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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折扇通体金色,一眼不凡,怕不是宫里的稀世物件,惶恐道:“少爷,这可使不得!御赐之物,小人何德何能消受?怕是要折了小的阳寿。”
“不算是御赐之物。”洛千俞唇畔一动,“是太子哥哥……”说到一半,却堪堪止住,洛千俞轻叹口气,“我再也用不上了,如何使不得?你家中有难处,先拿去当铺换些银钱,恰解燃眉之急。”
春生愣了神,眼看小侯爷走远,才从茫然中红了眼睛,忙俯身磕了三个头,直到额头都泛了红,“…谢小侯爷。”
已经收了赏银,足够母亲治病,此恩浩荡,无以回报,这折扇怎舍得再当掉?
他要替小侯爷好好保管,比御赐之物还珍重,每日带在身边,落了一丝灰都不行!
—
接下来两日,小侯爷闭门不出,概不见客。
就这么生生熬到了东郎桥夜市当晚。
夜色笼城,华灯初上。
府外马车已备好,侯爷与夫人先上了马车,二公子和三妹妹都要一同去瞧瞧,洛十府正值锦衣卫当差,没能去成。
孙夫人握着软帕,还担心着自己的长子,问:“千俞真的不去?”
小厮点点头:“公子说他身体抱恙,不想去。”
洛镇川叹气,安抚着孙氏,“不过是着了风寒,这么大的人,他心里有数,少费点心。”
……
没过半个时辰,洛千俞忽听丫鬟来传信:“公子,侯爷与夫人他们回来了。”
洛千俞疑惑:“这么快?”
丫鬟像是替他高兴,道:“听闻夜市半途忽降大雨,灯会延期至次日,小侯爷赶的可巧,今日不舒服,正好明日再去。”
洛千俞竟一脸失望的模样,脑袋缩回被窝,恹恹道:“再说罢。”
第二日。
小厮来报:“公子,四少爷要去夜市了,想邀您同去……”
洛十府?
一听是他那锦衣卫四弟弟,洛千俞这次甚至懒得想理由,一口回绝:“不去!”
过了约莫一个时辰,洛十府也半途回了府。听说夜市又延期至明日了。
府内,丫鬟急匆匆忙乱起来,赶去后院收晾晒的被子,一个老妈子低声埋怨,“这风也太邪乎了,平日里哪有这般厉害?瞧瞧,竹竿都吹断了!费了好大劲才晒上的……这好端端的,哪来的一股邪风。”
一股邪风?
洛千俞气得吐血。
又是刮风又是下雨,明天是不是就轮到走水了?
哪里是什么邪风,分明就是该死的剧情杀!
洛千俞随手披了件大氅,主动找到这两日的车夫,抓着人便问:“先别多礼。我问你,这两日你赶车去夜市,可曾瞧见一个天仙般好看的男人?”
车夫挠了挠头,思索片刻后说道:“公子,夜市上人头攒动,人来人往的,小人实在没太留意。您说的天仙般好看,是啥模样啊?”
小侯爷皱了皱眉,竟是有些语塞:“就是……肤色白皙,眉眼如画,身姿挺拔,气质卓然,往那一站,旁人都失了颜色……你当真一点印象都没有?”
老王面露难色,又仔细回忆了一番,才抱歉回道:“小侯爷,没有这样的人,若是俊到那般程度,小人应该会记着。”
果然,他不在那灯会夜市现身,闻钰也不会出现。
小侯爷心中暗忖,只好先回了锦麟院。
恰在此时,昭念顶风来报,神色匆忙,“少爷,楼公子差下人送来封信,还牵来了一匹红色骏马,说是赔礼。”
小侯爷腾得坐起身,“…什么?”
昭念像是同样疑惑,从怀中掏出那封信,递给小侯爷。
洛千俞心系那匹烈马,焦灼难言,只好狐疑着打开,发现竟是来自楼衔的亲笔信——
【敬启者:
昨夜骤风摧海棠,正如吾心纷乱不可拾。
君拂袖而去时,校场铜铃碎冰般作响,至今犹震肺腑。
披风虽烈,然其赤瞳如熔金,雪蹄踏云纹,实乃万里挑一可与君相配之物。
若其性桀骜冲撞于小侯爷,则与吾之愚钝如出一辙——今命人取金丝软鞭置于西厢,小侯爷若怒犹未消,可执此物笞我脊背,纵使血透重衫,犹胜此刻骨鲠在喉。
忆昔与君并辔南山,衣袂翻卷若鹤唳九霄。
自那时始,世间良驹皆觉配不得君之英姿。
今既触逆鳞,当闭门自省三旬,唯恐小侯爷疑我情谊掺尘。若得小侯爷一顾,纵使烈日焚身亦不觉灼痛,寒潭锁足亦甘之如饴。
临书涕零,不知所云。惟愿浮云蔽月终有时,玉壶冰心可鉴之。】
大概意思就是,虽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小侯爷生气了,那便都是他的错。披风就当是他的赔礼,要是还没出气,日后拿鞭子抽他脊背都行,但别不理他。
这封求和信字迹隽秀,言辞真挚,句句发自肺腑。但还是酸得小侯爷后槽牙发痒,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个楼衔,道歉就道歉,赔礼就赔礼……
怎么好好一封信,写的这么像情书?
第11章
洛千俞再也读不下去,把信扔在一旁。
虽事出有因,但他的小跟班确实无辜。小侯爷沉吟少顷,让昭念传话:“和楼衔说,礼我收下了。”
“再写这么骚的信,小爷就真和他绝交!学堂见。”
昭念忍俊不禁:“好。”
是夜。
丫鬟将汤婆子垫到小侯爷被褥下,轻手轻脚熄了灯,没发现少爷正辗转反侧。
经过多番试验,洛千俞已经确定,书中既定剧情躲不过,他和闻钰相遇是命中注定的必然。
原著怎么写来着?
小侯爷从楼衔那儿得了匹烈马,正愁无处炫耀,恰闻东郎桥灯会这晚,近乎全京城的官宦贵族平民百姓都会前来夜市观灯,正是人最多的时候。
小侯爷动了心。
当晚便弃了马车,骑着披风奔往东郎桥。而他不知道的是,披风性烈,此时并未被真正驯服,半途被那花灯和锣鼓声受了惊,竟猝然不受控制狂奔疾行!差点踩死了个买糖葫芦的女孩。
也就是在这时候,闻钰出现,纵身一跃,勒紧了披风的缰绳,力道之大,缓冲的摩擦使得手心都渗出血来。
小侯爷因惯性被甩下马去,摔了个屁墩,疼得站不起来,还断了尾骨,狼狈不堪。
却不由被美人惊艳,一见钟情,为日后恼羞成怒、将人强行掳回侯府的剧情埋下祸根。
洛千俞心里一凉,默默揉了揉自己骶骨下方。
屁股得多疼啊。
这剧情是非走不可吗?
翌日天色未暗,小侯爷早早去了马厩,披风一身火红,被单独隔了小间,正生龙活虎地咀咽草料。
“小人活了几十年,从未见过这般上乘的马。”马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