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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爬了起来。一看,室友还在“昏迷”。
——谁知道她的一点伏特加,是只用了15毫升之后的一整瓶啊!喝到后面果汁耗尽,我俩干脆直接苏打水兑伏特加,没两口就都趴下了。
“隔壁家的大姐姐出国留学后烟酒都来,你可千万不要学她啊……”我哪怕头疼欲裂,也没忘了玩梗,真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苏虞,有这个毅力你干什么都会成功的!加油!苏小虞!
今天选择酒精已经是难得放纵一次了,之后可一定要记得远离这玩意儿。我想着,顺手拿起桌边的杯子喝了一口——
“呸呸呸!”
我又赶紧吐了出来:忘记了,杯子里全是伏特加兑苏打水,没法解渴。我只好驱动起滞涩的身体,去拿仅存的苏打水。
“唔——”
地上的室友大约被我发出的动静吵到了,口中发出低低的呓语,接着翻了个身,继续昏睡。我想了想,没有贸然叫醒她,从室友床上拽下来一条毯子,盖在了对方身上。
看着她蜷缩在毯子里睡得香甜的模样,我满意点点头,又一次走到了窗前。
这次我不想吟诗了,我想知道傍晚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一整座城市停摆,之后又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学习生活。可我只是个普通人,在美国没有任何人脉背景……嗯?人脉?
我的视线缓缓投向了身后桌面上的手机。少总哥,能不能是人脉哥呢?
我想去拿手机,脚才向前迈出一步,身后窗外便传来了猎猎的风声。并非呼啸的狂风,而是布料在风中抖动的声响。我心底怀揣着某种近乎于荒谬的猜测,却仍旧顺从本心的转过了身——
夜色,晚风吹拂着窗帘,月光,和沐浴着银辉的一只红黑色的小鸟。多么熟悉的描述,我差点以为这是罗朱现代版新编,不,换成我和红罗宾的话,得是梁山伯与朱丽叶。
和面具后看不清形状颜色的双眼对视,我笑了起来:
“红罗宾,你怎么在这里?”
他说只是路过,我并不直言自己信或不信,只上下扫视了红黑配色的义警两眼,接着便盯着他的下巴开始思索:嗯……怎么觉得他有点眼熟呢?我当然比较熟悉红罗宾,他现在可是我推的英雄!但是,但是吧,这股熟悉感的来源不是红罗宾,而是某个——
“看来你没出什么事。”义警先生说着,十分守礼地没有往房间里看,他告诉我明天、不,今天海文的部分地区会停工,其中就包括了布鲁德海文大学。
“……这些地方遭受了重创,我想你应该做好准备。”
说完,红罗宾就走了,徒留我在他身后尔康手,原本的思绪也被打乱了——不是,哥们,你哥谭出身的谜语人一点我能理解,但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再走啊?
我遗憾地缩回手,心里暗自下了决定:不论如何,下次一定要让这家伙在我在二手平台上切的全球限量色纸上签名!
再度转身——感觉自己好像在公寓小小的空间里上演折返跑,我看见了一双迷茫的眼睛。
我:……!
她:……?
室友嘶哑的,茫然的声线说:“人、人蝠?你没被吃掉?!”
我:。
大松口气!什么啊,她把红罗宾认成人蝠了啊,那没事了!
我端起和蔼慈爱的微笑,配合着身后的月光,我仿佛神女再世。
“好孩子,你睡懵了,喝口水回床上休息吧,今天不上课。”
室友十分听话地照着我说的去做了,重新闭眼之前,她和我说了今晚的最后一句话:
“我知道你每晚都在沐浴月辉。你放心,我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的。”
我:“蛤?”
回想起室友的确和我聊起过玄幻修仙小说,我有了个不好的猜想:这姐们,该不会修仙文入脑,真以为我搁这儿吸收日月精华呢吧?哦不对,晚上只能吸收月华。
她是睡了,我却是睡不着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阵,我还是没憋住满腔的吐槽欲,遂发微博:
【我再也不搞抽象了:美国室友沉迷中国玄幻小说,以为我晚上睡不着看月亮思乡是在沐浴月华修炼[哆啦A梦吃惊]】
这是我的吐槽小号,一向是被我用来吐黑泥的。今天是槽点太多了没忍住,否则我一般不背后蛐蛐人的。
我都是当面辱骂回去。
发完我就睡觉去了,没想到这条深夜吐槽博,它火了。
网?址?发?b?u?y?e??????????ε?n??????????????????
一觉醒来发现WB消息提示全面飘红的我:???
凭什么!我眼睛和消息提示一样红通通。凭什么我大号给我cp产粮数十载依旧不温不火,小号发个吐槽就爆了?爹的!跟这个世界爆了算了!
第30章
纽约,帝国州立大学。
我拖着从最初来到哥谭的三个精简到只有一个的行李箱,望着帝国大学恢宏的大门,心中并没有多少激动。
帝国大诶,全美top级别的学校诶,我竟然随随便便就能踏进来,申请过这所大学的人都要羡慕哭了……以为我会这么想吗?是的我会。但那只是年轻的我会产生的想法,经历过了接连不断的意外,并且小号在微博走红后,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我了。
现在的我,心已经比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还要冷冰冰了。
我推了推脸上的墨镜,嘴角下撇——心情坏耶,布鲁德海文大学说什么学校百废待兴,就不耽误你们学习了,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人已经坐上了前往纽约的飞机。
中途航班倒是没有晚点,可是我的行李被送错跟着下一班飞机抵达纽约,害得我在机场多耽误了几十分钟,错过了帝国大学来接人的大巴,只能自己坐地铁。
航空公司补偿的里程根本抚慰不了我的坏心情!因为那简直就像是什么诅咒一样,总让我产生不好的预感:该不会,我还会继续四处流浪吧?我有预感,纽约绝不是我研究生生涯的终点。
怀揣着莫名悲伤的心情,我上了地铁。
纽约地铁,懂的都懂。我全程都像母鸡护鸡仔一样保护着随身小包和手机,却不想还是遭遇了一场意外——
“你是说,有一对同性恋人为了庆祝她们即将到来的婚礼,在纽约地铁上撒币,对吗?”
我点头,表情诚恳极了:“对啊。”
迎接我的青年有着一头略显凌乱的褐发,长相不能说不好看,但五官偏清秀,看上去不是美国校园里最受欢迎的那种“体育明星”。不过细看的话就能发现他并不瘦弱,隐隐露出的小臂上有流畅的肌肉线条。
简而言之,是我会欣赏的类型。不过他典型理工科宅男的包上挂着一个可爱的小挂件,能看到的一点手机壁纸上也有女孩子的身影,大约是有感情不错的女朋友的,所以我只是打量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