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李至同所效忠之人政见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于情于理,李至同都要杀了他。
可李至同能下毒,一点一点地下,沈云娥一个农妇,居然能夺去小姐的夫君,小姐的夫君也是个瞎了眼的,放着贵女不爱,竟痴迷于一个不识字的农家妇人……
李至同便将牵牛红娘子的毒,悄悄地、偷偷地下在沈云娥常买回家的糕点中。
她傻乎乎,什么都不知道,轻而易举被蒙蔽,很容易就吃下了。
不仅自己吃,那糕点还曾分给一个关系好的邻居吃,那邻居夫妻——也就是李忠玉的父母,贪食,命也不好,偏巧吃了南天竹叶包的米饭,当晚便毒发身亡。
沈士儒有所觉察,但他以为是沈云娥下的毒,也心甘情愿地服下。
李至同想笑,老天爷都在助他惩罚这背信弃义之人。
一家子蠢货。
哦,还有那个叫阿椿的女孩。
可惜她运气好,体质也好,没死就算了,居然也没落下什么病根。
李至同恨沈士儒,也恨他爱的这对“妻女”。
只是沈云娥中毒深,又有病,若接着对付她,实在太明显,只怕会查到他身上。
一个重病的寡妇,一个才十三岁的女孩,也不需要刻意去陷害,只要将她们手中有金钱铺面、却无依无靠的消息放出去,多的是害她们的人。
没了钱财,谅她们活不了多久。
没想到,沈维桢杀了个回马枪,赶来南梧州为父收尸,居然连亲爹的遗体都要解剖;请仵作将沈士儒的尸体检验,查出牵牛红娘子的毒素。
更没想到,他会在三年后,接了沈云娥母女上京。
李至同那时坚定了杀沈维桢的念头。
这个小姐的孩子,本该为小姐赴汤蹈火,为何会想着为那背信弃义的父亲复仇?
更何况,若沈维桢死了,小姐虽伤心欲绝,也没了在沈府留下的理由,大可改嫁——
沈维桢该杀。
只是太难杀。
南梧州里,若无知州,便是他李至同的天下。
上任知州一开始还是李至同的傀儡,后面竟渐渐不听话了,还想告御状,李至同迫不得已,只好杀了他;
谁知沈维桢竟自请前来,还一点点搞掉了李至同安插的大大小小官员,还连续剿灭好几个与李至同往来过密的土匪窝。
若再如此继续,沈维桢迟早得圣上重用,不仅威胁到李至同,还能威胁到李至同所效忠之人。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更何况李至同和他还有更深仇的怨恨;若沈维桢不来,或许李至同还能和他相安无事几年;但现在,已到了东窗即将事发、不得不杀的地步。
杀!杀!杀!
腥腥的血液溅了一脸,李至同身上被砍数刀,也不在乎,拎着剑往李夫人步步逼近,李夫人退到无处可退,仍面无惧色,护住身后婢女,冷眼看着他。
“先前我儿遇刺,是你所为,”李夫人说,“是不是?”
李至同痴迷地看着她:“小姐,您跟小的走吧,您跟我走,我们归隐山林。”
李夫人失望地看着他,片刻后,傲然昂首:“你今日大可杀我,我儿聪慧勇谋,必会为我报仇。”
李至同举起剑,动情:“可惜他没这个机会了,小姐,别怕,我同您一起上路。既然生不能同衾,我们便死在同一时吧。”
李夫人看到李至同身后,李忠玉正缓步走来。
后者悄悄地举起剑。
她稳住心神,在李至同欲落剑时,一笑:“且慢!”
李至同一停,兴高采烈,激动到颤抖:“小姐还有话要对我说?您总算想对我说话了吗?”
这样说着,李至同噗通一声跪在李夫人面前,炽热地看着她:“您改主意了?”
“恐怕死也不能同时,”李夫人说,“我身为沈府夫人,死后也要葬入沈氏陵园。而你,乱臣贼子,今日犯下如此错误,只怕只能去乱葬岗。”
“我不在乎,”李至同说,颤抖伸手,想去摸李夫人裙角,“能和小姐同日死,便是上天垂怜了。请小姐恩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