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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配合,“很久了,几百年了。”

“那你岂不是每个地方都去过了?”路易斯想,还好自己不会活那么久。

“差不多吧,但也有变化的。”就比如水之都的海岸线消失了。

路易斯应了两声,“真的很可笑吗,我想建一座新的城。”

“...有点。”黑暗给了林雀说真心话的余地。

“那可是一座美好的城,”路易斯轻声说着,“无论人,海妖,天使,恶魔都可以住在一起,无论信仰撒旦还是光明,都可以住在一起。”

“听上去不错。”林雀说的很敷衍,“就算大家看在你的面子上得过且过的跟异类相处,那你死了呢?”

“之后的事就不用我来操心啊。”

“怎么你还要我生生世世打白工?”

路易斯捂着嘴憋笑,“不是,我是说,如果我死了以后城毁了,那就毁了,没关系的。”

“......”林雀眉头紧锁,觉得这样很不好。

“起码存在过,而且,学院肯定会有历史记录吧,如果以后新出生的人有了跟我同样的想法,他她它肯定会看到,哇,有这样一座城啊,那我就不是孤独的了。”

这时候传起教来还是有模有样的啊,林雀已经有点被说动了。

“好吧,那先陪你去学院看看。”少年林雀很容易妥协,“万一之前也有过这样的地方呢?”

“对啊,万一之前有过呢,”路易斯右手握拳抵住下巴,“不过还是先去找国王吧,那件事更重要些。”

沙漠的路很长,夜空很沉,星星很多很多,好像天地之间就剩下他们二人似的。

“以防万一我先问你一句,你打算怎么见到国王?”林雀总觉得会有很不靠谱的事情发生。

“六月份不是狂欢节吗,我记得国王会在广场上演讲。”路易斯记得以前法莫斯有提过。

“那个时候全首都的人基本都挤在那儿了,没法子的。”林雀去过,而且被挤成饼饼。

路易斯思考了一会儿,“那就只能走教会的路子让红衣主教带我进宫殿了。”

“红衣主教为什么会带通缉犯见国王?”林雀觉得这是在开玩笑。

“虽然听起来很离谱,但我觉得是可以的。”路易斯转过头来看向林雀,“还是里耶尔让我知道的,光明教会更在乎有利可图这件事,反正有八个红衣主教,我们总能锁定一个最需要治愈术,最利欲熏心的那一个的。”

“哈哈哈,”少年林雀清亮的笑声穿透沙漠夜空,“你才是恶魔。”

“嘿嘿嘿,都说了人也好恶魔也好,本质上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嘛,”路易斯笑的狡黠,“所以大家一定能和平相处的,大概。”

第55章

他们在孤独的金色沙漠中穿行了七天,当终于看到首都学院的山头时,路易斯抬起胳膊掀开了捂得严严实实的兜帽,开玩笑说,“我还以为我们要走上个四十年!”

少年林雀擦了擦额角的冷汗,体感四十年也差不离了。

自从在地狱路易斯把自己的胃烧穿个窟窿发现自己没死以后,他越发的猖狂起来,在这诡谲的沙漠中,此人上能徒手抓蝎子,下能挖坑找沙妖,白天能热到披着被单跳舞,晚上能冷到搂着林雀一起埋进沙子里。

林雀看透了,路易斯当着大人的面可以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花瓶,但当着小孩的面绝对是个疯...上房揭瓦的人。

怪不得教会那些小古板都绕着他转,林雀想到了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前在贫民窟身边围绕的那群孩子,也是指哪打哪,让偷这家绝对不会去偷那家。

他看了看前方蹦跳的路易斯,自己遁入阴影恢复成成年模样,转头挥手的路易斯见少年林雀一眼没看住就自顾自的长大了,下巴哐当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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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变回去了!”路易斯大为失望。

林雀松了口气,想着自己这些天掉的头发,从地上随便捡起一块边角料开始搓所谓白银佣兵的徽章,“进城要盘查。”

“肯定不是为了这个...”路易斯还不知道他么。

“你也知道你这些天有多烦?”林雀三五下就搓完一个徽章,迎着太阳光照着看了两眼,“可以了,走吧。”

两个人并未去学院山,而是绕东走了首都城门,因着狂欢节的缘故,来往的人比往常要多得多,检查也宽松许多,大家都趁着这个时期走访亲朋好友,有时给士兵多塞两枚银币,也就过去了。

林雀跟路易斯混在人群里,如此这般的说明着,路易斯垫着脚看着这长队,叹气在林雀耳边嘀咕道,混进刺客怎么办?

“倒也不是没有先例,”林雀抱着胳膊,两个人脑袋挤着脑袋,“能解决的骑士团基本就解决了,不能解决的,就算请教皇来也没有用。”

“四舍五入就是请光明神保佑。”路易斯恍然大悟。

“对。”林雀捋了一把不存在的胡子,郑重的点头。

随着缓慢的队伍移动,路易斯终于站在城门前,那门比水之都和火之都的门要大上一倍,而且修的更加精致,林雀给路易斯扎了一个麻花辫,届时让路易斯‘小鸟依人’的躲在自己身后,守卫顺着暗示把路易斯当成了一个腼腆的小姑娘,总之跟通缉令上那位长发飘飘的张扬小偷没得半分联系。

城内此时狂欢节的氛围已经很浓了,人行道上的石砖被漆成姜黄色,三三两两的提琴手在街边表演,旁边还有几个人在围着跳舞。

路易斯就如同乡巴佬进城一般,张着嘴巴看个不停,这里跟火之都和水之都不一样,并无统一风格的建筑,店铺和住宅乱七八糟的连在一起,有的四五层的矮楼,每一层都挂着不同的牌子,好像剪个头都得上三楼似的。

临近节日,街上的装扮也五花八门,不像是水之都清一色的蓝色旗帜,或者火之都的火红旗,这边飘扬的彩旗以姜黄色为主,剩下的却什么颜色都有一些,居民的服饰也各式各样的,有的穿的板正,有的穿的清凉,大家彼此走过都会笑着打两声招呼,除了物种单一以外,这简直符合路易斯的美好城市的一切幻想。

“变化挺大啊...”林雀也感叹了一句,看来新上任的王做的不错,就算路易斯大喇喇的像刺杀似的去见他,想来他也不会太过于计较。

同时包容着学院派和教会,这就是新王的觉悟,也是大地之都,在新王还是小王子的时候,林雀混在人群中在狂欢节听过他的演讲,那时候他是怎么说来的来着?好像是,包容一切才是所谓大地,之类之类的。

总之,看来是步入正轨了嘛,林雀算了算年纪,想着这位别再五六十岁的时候突然因为怕死变成保守派,那就太无趣了。

等林雀感慨完回头,发现路易斯已经在人群中跳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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