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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我只有机械的思维,死板不知变通,没有高明的做法。但我至少要主动些,主动把他的情绪和注意引向我,不管是好是坏,这样我们才能像一根U型管,看似独立始终交融,还能平衡。

我检查两遍。没什么能改的。

可能真正的感情起于“担心”和“挂念”,变成“看管”和“束缚”,只是程度有不同,有人拿风筝线牵着,有人拿绳子牵着,前者一阵风就吹丢,后者太过蛮横粗暴。谁的绳子粗细正好、力度适中?绳子就是绳子,不可能让人一直舒服。但我想总有一些途径,让它的用处是渡山渡海,而不是勒着自己上吊。

我揉了揉眼睛,下楼准备叫车,没想到他就坐在公司门外。

舅舅公司所在区域高新大楼林立,过了晚十点还有不少楼层切片一样亮着灯,街面却没几个人,偶尔有车辆经过,就连路灯也比别处冷清。他坐在门口台阶上,身边放了个袋子,他的后背瘦得近乎干瘪。

我握了握手里的手机,捏住那张无形的备忘录。

“你终于出来了?”他回过头,脸是疲倦的,眼里的光和笑也是疲倦的。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

“问你妈。”他拎起手里的袋子,“你看你,忙起来连饭也不知道吃。我知道给你发消息没用,等呗。”

“你吃了吗?”我问。

“我又不是。”他打开袋子,里边有三个塑料盒,还有一瓶水和一个面包,他把面包递给我,“我吃过了,你先吃一口。”

我想马上在备忘录添上一条:如果他没吃饭,给他送饭。

当然要加个括号:时间允许。

饿得前胸贴后背,我坐在他旁边撕开袋子咬了一口,他在一旁看着我笑。

“笑什么?”

“你吃什么都慢条斯理的。”

“我吃饭很快。”

“但看上去慢条斯理的。”

被人盯着嚼东西到底怪异,我把面包递过去问:“你尝一口吗?”

他咬了一口,我继续咬,不知怎么,眼前冷清的街满是面包的甜味,像面包做的。

我又喂了他一口,这次他只咬了一小口。他正在叫车。

“我们等一下去哪里?”我问,他的目的地定位离我家他家不算远,街道名字我知道,不常去。

“去了就知道了。”他没多说,一路上我困他也困,靠在一起睡着了,最后被司机叫醒。

一个看上去挺高档的小区,有点眼熟。小区的保安和他很熟,看了我几眼,挥手让我们进去,我看着楼层高度,终于想起什么时候见过这个小区:我准备带他殉情的那个雨天,他把他的人生走了一圈,其中就有这个小区。

这是哪里?

我不急着问。这小区外边看着很高级,停的车子却五花八门,我随他进了一栋楼,电梯停在15楼,他在楼梯口的消防处左摸摸右摸摸,摸出一把钥匙。

“这是队长家?”我想起队长的话。

“是他家的房子。”他说,“差点就是我家了。”

门打开了。

灰尘的味道扑来,这里大概很久没人住过了,他按开灯,客厅很大,目测房屋面积也大,老式装修,客厅有点乱,却不脏。

“进来吧。”他从鞋柜翻出两双拖鞋。

我想和他一起收拾房间,但坐上沙发我就起不来了。

困。累。肌肉里泛出的微疼,神经抽紧,眼皮勉强才能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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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换套床单,你去卧室睡。”他说。

我摇头,我还是想站起来。

“怎么,家务活儿也要公平?”他笑道,“你太累了,先休息一下。我给你讲这个房子?”

我在他温柔的眼睛里困倦又清醒,我靠着沙发模模糊糊看他。

“我好像理解了。”我说。

“什么?”他回头。

“我妈妈为什么喜欢你爸爸。”

他眼里闪过杀气,“不会说话能不能闭嘴!气死我了!”

他拿沙发上的垫子拍了我几下,我大声笑,他大叫:“你还敢笑!气死我了!”

灰尘飞扬,我们呛得差点咳嗽,灰和汗水让我不舒服,我想马上去卫生间洗个澡,又想马上睡觉,又想看着他。

他去了另一个房间,我撑起身跟过去,那是主卧,他扯下床单,从柜子里翻出一套干净的,一边铺床一边说这房子的往事。

房子是队长家的,队长家里本来没什么钱,因拆迁手里有了这个小区的好几套房子,爷爷奶奶将房子分给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他们分别卖掉做生意,做的还不错,现在三家都住在更高级的小区或买了别墅,爷爷奶奶喜欢孙子,跟队长家一起住。这套房子属于队长父母,某一年打算卖掉周转生意,刚好他爸爸妈妈经济状况大好,准备买一套新房,看中这套大平层、敞亮、还是学区房,因为当时有租户,打算租期满了再交接,没想到后来闹离婚,买卖没成。

“我小时候来看过一次。”他指了指很大的落地窗,“对那个窗子印象很深,窗子位置好,能看到马路,能看到学校的楼。初中有一次我们学校和队长学校打友谊赛,裁判误判,我们谁也不服谁,下场直接开打。”

他怎么这么爱打架?

“你能不能别这么看着我?我没打。”他瞪我。

我不信。

“就踢了几脚。后来觉得不算大事有什么可打的,就趁对方人高马大的队长还没动手,一把拽住开始讲道理,最后把打架的拉开一起去吃烧烤,运动的男生都比较直,吃着喝着就没事了,队长那时候酒量不行,我和他们一个队员好不容易把他架回家,没想到竟然是这个房子,我当时的心情……别提了。”

这么巧?

灵光一闪,我好像理解了我曾经思考过的问题:为什么队长和姐姐能成为他愿意交心的好友。

以前我认为这两个人大大咧咧又有宽厚体谅之心,能够容纳他。现在想想,队长和姐姐除了粗线条根本没别的共同点,而在他历来的朋友中,不乏粗线条、不乏优秀者、不乏双商兼备者、不乏体谅者、不乏有人品者,为什么是他们?

这两个人真正的共同点恰恰是“这么巧”。

他太懂人情冷暖和人际策略,太知道如何与不同的人友好相处,友谊对他来说没有难度,帮助他人于他不过家常便饭,受人喜欢几乎成了他的特质,“资源”过于丰富,能吸引他、能让他产生稳定意愿的反而是那些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这东西自然有名字:巧合、缘分、命中注定,他就爱信这些空头支票。

就连我也可以归结为“这么巧”,父亲出轨对象的亲儿子,母亲从初中开始就念叨不停的宿敌,还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我怀疑他最初喜欢我是自己给了自己心理暗示。

我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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