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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作者:探鸽

简介:

鹤翊x佟青山/童乐

疯子黑心美攻x冷淡靠谱帅受

恩怨源于大学的某天,我无意抓住鹤翊这卷毛的手,从此二人命运悄然勾连,致密难分。

美貌、纯真和可怜是我对鹤翊的第一印象。

朋友界限点到为止,毕业自然各奔东西。

直到他终于撕下面具,亮出獠牙,贴住我唇,用渗人的话语警告:“是你抓住的我,永远不要想着离开。”

-

混乱黑暗的五年里,我被他牢牢绑在身边,哪里都去不得,吃要一张桌,睡要一张床……

终于有天,我站在墓前,望着对面黑白照里的卷毛。

得偿所愿,他死了。

正当我咒他下地狱时,突然窜出的黑衣人将我捅倒在地。

再醒来,我重生了,回到2013年,朋友在世,一切都没变。

唯一奇怪的是,从前恨不得将我拆吃入腹的鹤翊,此刻却摁住我的腿,迟迟没有动作。

ps:

第一人称,带墙纸爱

非典型双重生,he

——

CP新预收《天真可欺》

恶劣攻x老实受

昔日同窗久别重逢,破坏人婚礼不说还要倒打一耙。破镜重圆酸甜口,欺负嘴笨老实人,各种意义上的欺负。

CP云泥》伪兄弟市井强制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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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相信荒谬

头顶的天体轨道缓慢旋转。交叉的圆弧围绕某个点,分离,再聚合。

我的眼皮在周而复始的旋转中发沉。

四周安静,脑海里从混沌朦胧到无实质的漆黑。像一个无声空洞的空间。

“……童乐,你看见什么了?”

有声音问我。

我按照这个声音去寻找。

无边无际的漆黑里裂开了几条缝,从里面迸发出几道强烈刺目的彩光。

它们嵌在黑暗里。

我上前去,从缝隙中窥探。

红如血的枫树林。

草地上的银戒指。

绒绒的卷发。

少见的琥珀色瞳孔。迎着光时像闪耀的金子。

山脚有哄闹混乱的光裸动物,地上是被撕裂的人皮,伴着腥膻到令人作呕的气味。

还有……

山顶的白鹤。

眼睛太耀眼。金色的。混沌无实质的黑里唯一夺目的光彩。

它在看着我,用那双眼睛捕捉我,仿佛只要再过多几秒,它会俯冲下来戳瞎我双目,再将我困于笼中。

我应当逃离,而不是被吸引。

“……童乐,童乐?”

我睁开眼,对上治疗师温柔如秋水的眉眼。

她的眉眼从微微皱起到舒展,“我差点以为你醒不来。”

我从床上坐起来,漫长的催眠让我感到身心疲惫,用力眨了眨眼,让自己清醒,静坐在床沿边缓。

一只手在我面前晃晃,治疗师再次关切地问:“你看到什么了?”

我迟疑了两秒。

“只有很黑的路,没其他的了。”

我还是撒了谎。

第2章 天生契合的尺寸

接到鹤翊电话时,我刚结束心理疏导治疗的第一个疗程。

苦于往事羁绊和我的不配合,治疗师说遗忘疗法对我见效甚微,只能解决心慌心悸和难以喘气等小毛病,让心情轻松些。

也许会出现些零碎细节上的遗忘,单如果要从根源解决,下一疗程开始前,我必须要向她敞开心扉,才能对症下药。

“这次开的药,就暂时缓解失眠症和发热症状吧。”

走时,我手里多一大袋药,要说彻底根除热症很难,我身上余毒未清,无解药,其余药物也只是杯水车薪。

撒谎果然是瞒不了治疗师的。我站在公交站牌前等车,思考起下次和治疗师见面前要说什么内容才不会把人吓住。

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发出震动,拿出来一看,是一串陌生号码。

我改名换姓,换了地址,换了手机号,理应不会有多余的人打扰才对,除非有人手眼通天将我翻个底朝天。

哪个闲人能关注一个小喽啰的生死。

除了鹤翊,我想不到还有谁。

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像被驯化后的本能反应,我下意识抵触和抗拒。

全然忘记我早已脱离了鹤翊的掌控,为此怔愣十余秒后才反应过来,我们已经有两年没见,时间的长度,意味我已彻底自由。

明明疏导治疗还算见效,他一个电话就能让我有点慌神。好在额角的冷汗风一吹就干。

冷静一下。

手指一划,直接挂断。我走到马路边拦出租车,一心只想赶紧回家。

很快那电话又打来了,我在冷静后想,也许是自己过于敏感。

说不定是诈骗电话,想到这我又觉得好笑。我这穷光蛋兜里又没几个钱,无亲无故,没什么好骗的。

顾着拦马路边的车,我没去再去管,直接将手机静了音。可那电话像是不死心似的,又接连打了好几个。

我烦了,想把这个号码拉黑。

用了几年的手机,平时程序运行还算流畅,偏偏这次失了灵,界面卡住,半点动静都没有,红绿两个键都没有任何反应,只有铃声像催命似地响,吵得我心烦意乱。

上了车,司机大爷也像是受不了这老旧手机发出的破锣音,拧起横飞的大浓眉,催我快接。

我的手指开始胡乱按,等它响应。

只过三秒,铃声突兀停止,变成一个欣喜激动的男声。

那个烟嗓过分熟悉,语调却过分卑微小心。是鹤翊的心腹,张助。

他说:“青山……啊,抱歉,现在应该叫你童乐了,拜托你能不能来见见他……”

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很多话。

在那段左耳进右耳出的一长串句子里,我只捕捉到了一句:“他要走了。”

失效的界面好死不死卡进接通界面。

老天好像非要我接到这通电话,非要我再去见到鹤翊。

————

鹤翊所在的私人医院坐落于城郊的红枫山上。

我以前最常呆的地方。对它再熟悉不过。

入秋的时节,漫山的枫树火红,黄的、橙的、红的,层层叠叠,从山脚蔓延到山顶,像火烧,像血流,也像张用美色诱人深入的网。

红枫山宁静偏远,地形复杂,封闭性强,四面有人把控着,一般人不能轻易入内。

来这的基本是两种人,一个是有钱有势的人物,一个是有钱有势人的玩物。

鹤翊是前者,而我是后者。

它的隐蔽保守带来的好处,就是那些人玩得再疯,都不会被人发现。

我有两年没有踏入过这里,对于它的印象,只剩下零星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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