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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再抽一点。”絮林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微微凸起的腺体处,一片滚烫。

医生听了,心中感慨一声他也太爱纪槿玹了,居然肯做到这个地步,生怕他为了纪槿玹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忙好言劝阻道:“那怎么行,一次性抽取太多,你的身体也会有影响的,包括你的腺体也……”

“没关系。”絮林打断他,淡然道,“我不在乎这东西。”

医生一愣:“什么?”

哪有Omega不在乎自己的腺体的?

絮林道:“我只会来这一次,你最好趁着这一次拿到足够的量。”

“我今天离开之后,就不会再来丹市,也不会再来看他了。”他盯着纪槿玹,一脸漠然:“以后他是死是活,都和我没关系。请你们不要再来打扰我,很烦。”

医生:“……”

是,这就是他来丹市的唯一原因。

他愿意用自己的信息素做交换,来换取一个永远不会被纪槿玹打扰的平静生活。

他仁至义尽。至于以后。

纪槿玹的以后,与他何干。

反正丹市医疗发达,纪家又手眼通天,小小的病,总有办法。

-

纪家主宅。

庄旬推开房门,啪嗒,灯光倾泻,冷白灯光骤然照亮整个房间。

跟在他身后的蒲沙眯了眯眼,待适应了光线,视野逐渐清晰,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房中那张大床。

床边安着不少机器,滴滴地响着。机器上无数根导管连接着病床上躺着的那个人。

庄旬说的不错。

纪闳沄只剩下一把骨头。他闭着眼睛,被子外面的手腕纤细,手背上留着青青紫紫的针眼,青色的脉络藏在一层薄薄的皮肤下面,这张皮近乎透明,好似风都能轻易将它扯破。

床上这具失去生气的皮囊,脆弱到随时都有可能一命呜呼。

记忆中的纪闳沄,狂妄不羁,拥有一副高大结实的身躯,眼神里永远充斥着睥睨一切的孤傲不屑,仿若这世上什么都入不了他的眼。

那样的他,现在却只能靠机器维持生命。

那样的纪闳沄,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天。

蒲沙的脚黏在地板上,动不了半分。

庄旬看着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催促。

蒲沙的手松了握,握了松。良久,他终于把脚掌从地板上撕开,缓慢地,艰难地挪到了床边。

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

心狂跳起来,好似里面住着一只长着利爪尖牙的野兽,快要撕破他的胸膛。

“他怎么会……”蒲沙不敢置信,“他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以为你死了。”庄旬道,“所以他也不想继续活。”

“怎么会呢。”蒲沙喃喃着,“他怎么可能为了我……他想我死,是他要我死。”

“我想,大概是其中有什么误会。”庄旬叹了口气,“可惜,当初的真相估计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庄旬道:“医生说,他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

“你和他说说话吧。说不定……”庄旬顿了顿,道,“说不定呢。”

说完,他离开房间。

留下蒲沙和纪闳沄独处。

蒲沙站了会儿,坐到床边,盯着纪闳沄看。

“阿杉。我想好了,等我处理好手边的事,我们就去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隐姓埋名。只有我们俩,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到时候,我们就去领证结婚,再办个小婚礼,好吗?”

蒲沙当时只是丹市的一个普通人,无父无母的孤儿,和纪闳沄的相遇是意外,和他的相爱也是意外。

他们门不当户不对,蒲沙起初并不同意,提了几次要和他分开,是纪闳沄死缠烂打,不肯放手。

所以,蒲沙才决定赌一把。赌他纪闳沄的真心。

纪闳沄和他说私奔的时候,蒲沙是真的相信,并憧憬纪闳沄口中的、属于他们两个的未来。

“你明天去海边等我。我一定会来。”

私奔的前一天晚上,纪闳沄这样和他说。

海边,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纪闳沄说,他备好了船,只要等他到了,他们就一起离开丹市。

当天,蒲沙准时赴约前往。

从天亮,等到天黑。

等了四个小时,期间纪闳沄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好不容易,当他听到黑夜里自身后传来的脚步声,一扭头,看到缓步向他走来的纪闳沄时,忙喜笑颜开去迎接他。

可不等他扑进纪闳沄怀里,纪闳沄率先停下脚步,抬臂,手里拿着一把枪,对准了他。

蒲沙在海边等了他四个小时,身上的温度早被海风刮尽,可还是在这一刻,感到浑身冰凉的自己止不住地往冰窟窿里坠。

他扯着嘴角,勉强笑着:“你怎么了?”

开玩笑吗?可这个玩笑不好笑。

海边只有他们两个。

呼啸的海风卷着蒲沙的衣衫和头发,他快要站不住了。

是他理解错了吗?纪闳沄选择这个地方,难道不是因为这是他们初次见面的地点,而是因为,在这个昏暗无光的隐蔽地方杀了他,既能不被人发现,也能方便他抛尸入海?

是这样的吗?

面对纪闳沄的枪口,他仍旧不死心地追问:“你要杀我?”

咔哒。

回答他的,是上膛的声音。

蒲沙维持不住他的笑容了。

他远远地看着纪闳沄,看到他冰冷的双眼,因为寒冷,他嘴唇青紫,喃声问:“你说和我私奔……是假的吗?”

“喜欢我,也是假的?”

纪闳沄不回答。

蒲沙红着眼睛,发不出声音,嘴唇动了动,吐出无声的几个字:“……你骗我?”

砰。

下一秒,剧痛自他的胸口传来,骨头好似都碎了,低下头,被泪水浸满的视线模糊,他看到自己胸口晕开的一团红色,渐渐地,染红了他的衣衫。

他捂着自己的胸口,踉踉跄跄地往后退,眼前天旋地转,看不清纪闳沄的脸,看不清所有,直到身躯跌进海中,感官被海水淹没,他彻底失去了知觉。

他以为自己死了。

可是他没有。

他漂在海上,被一个渔民救起,送进了医院。子弹差一点就穿透了他的心脏,大概是奇迹,他命大地活了下来。

苏醒之后,他没有再回丹市,而是去了十三区。

纪闳沄要他死,那他就死吧。

这是他捡回来的,第二条命。第二条生命,他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活下去。

他改名换姓,去了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过他平静又普通的日子。这是他期望的,原本该和纪闳沄一起度过的生活。

只是事与愿违。

那个人并没有陪在他的身边。也不想陪在他身边。

他始终都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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