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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块,她才认得这种墨,平常是绝想不起采买的,因为实在太贵。没想到今天一问,已经成了贡墨,她开始怀疑,难道真是表兄吗。他是不是新练了一手字,用这种方式来试探,自己的笔迹会不会被认出来?

这厢正琢磨,忽然听见掌柜叫了声“王爷”,风风火火出门迎迓。

自然回头看,发现是辽王到了门上。他穿着千山翠的圆领袍,领缘袖口用云杉绿镶滚,明明很家常的打扮,却穿出了价值千金之感。大概今天也是来州桥闲逛吧,头上甚至没有戴发冠,只用一根发带束着。但那发带,好像有些来头,应该是用孔雀翎抽丝织就的,随着步伐,回旋出一层深邃的铜蓝。

“我定的信笺,完成了吗?”他随口问,并未关注店里的人。直到再转身,才微微一怔,淡淡的笑意浮上眼底,“五姑娘也在,巧得很。”

自然忙敛裙向他行礼,“王爷钧安。”

辽王拱手还了一礼,“五姑娘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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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互相问候,便有一种故人相见之感。

自然对于这位王爷,确实是要高看几分的,不因为他的地位,只为他的品行为人。他帮过她,且没有挟恩图报,见了面也是矜持守礼毫不僭越,对于他这样的身份来说,已经是格外高洁的了。

他在等待掌柜给他取信笺,趁着这个间隙偏头问她:“来挑纸吗?有没有看上的?”

自然的犹豫并不遮掩,“想买几卷澄心堂,用来临帖,可又有些拿不定主意。”

他听了,取过样纸就灯查看,抬袖间一股极淡的,混合了墨与冷冽松针的香气淡淡传来。手指捻动纸张边缘,熟稔如同摩挲剑刃,慢慢对着灯火转动纸面,眼底的流光,几乎要倒映出纤维纹理。

“纸质尚可,但欠缺韧性。可以用来练字,不适合摹拓古帖,笔锋走得缓慢了,恐怕会晕开。”他缓慢地眨动眼睫,烛火在那张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投下柔和的阴影,“纸如人心,过洁易染,过坚失柔,两下里平衡,才是最好的。”

自然看着他,只管点头。可能是怕自己张口结舌太呆蠢,指了指那堆样纸,“依王爷之见,哪种纸用来临帖好?”

他伸出手,修长的手指划过纸卷,挑出一卷递给她,“看看这个。”

自然拿指尖摩挲,纸质致密厚实,却又细腻光洁。再往灯前递了递,垂眼仔细打量……

她看见了什么,他不知道,只知道这脸庞精致如白瓷,两道深浓的眼睫卷翘,像丹青圣手顿笔后挑出的飞白。

她转头问掌柜:“这是什么纸?”

掌柜捧着花笺送到辽王面前等待查验,一面道:“这是竹脂纸,既有竹纸的厚实坚韧,又有脂笺防水锁墨的特性,所以说,王爷才是行家,他给您推举的文房纸张,肯定错不了。”

自然说好,“那就请替我预备两卷,明天连同澄心堂、敲冰纸一起,送到家里。”

掌柜响亮应了,吩咐一旁的伙计记下来。复又问辽王:“王爷看,这花笺还能入眼么?”

郜延昭颔首,“纸质细腻,砑花也透光,很好。”

掌柜方才把心放回肚子里,转身朝门外俯了俯。王府护卫举步迈进来搬运,气势汹汹,把门前守候的箔珠和三个婆子冲得东倒西歪。

自然一直想就那天的事向辽王道谢,可惜总没有机会。今天终于遇上了,尽了礼数,心里就踏实了。

于是郑重其事道:“王爷,我先前遇上盛今朝了,见他还活着,更加感激王爷大恩。要不是有您周全,我今天恐怕不能安稳地在这里挑选文房了。”

郜延昭牵了下唇角,“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他能活,也有五姑娘的一份功劳。”

所以盛今朝应该感谢她的执着,非要把他扔到水门底下。要是她图方便,直接挖个坑,他可能已经被活埋了。

郜延昭看她打眉眼官司,淡笑着转开了身。那根孔雀翎发带在鸦色的发间微微一动,像夜空中掠过的一道幽蓝色的雀影。

“恰好有空走到这里,不多挑些东西吗?”他站在笔墨的柜台前,一一打量里面陈设的货品,视线在墨锭上盘桓了很久,遗憾道,“近来所供的货品,好物是越来越少了,都是些再寻常不过的东西。”

一旁的掌柜说是,“上等的东西,供量越发少了,有时候是千金难求。先前五姑娘还问有没有漆烟墨,如今这种贡墨,在咱们这些小本经营的铺子里,是再也不得见了。”

郜延昭听后略一顿,“五姑娘找漆烟墨吗?这种墨市井间找不到了,你若是要,我那里倒有两锭,明天打发人给你送去。”

自然忙摆手,“不必、不必……我只是随口一问罢了。这墨珍贵,哪里舍得用来写字,王爷还是珍藏起来吧。”

他说得淡然,“我们用文房,大多是官家赏赐,有时候用不完,放着也是放着。我想东西还是物尽其用,才有其价值,你收了墨,不要将它束之高阁,总在砚台上搁着,不时用一用,这墨的灵性和风骨,才能在纸上展现出来。”

可是那么贵重的东西,彼此没有深交,怎么能收下呢。

自然再要推辞,他寥寥抬了下手,“天色不早了,夜市上人多眼杂,五姑娘若是选妥了,不妨早些回家。”

自然一直觉得自己很机灵,嘴也不笨,但不知为什么,在辽王面前就有些相形见绌。不是地位悬殊,也不是他俯瞰众生高高在上,是有种面对老师的窘迫,或者说景仰。从第一次在瓦市上见到他起,就有这种感觉。

说实在的,有点想不明白。明明和表兄相处起来毫无压力,他是表兄同父的哥哥,年纪也差不了太多,为什么他和表兄完全不一样呢。

她低着头走出耕云堂,原本还打算百戏散场后,和自心一同去吃滴酥水晶脍呐,结果被他一说,她居然真的萌生出回家的打算了。

他站在月下拱手,温声道:“就此别过。”

正要举步离开,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只小猫,身形只有巴掌大。颤巍巍盘起尾巴,在他脚边坐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从脏兮兮的猫脸上突围,就这么仰头眼巴巴看着他。

两个人低头垂视,猫也回望,丝毫没有慌张躲闪,更加坚定地靠在了辽王的官靴上。

自然惊叹:“听说小猫小狗会自己找主人,你看,它不来亲我,肯定觉得自己和王爷有缘,一心来认主了。”

郜延昭迟疑了下,轻轻拿足尖推了推它,想让它知难而退。可是这小脏猫就是赖定了,即便身子摇晃,脚下依旧没有挪动半分。

自然以前听说,吸引小猫小狗的人,骨子里都是温柔的。那些小东西有灵性,它们会辨别谁对他们满怀敌意,谁又是值得信赖可以依靠。在外流浪得太久,活着太不易,它们会自己寻找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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