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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得不行,跟没分化似的,也亏得这样才没和身边那群狐朋狗友一样把下半身那点事弄得天下皆知。

外婆一听是和郑卓然就没多问,“那早些回来,有空叫卓然上家里吃饭。”康译满口答应,一口一个保证哄得两人心里舒坦,但动作不停,几乎是吃完饭就抓着包出门了。

他跑到郑卓然家楼下,给对方发消息:“兄弟,车,速开。”这几个字不清不楚,但两人都很熟练,郑卓然甚至没下楼给他开门,在楼上靠在窗边对他吹一声口哨,手一松钥匙往下坠,直直掉进康译手里,“车停车库边上,你路上小心点。”

“谢了。”康译跨坐上那辆红白相间的雅马哈,戴上头盔,伸手朝郑卓然挥了挥,示意自己知道,而后俯身点火踩油门一气呵成,很快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临近周末,晚高峰的时间随之延后,靠近闹市区的地方仍旧车水马龙,路灯与车灯流动,康译骑着摩托穿梭其中,尾灯划出一道浅淡的光痕。他曾经的机车是黑色的,光线照在上面柔软得像化开的银,还有一辆改装过的跑车,也是黑色的,不过都卖掉了。这就是他要找郑卓然借车的原因。他骑得很稳,速度不算慢但也不快,不像他以前跟别人一起刁根烟在路上狂飙,连警察都会被招来,“嘀呜”的警笛声在他们身后鸣叫。如果现在这么做,不说宋老师会担心,他也会对自己生气的。

宋老师,宋先生,宋知蓝。

卖掉那些东西,全是为了宋知蓝。不再碰那些东西也是为了宋知蓝。

宋知蓝做手术要钱。而康译是让宋知蓝需要做手术的罪魁祸首。

*

一年前。

那段时间夏天刚刚露出一个头,天气一会儿凉一会儿闷得不成样子,人的心情也被温度影响,烦躁和外面的虫鸣不歇,穿长袖穿短袖都让人觉得不舒畅。

康译一星期能翘四个晚自习和冯浩远在网吧打游戏,两人边抽烟边敲键盘,跟着周围人骂骂咧咧,之后再去喝酒、打球或者对着风飙车,好像这样才能把心里那点躁意吐出来。

冯浩远是他和郑卓然初中时候打球认识的朋友,高中在他们学校读国际部,比他们大两岁,但年级只比他们高一级,家里好像是暴发户,朋友一叫一堆,总之在社会上混得开,手上还纹了个大花臂,差点被教导主任拎到校会上公开批斗,身上背了几个大过,留校察看单子也收了一张,依旧我行我素。不过交朋友谁看这些东西?冯浩远对他和郑卓然够仗义,他们在一起玩得开心,这不就够了。除了冯浩远女朋友换得勤了点,康译觉得他们没什么不同。

但正因为这点,冯浩远和其他兄弟抱着女生卿卿我我亲嘴暧昧的时候,康译只能走出包厢坐在路牙边上发呆抽烟。他自己也搞不懂,AO性别分化教育成熟,他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纯情少男,但他看着那些人就是没那个感觉,比起和别人挤在一起拥抱,今天抱完这个明天抱那个,难道开车兜风或者打牌不更快乐吗?甚至一个人窝床上看片都更舒服一点,他无法想象几个人浑身是汗在一起打飞机的场景。

他怀疑这是自己血液里Alpha原始的洁癖欲望在作怪。

周围经常有人谈论自己的理想型,安长希是这类话题的常客。对于这个问题,康译表示和杂志上评的“最想拥抱/最想被他拥抱的人选”没有区别——很让人无语。安长希漂亮是很漂亮,一起玩的时候感觉性格也不错,不过不是他的类型。他看不到安长希特别的地方,全部归结为明星效应。他还没有对任何一个人产生过Alpha更加原始的欲望,就连看的片子都没有一个固定的类型,身材瘦的圆润的,高的娇小的,妩媚的清冷的,感官刺激到了就发泄出来。偶尔闻到溢出的Omega信息素,他更多感觉暴躁,血液里想和其他Alpha干架的暴力因子疯狂作祟。

这些想要掀翻什么的冲动才是他烦恼的根源。可惜父母远在国外,而且从小开放的放养模式让他连叛逆起来都没人管,实在没有反叛的激情。

一切都好无聊。

这是康译开着他老爹那辆昂贵的跑车驶进日途隧道时候的想法。

日途本来是郊区一群山,虽然现在也是。因为临海,政府好几年前想把它开发成旅游景点,施工施了一大半,路开得差不多,但种种原因,说不清是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抓了几个贪官,承包商宣布破产,计划变为泡沫,这地方逐渐变成当地人戏称的“鬼崖”。倒没什么真实鬼故事,就是实在荒凉,鬼都不去。

不过半夜里在街上游荡的少年可比鬼还多,夜店去乏了,想要看到红色的海。日途逐渐变为飙车党的天下,隔三岔五就在那地方办一场比赛,约架也喜欢到那里。康译跟冯浩远跑过好几次山道,下雨天都跑过两回。自己闲着没事也喜欢大半夜开车跑到山顶吹风。这种感觉很难说,站在高地会让人有死亡的感觉,跟嗑药嗨了一样。康译不碰药,但是他喜欢出一身汗肾上腺激素狂飙的感觉。

传闻中,几十年前还有一对情侣在日途山尽头近海的悬崖边跳海殉情。那时候山上没路也没灯,只有远远的灯塔上信号灯一下一下照过来,他们就这么穿过山林爬到石头上,没说一句话就跳下去了。警察捞了三天只捞起一件衣服,结局两人好像也没死,听说是坐船离开这个地方了。

这故事被一传十十传百,各个说得都像亲眼看见了,不过多数人是抱着好玩的态度讲的。像冯浩远一样听完就笑出声来,一手揽着人兄弟的脖子,一首揽住康译不屑地说:“都什么年代了,跳崖,还殉情?这地方一定要配个狗血故事才够格是吧,行,挺好的,哪天咱哥几个开车冲下去,也算殉情。”

“谁和你殉情。”康译嫌弃地拍开他的手,但心里也觉得搞笑。

直到那天晚上,他的车灯晃过,照到宋知蓝。康译才后知后觉,人说话可不能说太满。事实上那一秒他根本没时间多想,脑袋里一片空白,车速七十码,好在是上坡,一脚刹车踩下去,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尖锐的叫声。

黑夜里宋知蓝被远光灯照得发白,看不清脸,更看不清表情,但撞上去前一秒康译觉得两人对视了。宋知蓝跟个完全不存在在这世间的人一样,是鬼,是幽灵,只出现在凌晨十二点的电台恐怖故事。

“他的血流了一地,腿骨不自然地耸拉着,脸上全是温热黏稠的液体,光一照,再好看的五官也骇人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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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会死了吧?’他心想。没有死,男人昏迷了过去,但胸口起伏还有呼吸。奇迹般地,少年竟然没有感到一点害怕,大脑甚至称得上冷静。他迅速打电话叫救护车,然后将男人从地上抱到车上。车开到山下只用了短短两分钟。”

车被停在路边,后座车门打开,男人浑身是汗和血,眼睛微张,随时都要再次失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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