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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现在才十九岁,他说喜欢男的,不想认识女生,谁又知道二十九岁时是什么模样。
秦英竹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人,将她首先是她自己,再是席相煜的妈妈这一概念贯彻到底,她有朋友,有事业,还有其他的亲人,喜欢购物,尤其是买包,还喜欢去旅游和拍照。她自然爱着儿子,但从来不会将生活的重心放在席相煜一个人身上。
席相煜同样,他不是不在乎席洪和秦英竹,但更在乎自己的感受。
先前席洪、秦英竹安排他去做什么,他接受不是因为听话,而是不反感,所以照做也无所谓。
现在,他有时栩了,这一条路不管再艰难都会走下去,没得商量。
“想过。”席相煜说。他和家里人不是敌对关系,但如果他态度缓和,秦英竹也许会抱有他能改正的希望。
“她会难受。但不会比我和一个不喜欢的女人在一起难受。”
“你!”
席洪指着他鼻子教训他几句,让他过年这几天多陪一下秦英竹,不要再提喜欢男人之类的话。
席相煜只答应“她不提,我不提”。
后面几天,他回到家,回避性向问题,他们暂且没再发生争吵,家里每天都会有客人前来拜访,送补品送酒送收藏品。客厅的礼品堆成一座小山,空气中回荡着寒暄的笑声,在这般热闹里,席相煜突然觉得孤单。
他想时栩了。
虽然每天都有发消息,但摸不到、亲不了,心里总惦记着什么。
初五,席洪和席望各自有应酬,秦英竹和她的好姐妹小聚,席相煜便和明顺约了在外吃饭。
明顺埋怨他放寒假比上学还忙,直接玩起了失踪,见不到人影,一听说他住时栩家,更是骂他“见色忘友”。
“怪不得约我出来吃饭,搞半天是时栩回老家了。”
明顺竖起中指,“我看透你了。”
席相煜没否认:“吃的都塞不住你的嘴?”
明顺:“放假这段时间吃太多了,我都胖了五斤。”
席相煜:“哦。”
“我得控制身材,毕竟在追人,要好好表现。”明顺又讲他的感情进展。
席相煜听着,偶尔回两句话。吃完饭,明顺问他下午要不要去打球,席相煜的手机振动,是时栩发来一张照片和一条语音。
照片是一张从时栩老家到澜城的机票,登机时间就在一个小时后。
他在语音里笑着说:“我提前回来陪你了,感动吗?”
因为没有去铁杉镇,担心会露馅,席相煜对时栩的说法是,他父母会来澜城,前两天,时栩问他有没有带老两口去逛澜城的景点,席相煜又撒谎说他们已经离开。
时栩原本订了后天的机票,大概是觉得席相煜一个人在澜城会无聊,改签到了今天。
席相煜立即起身:“不打球,我要去机场,时栩回来了。”
“啊?”明顺连忙扯纸巾擦了两下手,“我也要去!我开车送你!”
席相煜:“你去当电灯泡?”
“……”明顺不满,“靠!不用说得这么直接吧!你和时栩都同居了,作为你最好的兄弟,我都没有见过他本人!我抗议!”
席相煜想起,时栩有特意让徐令闻和他一起吃顿饭,由此可推,他理应介绍时栩和明顺认识。
他将明顺上下扫视一番,还行,今儿不算太张扬:“你穿的是假货。”
明顺低头看他的球鞋:“什么?我从来不穿假货。”
席相煜没忘了时栩其实在酒吧远远地看见过明顺,明顺这个寸头太有标志性:“还有,你是一个gay。”
明顺瞪大眼:“?”
什么乱七八糟的。
明顺:“你要干嘛?我直得可怕!”
“这是你的新身份,我当初去gay吧就是陪你这个gay去的。”
席相煜简单叙述了一遍他对时栩塑造的形象,“我很穷,你也不能太有钱,等会别开你的车,打车去,听懂了吗?”
明顺听懂了,他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几番欲言又止。
席相煜:“想说什么就说。”
“那我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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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顺先前还阴暗地怀疑过时栩用小恩小惠来讨席相煜欢心,是知道席相煜的家庭背景,放长线钓大鱼。
哪知道……
他真心实意地发出感慨:“席相煜,你不当人。”
第53章 现在不踹我就行
时栩才登机没多久,席相煜就和明顺打车到了机场。
一路上,明顺重复了无数遍“你不当人”这样的话。
“合着你住在他家里,饭菜钱都要他给?你身上的衣服也是他买的?你包里真就掏不出来几万块钱?你吃软饭上瘾了吧,这要是让他知道,他不得生气?”
席相煜的心情本来因时栩提前回来而雀跃,听他念叨,忍不住烦躁:“所以让你少说点话。”
“……”明顺想,这是少说点话能解决的问题吗?这是纸包不住火,时栩迟早会知道真实的情况。
要说是玩玩吧,知道了也就知道了,大不了一拍两散。可他看席相煜这架势,分明是上了心,表面上尽在把握之中,享受时栩的付出,实际上给自己埋了雷。
他叹了口气,见席相煜瞪他,做了个给嘴巴上封条的手势。
在机场等了两小时,明顺等得发困,止不住打哈欠,问席相煜还有多久。
席相煜抬头看航班的信息,时栩乘坐的那一班飞机状态已经跳成了“已到达”,下一秒,他手机收到时栩落地的消息,和他约定在了最近的二号门见。
时栩没托运,出了廊桥,就拽着行李箱一路小跑,远远看到席相煜的身影,绕到他身后,想要吓他一跳。
明顺正对着他,注意到了他可疑的动作,目光落到他脸上,感慨这男的长得真漂亮,脑袋难得灵光一次:“时栩?”
席相煜转过头。
时栩的计划落空,他顺势张开手:“抱一个?”
席相煜双手抱住他,脑袋埋进他肩颈间,深吸了口气,时栩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很好闻。他说:“上次来接机,你还亲我了。”
“你朋友在,得克制一点。”时栩小声说,“早知道你有朋友来,我稍微捯饬一下,让你更有面儿啊。”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下身搭了一条牛仔裤,简单清爽,没有多余的装饰。可时栩骨相皮相都好,就算是套麻袋也好看。
“没必要。”席相煜说。
时栩松开手,歪头看明顺:“你好,我看你有些眼熟。”
席相煜:“他大众脸。”
时栩没被他忽悠过去,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打了个响指:“我想起来了,先前和席相煜一起去Groove的就是你吧?”
“是我。”明顺伸出手,“我是明顺,你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