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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视线中出现刺目的血红。
一滴,两滴,数滴血开始出现在地板上炸开。
呼吸像是突然扼住,我脑袋如耳鸣般嗡声响,僵硬抬头去看,鹤翊捂住了嘴,血从指缝间漏出来。
我慌乱地去碰那只手,慌不择路想要阻止血的流出,可惜除了染红彼此双手外,无济于事。
他靠在了墙边,呼吸很慢很慢,如果我没有扶住,他会立马瘫软在地。
突然的出血惹人注意,护士站的人迅速奔走起来,通知医生,推来担架床……
他的手越发冰凉,像是生命温度在逐步从他身体流逝,他摸我的脸,只有血是热的。
“是粉蓝起作用了对吗?”
“没想让你哭,所以一直没有说。”他抚过我的泪滴,“是小时候在外面呆久导致的胃病,现在可能因为粉蓝严重了。”
“苏眉……我去找苏眉,她知道怎么根除粉蓝。”我想要摸出手机,被鹤翊拦住。
“没有用的,这是很久落下的病根,苏眉能救的只有粉蓝,救不了我。”
明明是笑着对我说,却像是在给我下死刑。
夕阳余晖穿过我们之间,此情此景实在熟悉过头,仿佛回到他预备在我面前死去的那天。
让我不知道眼下究竟是原点还是终点。
第104章 走马灯
医生评价鹤翊,说他二十来岁的年纪,有着六十来岁的身体。明明看上去光鲜亮丽,却有着个千疮百孔的胃。
粉蓝作用下,胃出血变得像发洪水那样来势汹汹。
推去急救室路上,医生给他上了呼吸机,做了心肺复苏,跨在他身上,争分夺秒地按压着。
苏眉在凌晨赶到,联合其他医生,对鹤翊展开救治。
对此鹤翊毫不知情,因为他再次陷入了深度的昏迷。
命运真是太过玩弄人,不知道究竟是惩罚我还是惩罚他,逼得我们在相处时剑拔弩张水火不容,在终于想通走下去时,又硬生生将彼此拉开,连见上一面都难。
病危书下到我手上,作为鹤翊某种意义上的家属,我好像再次身临在了父母离世的太平间上。
要说有什么太多具体感受,我只能说出寂静和寒冷。
对于鹤翊,我有什么后悔没有做成的事,我想过很多,第一个想法是,怎么没能在我去找饭桶他们之前多亲亲他,他这辈子如果不和我接吻拥抱,绝对会感到好遗憾。
粉蓝的根除和我当初的手术一样,将血换一轮,存活概率是一半一半。鹤翊没有我还算健康的身体,因此成功活下的概率就变成了三比七。
张阿明出来的时候看到满脸血的鹤翊,以为医院突发暗杀,来我身边就准备护我,听了周围人的说法才算解除警戒状态。
我们只能在手术室外干等着,所有人都没有睡着,焦虑忐忑如影随形,像团乌云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顶着前面门上始终亮着红灯的“手术中”,感觉人生陷入某种漩涡中,我被深深吸进去。
故事延续到了鹤翊死去的那天。
病危通知书成了真,苏眉出来对着我无力摇摇头,告诉我太迟了,鹤翊病入膏肓,毒发身亡。
太迟了。
我做出决定太迟。
发现他的不适太迟。
几年前和他争来争去老死不相往来,如今再做回忆,依然是太迟。
我从阿明的口中去了解鹤翊四年流浪生活。
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就像猫在外流浪,有人投喂可以吃两口,没人投喂只能翻翻垃圾桶。不过他也不是什么都吃的,所以经常饿着。
偶尔认识的邻居会带他回家洗澡吃饭,或者联系福利院让他能够好好生活,但他经常趁人不注意便溜出去,小小的他在那天就立志要前去红枫寻找鹤立枫,目标宏大。
不过最后还是鹤立枫找到的他,将他接了回家。
只是最后终点停在了这里。
他珍藏在衣柜的东西成了遗物,当初的假碑成了葬他的地。
我在家里,撤下了饭桶的牌位,换成了鹤翊的,尊重他生前的喜好,给他的牌位旁边多加两个字——爱人。
他离去的第一周,我终于走出家门,上山去找他,靠坐在他的碑前,太无聊的时候拔周围的杂草,和他说些有的没的话。
但是因为总是闷在家里,我实在没有什么新鲜事可以给他分享。
一个月后,失去老板的张阿明无需再随时听从命令,更不必担忧我会有被人暗杀的可能,他安心跟着阿泰前往异国治病,和我分享欧洲国度的所见所闻。
说哪儿的海鸥抢去了他拿在手里的热狗,叼走了香肠面包,留下满手的酸黄瓜。
说白人饭真不是人能吃的东西,也就鹤翊吃得下去,我说他这么讲,到时候你会爬出来找他算账。
张阿明问我要不要过去找他们,不要在别墅里闷出病来。
我拒绝了,我总不能连着你的碑一块牵过去,跟着张阿明,多少带点居无定所的漂泊味道。
说实话,和鹤翊相处,我不是没有想象过拥有彼此的未来。
要非说点什么他死后很想念的时刻,当我无数次推开房门的刹那,我曾期待对面会站着某个人的背影,他可能切菜做饭,又或者是在我身后抱住我,咬住我刚削好的苹果。
我无法否认会有想他的时候。
他喜欢和我并肩走,胳膊碰到胳膊,手像吸铁石似的黏上来,讲话就会慢慢听,讲慢了要摇两下我的手腕,催我快说下去,弄得我更想放慢速度讲,世上怎么会有鹤翊这样的人,被吊了胃口就会想要扒拉人。
即使是睡觉,也是要趴在我身上睡。还好半边身子总是搭在床侧,我不至于被他压到气短力竭。
这人总是这样,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贪嗔痴恨样样精通,一举一动都渗进我的身体里,让我无论做什么都可以轻易想起他。
否则我也不会在他上次死掉之后,翻来覆去夜不能寐,跑去墓地丢戒指。
可惜我们这几年拥有过的类似寻常人的恋爱,少得三只手指都数得过来。
我差他一句表白。
既要找好时机,又要做好自己的思想准备。
鹤翊朝我走近99步,差得那最后一步卡在了我这里。
他每次用那双有话要说的漂亮眼睛看着我,欲言又止,像当初的Vanessa看向鹤立枫的样子。
好像把最后的选择题交给我,但又无比期待我可以给出他最想要的答案。
鹤翊走后不知过了多少年,我感受到了某种令人窒息的孤独。
静得可以听清墙壁里水管的声音,甚至可以在午夜时分听到敲门声,有人在门外喊着冬冬。
他化作鬼,我依然想要给他开门。
只是打开门,无事发生。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