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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还有吗?”
我爹显然被我这要求惊到了,他瞪圆了眼,“你的要求,就这?”
我颔首,“就这。”
我爹喜出望外,凝神想了一会儿后,道:“这我不记得,得回去问你娘。你娘当年就老是说这是你难得朝我俩吐露的少年心事,有纪念意义,就给你收着了。没想到现在竟然派上了用场,下回要是见到你娘,你可得好好谢谢她。”
我也喜出望外,一时间没注意到他说的“下回见到”是一种怎样的深意,“行,我也好久没见到娘了,明天让娘也一块来。”
我爹站起身,理了理衣襟,老神在在地道:“没问题,我现在回去找你娘,找找那信件在哪。明日下午,我们就在这茶馆碰头。”
无限接近当年细节的我一时间被这种喜悦冲昏了头,一时间失了应有的警惕性与判断力。我心想这时候凤舒行也应当回到客栈了,我竟有些迫不及待想见到他。
于是我没计较我爹不带上我的事,连忙应道:“行,没问题。”
第二天,迎接我的只有一个布包。
茶馆小二在我危险的目光中干笑了一声,同我解释道:“放下布包的这位爷早上就走了,说您下午会来,我可没动过里面的东西,您要不检查一下?”
我就不该相信一只鸽子。
第四十六章
老鸽子只留给我一个布包,我稍稍翻看一番,里头确实一沓厚厚的信件。
也不知道他们二人当年离家的时候在想什么,杂七杂八的东西带走一堆,以至于我还得从他俩身上薅出来。
我爹留布包且不等我碰面的意图已经做得非常之明显了,就是摆明了不想让我知道他俩的踪迹。我寻思现在知道得也晚了,都怪我昨天被各种信息冲昏了头,竟相信我爹的鬼话。
布包是早上放下的,估计他俩早就不在这座城了。
尽管我爹不辞而别,不过有用的东西留下了便是。反正他们一年到头都懒得回一趟家,在与不在都不重要。
我计划着回去了再看这些信件,我的脸皮还没厚到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翻看自己青春期写的疑似情书的玩意儿。
我拎着布包回来的时候凤舒行还没回来,他这两日都早出晚归,也不知道在忙什么,我竟连同他说话的机会都寻不到。
左右避开凤舒行也是好事,哪怕我知道他不会多问,但仍会心虚。这布包里包着的东西实在太羞耻,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我一个人钻回房间,做贼似的将房间中四下扫视一番,才伸手打开我爹给我留的小布包。
我们兄弟姐妹小时候好些东西都被我娘收着,只是这些东西随着他们一跑路,便去到了大陆不知道哪块地儿。我也跟我当年写的信分离了数十年。
布包最上方是一封我爹的信。他狗爬似的字极有辨识度,还懒得拿个信封给这字遮一遮,因此我这一眼就认出来是他的信。
我还在纳闷着该不是这老鸽子闹乌龙给我拿错了,还伸手翻一翻底下的信,信封上写着收信人同寄信人,确实是我写的没错。
于是我便倒回来看这封最上面的信,发现方才我忽视了的落款日期,正是昨日。
我展开信纸,发现上面正写着:“我亲爱的儿子……”
这个不知道从哪学来的开头,让我一阵恶寒。随意往下扫一眼,发现以下还有数百字的寒暄,暂揭不表。
整封信看下来,就是明里暗里批评我怂,说我半点不像他,还花费了将近一半的篇幅,去详细描述他当年如何靠死皮赖脸把我娘追到手的过程。
我面无表情将他的信拍在桌上,几乎能想象出那只老鸽子嚣张地翘着脚,一边喝着茶一边装模作样地批评我,“你说你咋回事呢,难得有姑娘追你,你不乐意就算了,还不给人一个回应,有没有点担当啊?”
有没有担当我不知道,但我掐死他的心快有了。
为了平复我心中危险的想法,我开始翻看那些据说是我当年写下的信。
我娘还细心地为我按照写信时的时间顺序排好了,省去我一一翻看的功夫。
甫一翻开,我便觉得有些对不起我爹,我没立场说他的字是狗爬。
因为看看我当年的字体,如果说我爹的字是狗爬,那我的字便是苍蝇打架。也不知道他们当年怎么看下去的,我娘还当宝贝似的收着,当真难为他们了。
丑得这般惨绝人寰的字,虽然不太想承认,但这确实是我的字没错。当年我写得好看的只有常写的那几个名字,其余的字都丑得花样百出。
这几十年来我也有刻意练过字,只可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直到现在,我的字也仅仅是勉强能看,拿不上台面。
我打开前面几封信,上面写的都是些凤凰城的风土人情,大抵是我那会儿初到凤凰城,兴奋好奇之余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写到了信中。
接下来的信便开始不对味了,内容逐渐变成些风花雪月的酸诗,酸腐的味道时隔八十三年,径直冲到我面上。
也不知道当年我爹娘怎么忍着看完的。
我一连打开了好几封,发现都是这些内容,羞耻之中,翻动的动作也不由得大了点。
我到后面都是跳着拆,试图找出大概的时间节点来。
当我拆到其中一封时,从信封中抽出信纸的动作带了些东西出来,落在桌上。
我下意识抬眸去看,却在看清这个东西的第一时间愣住了。
那是一朵再普通不过的小花,因为放的时间久远而有些发黄。这发黄的小花,花瓣变成一种半透明的蜡黄,其上脉络纹理清晰可见,花蕊处有一点金黄,小小的一朵,只有我的指尖大小。圆圆的花瓣顶端微微突出一个尖角,这般形状的花瓣,一朵花仅有一层,每一层只有八片。
这看起来是再普通不过的野花模样,并且我相当眼熟这种花。虽然这花只在个别的地方生长,可这花生长的地方我前不久恰好去过。并且,在它生长的地方,它便是野草,旺盛的生命力使得它无处不在。
这是野穗。
我忽然福至心灵,将那封我原本不打算细看的信,仔仔细细、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
我找到了这封信中唯一的一句人话。
“他好像很喜欢这个花。” w?a?n?g?阯?F?a?B?u?y?e?????ù???è?n??????2????????o??
野穗我在凤家庄园见过不少,在凤凰城的几乎每一处街角都见过,它极其顽强,只要有一星半点的泥土,便能茁壮成长。
而这干花,我在初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感觉这个世界什么都很稀奇,因此养成了做干花的习惯。将新鲜的花放到厚重的书当中一段时间,取出来之后便是这般模样。
我父母都没有这个爱好,唯一的解释是,这干花确实出自当年的我的手笔。
得益于我爹妈长年累月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