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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叫做小阿大,因为他是第一个被带回来的孩子。

小阿大确实没有被送走,他给安置在这个营地里。和他一样被带来的孩子还有几个,他们帮助护士与医生为伤员换药,也帮忙整理和分配粮食。帮忙在有箱子过来时装卸货物,还帮忙清算武器。

只是他们都不能走出兵营,毕竟外面到处都是永泽和被永泽招募的士兵。

那些孩子身上都有着疤痕,或许都有着与小阿大差不多的来历。

他们的头发被剃光了,听说被带回来时,衣服也被脱光了。这是永泽人处刑的手段,剃光了头发,再于他们的身上刻下耻辱的痕迹。

有时候是胳膊,有时候是胸口,有时候是他的脖颈,越重的罪犯,刻痕就在越明显的地方。

不过士兵不知道小阿大的在哪里,因为他总披着那件首领给他的衣服。

那是一件洗得褪色的衬衣,领子和袖口的污渍也留下浅色的痕迹。他穿了一个星期之后,换来了另一件白净的衬衣,是那个年轻士兵给他的,上面还留着肥皂味。

士兵也没有告诉他姓名,只知道他比小阿大大四岁。

所以小阿大不叫他名,只是叫他阿兵哥。

但小阿大不喜欢和那些孩子混在一起,因为那会提醒他已经失去了家乡。他比较喜欢跟着阿兵哥,让阿兵哥慢慢教他说雾枭话,或者给他讲雾枭的故事,说他在那里的生活。

于是小阿大知道雾枭是一个陆兽国家,他们有着各种各样关于夜鹰的传说。阿兵哥说夜鹰是他们的力量,它能为你挡住暴雨和巨浪。

他说雾枭有着高楼大厦,林立的钢铁丛林之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们会在酒楼里推杯换盏,而不似北原喜欢于砂地里豪饮。

他还说雾枭的雾气与晴天,它可以浓烈得连街对面都看不见,可是下一秒又晴空万里,万物被照得透彻敞亮。所以雾枭人会带上雨伞,也会戴上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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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星辰犹如阳光照在沙砾上,满地的钻石与金币。

小阿大听着入迷,他会沉沉地在阿兵哥身边睡去。他们可以从天光讲到深夜,再看着朝阳升起。然后阿兵哥会把被子让给他,再偷偷地从帐篷走出去。

而小阿大便会睁开眼睛,看着朝阳或者月光把他打出一个轮廓。他站在帐篷之外,影子却钻进帐篷里。

有时候阿兵哥也会睡在他的旁边,说故事的人比听故事的更快进入了梦境。于是小阿大可以好好地看清他的模样,他勾起的鼻梁,硬朗的眉宇,薄如刀锋的嘴唇,以及长出来便会被刮净的胡茬。

他身上传来的肥皂味与火药混在了一起,让小阿大不自觉地靠近。

那一晚小阿大和大伙一起喝了很多的火马酒,所以他敢把手放在士兵的身上。

他多么希望这个人就是他的哥哥。但是他又不想他的是自己的哥哥。

那年小阿大十九岁。

那一刻他还不懂,这个他住了两年的营地,已被迫达成了协议,全部人都要撤退了。

酒精让他迷迷糊糊,他似乎搂抱着,亲吻着,他的下体在对方的身下磨蹭,于是在他的大腿留下精液的痕迹。

那肥皂的味道多么浓郁,好似野地里绽放的鲜花飘出的气息。而他的嘴唇柔软,烟草和酒精的香便掺杂在这气味里。

那个低沉温柔的声线变得严厉,他抓住了小阿大的手腕,不让他靠近。可是他似乎敌不过北原人的力量,最终也只能松了手,任由那亲吻落在他的面颊和脖颈。

这是酒醉之后的幻想,因为当小阿大因那一枚炮弹轰炸而猛然坐起,军营里乱成了一团。

他拿着枪跑了出去,跑进了烟尘里。

第24章

老粟打开门,那一家三口离开了。

萧江的房间里满是烟味与酒味,他确实已经喝了很多。萧江嗜酒,这是跟文勇时期就听说过的。他戒过很多次,但显然都没有成功。

老粟帮忙收拾桌面的酒瓶,表示他留下来陪萧江。

然而萧江摆摆手,摇摇晃晃地又去吧台,他说不用不用,你回去吧,我再喝一些就睡了。

“您早上还有会议,我载您过去更方便一些。”老粟提醒。

不过这提醒用错了地方,因为就在萧江又努力地把一瓶酒从高于他的位置取下来后,他握着酒瓶思忖片刻,说对,你回去吧——“让小班留下,他刚好要熟悉几个会议场。”

这话老粟一听就不爽了,他说小班什么都不会,他可以先跟着我跑,“您之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不是有导航吗,这都不会,”萧江打断了他,再次表示——“你回去吧,演讲稿秘书会送过来。”

老粟的愤怒是呼之欲出,他狠狠地瞪着萧江,后者却没有看他,只是专心地举起酒瓶子,对着嘴喝了几口后,才满进杯里。

经过班郡身边时,老粟的目光几乎从他身上剜下一块肉。

班郡便微微颔首,不与老粟对视。

关门的力量过大了,把酒杯都震得晃了晃。

“他就是这样,你别介意。”萧江摁住高脚杯的底座,等摔门结束后,轻轻地说,“应该可以把事情做得满分,却只是应付了事。把关注度放在不该的事情上,浪费感情。”

萧江确实喝多了,嗓音沙哑,抱怨的语气也显得慵懒。他不稀得对方接话,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拿着酒瓶,走到了钢琴旁边。他说你要累了就过隔壁栋睡吧,他们会给你安排房间。

班郡当然不想,他赶紧摸出火机,在对方从烟盒里拿烟时,给萧江擦亮。

萧江稍微吸了几口后,示意班郡在琴凳落座,顺便把酒杯递过去,让班郡也尝一尝。

班郡看了看酒杯。

萧江笑言,“我不是于澈,里面没有加料,放心喝吧。”

班郡一饮而尽,赶紧又把被子斟满,送回萧江的手里。

萧江的醉意蔓延到了脖颈上,随着他咽下酒酿,喉结轻微地滚动着。打过摩丝的发梢有少许凌乱,而解开的领口仍然如那日一般露出浅浅的肌肉线条。

“每次你盯着我看我总在琢磨,你到底是很喜欢我,还是想把我干掉。”萧江说,“不过这两者也没太大区别,对吧?”

这话让班郡的心又提了起来,他赶紧收回目光。

“人的模样都记住了吗?”萧江又谈回公事,他的手指随意抚摸过琴键。琴键流泻出一串轻薄音律,好似泉水打在花瓣。

班郡点头。

“挺好。”萧江说,他看向了班郡。

他们的距离很近,以至于哪怕没有碰到对方的身体,仍然能感觉到彼此的温度

班郡的裤裆里紧得难受,他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而萧江却还在讲,他讲老麦是对的,跟着他很重要的地方就在于要记得每个人的模样。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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