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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不上是哪里像,但总觉得相似。”
这话来得莫名,可正中了赫连恒的心思――他从第一眼见到这个贱籍的小倌开始,便觉着对方和尉迟岚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
眼神,口吻,还有身周无形的气场。
明明是个下贱之身,站在他面前气势却不落下风。
“会不会是尉迟岚的私生子?”北堂列道,“尉迟岚虽然没有娶亲,但男人嘛,在外面有过几笔风流债也不稀奇;宗锦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不可能。”赫连恒忽地开口打断他,“大夫替他摸过骨,年过十七。”
“那就是流落在外的幼弟?”北堂列接着说,“说他和尉迟家毫无瓜葛,只是个寻常的小倌,我不信的。”
“继续说。”
“他若是真的了解尉迟家的事,此番我们前去久隆,他定能帮上忙。”
“此去也不是打算和尉迟动手。”
北堂列点了两下头,连声应道:“对,对,主要是不想让皇甫占尽了便宜;那主上若是执意要杀了他,不如把他赏给我?”
“为什么?”
“我还挺喜欢他的,可爱。”
“你想得倒是美。”赫连恒斜眼瞥他,眼神冰冷。
北堂列说的在理,赫连恒心知肚明。
只是宗锦无端提起尉迟岚的死,他才气上心头想一杀了之。气过了,他便知道自己不该贸然杀了他――不然何必同意带他来久隆?自然是看中他和尉迟家必定有瓜葛。
“哈哈,想想而已。”北堂列笑笑,“他不像是尉迟家派来刺杀主上的,他那么想去久隆,我总觉得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他嘴太硬。”
“那不如这样,我去撬开他的嘴,搞清楚了再杀也不迟。”
赫连恒未置可否,又转回身去看着脚下一池泉水,良久后才道:“退下吧。”
这便等同于应允。北堂列立刻咧嘴笑起来,点着头轻巧地回了句“是”。
――
莫说北堂列初次见尉迟岚是在九曲坡之战,就连赫连恒也是。
只是在更早之前,他便已经熟知尉迟岚的大名――这个年纪还小他两岁的恶鬼,十七岁便一战成名,不到二十就成了尉迟家的家主,短短六年时间,将排不上号的小族尉迟,带领成了呈延国第二家。
群雄割据前,尉迟家的封地只有呈延国最西的弹丸之地久隆。久隆虽然小,但土地肥沃,富庶可观,引得周边几家垂涎欲滴,都想据为己有。
当时还在的中行,加上北面的司马、东面的皇甫,三家联手要以武力瓜分久隆。联军两万余人马,而尉迟家不过四千军士,消息传出来时,各个氏族都觉得尉迟可怜,气数已尽。
谁知道尉迟家的长子,也就是尉迟岚,居然兵行险着打赢了。
具体是如何,外界难以得知;只知道大致是三家联军兵分六路包夹久隆,谁也不愿意打头阵,试图兵不血刃地让尉迟投降。就这境况中,尉迟岚率两千兵,在久隆与商州接壤的一处隘口,在大雾天的黎明偷袭***营帐,借雾隐匿,火烧连营,竟一击命中直接摘下中行家主的项上人头。
谁也不知道尉迟岚是怎么得知中行的确切位置,又是怎么知道那日早晨会是大雾。
结果便是联盟瓦解,其他两家退了兵;尉迟乘胜追击,将群龙无首的中行军赶尽杀绝,不仅守下了久隆,更一举吞并了久隆数倍之大的商州……尉迟岚的名字,便就在那场战役之后,响彻呈延国上下。
他屠光中行家满门,以绝后患;因此被世人称之为恶鬼,在坊间谣传中长得奇丑无比,像牛头马面。
赫连恒从那时起便对他兴趣盎然,盼望着能和他交手。等他真的在九曲坡和尉迟岚交手时,才发现对方长得一点也不丑――尉迟岚此人仿佛就是嚣张二字的化身,坐在马上英气勃勃,与他交手时还能狂妄地笑。
竟能激起他赫连恒的战意。
赫连恒只想打赢尉迟岚,将他抓回帐下,问问他是怎么打赢中行的。
但他还没能做到,尉迟岚已经身死。
夜色凄迷间,赫连恒忽地伸手入怀,摸出那把乌金匕首。凉意自指尖蔓延至心头,是难以名状的郁闷――他一定会弄清楚是谁杀了尉迟岚,替他,也替自己手刃仇人。
――
待北堂列回到休整地时,江意正蹲在火堆边烤野鸡子,可怜的小倌被绑在不远处的树下,正“唔唔唔”地不知在说些什么。
“能吃了吗?”他走到江意身边问道。
“快了,”江意一扬下巴,示意那边的宗锦,“能杀了吗。”
“不杀,先不杀。”北堂列说,“你塞着他嘴干什么,”
“他从主上的爷爷开始骂起,骂到你我……太能骂了,受不了。”江意说着,将手里刚烤熟的野鸡子拿开,小刀一挑拆成两半,用干净油纸包着递到了北堂列手里,“给。”
“谢了。”
他拿着烤鸡走到宗锦身边蹲下,先在宗锦眼前嗅了嗅烤野鸡的香味,再道:“吃点不?”
“唔唔!”
“这样,你别闹腾,我请你吃好吃的,”北堂列道,“我就给你松开嘴,成交就点头。”
眼睛通红的小倌重重地点了点头。
北堂列没想太多,当真依言去取下了塞在他嘴里的布条。可他万万没料到,就在一刹那,宗锦面红耳赤、血管暴起地吼出了声:“赫连恒你个杂种!!你他娘……唔!!!”
北堂列只好皱着眉又把他嘴塞上了。
“你何必呢,他真的会杀了你的。”北堂列索性往他身边一坐,捧着野鸡子撕下来一个肥嫩流油的鸡腿,“先不说主上杀不杀你,你不想吃吗?你闻闻。”
他就这么拿着鸡腿,递到了宗锦的鼻间。
香味直直扑进宗锦的感官里,霎时间唾液便渗了出来。
――他从出城两个时辰就睡着了,一直睡到晚上,期间水米未进,这会子正饿得前胸贴后背。
烤野鸡的香味简直能夺人心魄,宗锦被塞着嘴绑着手脚,想挪也挪不开,只能死命偏过头,试图离鸡腿远一点。但北堂列比赫连恒还气人,鸡腿就那么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他怎么躲,北堂列就怎么追,让他无处可躲。
“你老实一点,就可以吃鸡腿了。”北堂列说,“我们还可以边吃边聊,不好吗。”
“……”
“鸡腿不香吗?”
“……”
“我这儿还有偷偷带的牛肉干,无香卤的,”北堂列另只手伸进自己衣兜里,再摸出来一个油纸包,和鸡腿呈两面夹击之势围剿宗锦的嗅觉,“别看无香平时冷淡,她手艺是一绝。”
“唔唔唔唔!”(老子不吃)
宗锦刚“唔”完,肚子便“咕――”地宣告投降。
北堂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