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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队,加上殷寻和行动队队长,总共有十三个特务,而看连潮生现在这般闲适的样子,估计是连殷寻都没能逃掉。
这是胡岸出事后,南京站出动的第一个任务,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甚至现在连他都不一定能逃过。
他左臂上的伤还没好,相当于只有一只手,战斗力也是大打折扣,他这个状态想杀掉余申临容易,想全身而退,难。
这次是个机密任务,殷寻也严格遵照保密条款,把暗杀余申临的原因捂得严严实实,苏清雉根本不清楚为什么突然对这个叛逃多年、又无足轻重的汉奸发难,杀余申临对他来说自然不那么重要,但却是必要的——
只有把这件事做好,他才能更好地打入军统内部。
石宛因说,没人比他更清楚怎么混入军统,事实也确实是这样,但前提是拥有一个没有前科的身份。而他现在是“周敬水”,是一个档案有污点的黄埔系军统特务。
苏清雉曾用过军统家规来驳斥殷寻,他说“凡入军统则为终生事业”,这句话初看去,似乎是说周敬水无论过了多久、经历了什么都还是军统的人,但其实对周敬水本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世人都知道,军统“家规”严苛,“站着进去,躺着出来”是戴老板的名言。
军统的“六不准”,其一就是不准擅自脱离组织,因为军统特务是个终生职业,所以连请长假都是不被许可的,而周敬水却因为文物案,私自出逃到香港长达四年之久。
就算当年是迫不得已,时至今日,文物的事也可以还他清白,只要有人上纲上线,把这件事上报给戴老板,周敬水的所作所为都是违反“家规”了,等待他的将是无法想象的处罚。
所以他想以周敬水的身份,安心地重回军统,在南京继续潜伏,看似简单,实则是难上加难。
故而他必须要完成这个任务,还要完成得漂亮。
这才是第一步而已。
只是现在第一步都走得磕磕绊绊,下面的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方致远似乎对这家医院很熟悉,东西很快便拿回来了,抱着药箱往桌子上一丢:“左医生,你看这些对么?还是说你告诉我你的办公室或者职工宿舍在哪儿,我去拿你专用的来。”
苏清雉忙着回忆医生们处理伤口的专业手法,紧张得胳膊都有些僵直,自然也没闲工夫应付方致远。
当着方连二人的面,他兀自打开白色的金属药箱,面上淡定如斯,用剪刀围着被血染红的那一圈剪开余申临的衣裳后,心情慢慢就平复了下来,甚至还抱怨了两句,“你们这些警官啊,真是不把人命当命,他这个身体,是随便能动的么?弄出人命怎么办?他现在的情况已经非常危险了,要是再拖那么一时半会儿啊,就没得救了。”
他信口胡诌着,把印象里医生会说的话通通说了一遍,手里也不忘动作着。他发现这样能很好地转移注意力,至少他不那么紧张了,处理伤口也自然熟稔了不少。
连潮生被他念叨得脸色不大好。
苏清雉对他并不熟悉,只记得从前他害得自己被西川武抓进竹机关,关了那么久,差点关疯了。但印象里他还算是脾气好的,这三年下来,看样子也是变了不少。
也是,三年了,没有人是一成不变的。
方致远双手抱臂,倚在墙上饶有兴致地看。
起先只觉得这个左医生很像那位故人,现下却越发觉得这人有趣。
他应该不是医生。
方致远这么想。
他的处理手法粗看去,虽然的确娴熟,但以方致远学过医的眼光来看,根本半点也不专业,不过糊弄糊弄连潮生应该是够了。
不过这样看来,这个左医生也并不像那位故人。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的眼角微微下垂,眼皮有些耸拉着遮住了小半只眼球,睫毛倒是又密又长,但还是没有那位苏科长好看的。
似乎也要更黑一些,后脑那块也没秃。
甚至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镇定地完成一次包扎,从非专业角度也没露出什么破绽,一举一动都和那位不善于伪装的苏科长相去甚远。
如果是苏科长……
大概从被搜身的时候,方致远诈他的那几句话里,就开始慌张了吧?这位左医生倒是从善如流的,看样子,是个不错的特务。
堪称周密。
只是不知,他想做的究竟是什么?
刺杀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连枪都没有?
这倒很符合那位军统大特务的风格,披荆斩棘无所顾忌。
方致远永远忘不掉,那位“金钗”开着车妄图闯过日本人设立的关卡,去城隍庙取下余慧的尸首时的模样,焦躁、愤懑、还有狂妄。
因为惊惧无措,而导致的狂妄。
他总是习惯用跋扈的假面来伪装自己,事实上并不是那样,面对质疑和试探,他总是会惶然。方致远曾以为他其实是一个很局促莽撞的人,直到亲眼看到他当着礼堂众人的面刺杀日本大将田中谷川,吊灯砸下来的刹那,他竟是不顾一切地飞扑过去,然后握住琉璃碎片意图刺向田中古川的颈动脉。
大概没什么人注意到。
但方致远看到了,从他当时的方位,可以看得很清楚,那个动作,那个落刀的方向,就是“金钗”的惯用杀人手法没错。
那一刻,方致远心里没来由地紧张。
他并不知道自己紧张的缘由,只是很清楚,自己既希望那位苏科长成功,又不希望他成功。
他竟是有些惶然的,就像苏科长作为军统,仍旧为了至少表面身份是中统的余慧心痛一样,他作为中共,同样为那位铁面冷血的军统特务揪心。
他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在为苏科长揪心。
可是他同时又很恼火,他平生最不屑的就是临阵杀友军的人,但这一刻,大概是因为对着的是日本人吧,他不可控地将“金钗”归为了队友。
“金钗”对于完成任务,近乎孤注一掷的姿态,让他叹服。
可再叹服,依旧恼火。
因为“金钗”是军统。
其实细想来,可能那时“金钗”对于他来说便是有些许不同的,只是他未曾察觉,他更不知男人也会对男人产生好感。方致远只是每次见到那位苏科长都心烦至极,便用尽了毕生所学来挑刺,看着那人暴跳如雷的样子,心里不免畅快,烦躁也平复了不少。
以前,他虽然总会客套地叫那人一句“耀中兄”,但其实他们一点也不亲密,在得知他是“金钗”以前,他们甚至连话都很少说。
印象里那人总是冷着一张脸,手里叼着雪茄,话说不到两句就要把雪茄摁灭在胶质鞋底上。他穿得保守又高调,连“21号”那套制服在他身上,都看着与别人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