乎无法想象一个像林晏年这样的人是怎样思考的。即便我已经写过很多类似的文字,做过无数次相近的表达,但也还是不行。
第三人称,是做不到那种浸入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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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有读者问过我,林晏年和林铃儿是不是来源于我。
当然,肯定,多少会有一部分,因为我也不能凭空写作啊,还没有这么牛逼。
准确来说,他们来源于我所接触到的一切。
我认为——人不是由一个个完整的人格组成的,人是由碎片化的人格特质组成的。
所以我写作人物的方法是,我会先切分我一部分的人格特质,然后从我所遇到的一切人事中,将拥有共同人格特质的那些事件和思想,有所取舍地拼接在同一个人物身上,再把这样一个完整人格放到他们所在的成长背景中去培养,不断演化,就像养蛊一样。
我一般把我笔下的人物当作某个平行时空的家伙,我可以想象经由每个不同的分支是如何蔓延出一个人截然不同的成长经历和性格变化的。
譬如一个拥有美貌的人,和一个没有美貌的人,哪怕同样有钱,心理状态也是完全不同一的;而一个拥有美貌的人,家境到底富有还是贫穷,也恐怕有着大相径庭的发展路径。
通过这种细分支下的不同衍生,他的性格会变得越来越丰富,也会越来越不同于我。
尽管最开始,他只不过是来源我切分出来的一个人格特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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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在评论里回答过,我比我笔下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更复杂。因为他们落于文字上,便被某种程度地给固定住、限定住了。我希望他们会在读者的想象世界里继续延展,但他们毕竟还遵循着一定的框架。而我无时无刻不在继续变化,不在时刻推翻我自己,不在自我毁灭又重塑,因而我永远更加复杂。
但我没说的另一部分是,我又比我笔下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更肤浅。因为他们落于文字上,所以便更加理想化,完美又深情。我之所以写下他们的故事,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将他们更好地从我身上彻底剥离出去,以便我永远都能成为一个没心没肺且肤浅至极的人。
我永远渴求赤子之心,我不想要被复杂所限制,被概念所束缚,我要我永远自由。
我才不想要在现实生活中,被评价为很精明或是很有阅历,我最希望别人告诉我,你真的是一条咸鱼,一个废物,一只慵懒的猫诶。
正如日本女作家茨木则子所说的那样,“对人也好,处事也罢,天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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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你的剧本逊毙了》,第一条建议就是——你要写你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写你真正了解的东西。
我最感兴趣我自己,最了解我自己,所以我选择了这种方法。林晏年来源于我,但当然不是我,他的很多人生经历和特质都是我没有的。
他那么美,又那么有钱,还那么聪明,最后还成功得到了他想要的爱,天哪,他简直人生赢家啊。
他当然是特别的,独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