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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收购价是便宜得离谱。婆婆这是便宜了奸商。】

【开店不要成本的?人家收了多了,没人要砸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神颜小哥哥找到没?按照这个赵家沟这个地址找呀!】

黄莹莹往上去,原主为了保持身材,常年健身,身体素质不错,配合她天生的跟猴儿似的灵活,很快就上去了,只是苦了后面跟着的小张。

“你要是上不去,就别上了,在这里拍婆婆捡菌子吧!”黄莹莹低头看小张。

小张掂量了他自己圆润的身材,他没这个能耐:“行!”

越是难走的地方人越少,上辈子那时候粮食紧张,大家都进山采蘑菇,她和姜越仗着年轻腿脚好,爬高一点,去别人去不了的地方,就能找到更多的好东西,这种地方对她来说那就是如履平地,没有一点儿难度。

略微难走一点,菌子就多了,除了雁来蕈还有其他菌子。

黄莹莹手里采菌子,思绪飘向了记忆深处。

她的生日是阳历十月十九,那是他们处对象之后的第一个生日。

农忙大抢收之后,刚好放一天假,他们一早去上山采菌菇,回来之后,他借了一辆自行车拿着攒了许久的肉票,去公社买了一块大肥肉。

回来之后,他拿出白面来,丝毫不掺麦麸,就是雪白雪白的面粉和面。切肉熬油,满灶间都是猪油的香味,熬出来的油渣盛在小碗里撒上盐粒,递给她:“吃吧!”

她捻起一块猪油渣,塞进他嘴里,就这么一个动作都能让他涨得满脸通红。

他把切好的雁来蕈倒入猪油中,熬成蕈油,装进陶罐中。

锅里剩下那点子底油是绝对不能浪费的,用来烧菌菇,他们都是江城人,口味偏甜,加上酱油加上一小勺糖,一盘红烧杂菌做面浇头。

他下了面条,面条成团躺在碗里,上头舀上一小勺蕈油,油花在面汤上泛开,经过炸制的雁来蕈很有嚼劲,红烧杂菌绵软鲜甜,她狼吞虎咽,连汤带面扫荡一空,等抬头他那里才吃了一半,意犹未尽,一双眼不自觉地看着他的碗。

他拿过她的碗要分剩下的面给她,她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他眉眼带笑:“吃吧!”

看着碗里的面条,她眼泪吧嗒吧嗒掉进碗里,她长那么大,只有她让给哥哥弟弟吃,小丫头片子吃什么好的?只有到了这里,有什么好的,他都紧着自己。

他说以后会年年做面条给自己吃,她以为是承诺,未曾想成了哄自己半生的鬼话。

第16章

不知不觉已经满满一篮子了,她提着篮子下去,看见婆婆才摘了小半篮,黄莹莹接过婆婆的篮子到上头,又摘满了再下来。

一起下了山,回到村子里,黄莹莹把自己篮子里的蘑菇,大半给了婆婆。

“姑娘啊!你给我干什么?我这一篮子都是你给捡的。”

“我们一共才那么几个人,吃不完也坏了,您拿着还能换两个钱。”

婆婆为难地接受,黄莹莹提着小半篮子菌菇回了屋子。

屏幕上的观众都闹不明白:【黄莹莹干嘛把这么多菌菇都给人啊?】

【对啊!自己去卖难道不香吗?】

黄莹莹进屋去拿了刀削掉蘑菇根,清理上头沾染的泥土树叶,再打了水,菌子扔进水里浸泡。

趁着浸泡的时间,黄莹莹把衣服给收了,拔了葱,采了辣椒,切了姜片,她炖鱼行云流水。

【这个颜值,这个手艺,黄莹莹要是做个田园博主会红吧?】

【确实。】

【有山有水,人美手艺还好。】

把鱼炖上,黄莹莹去收了衣服之后,把菌菇从水里捞出来,雁来蕈和其他菌菇分开放。

黄莹莹在锅里倒上菜籽油。

其实素油的烧法更加传统,姜越的妈妈苏慧教授,就喜欢用菜籽油来做蕈油面。

回城后,她去看望苏教授,苏教授拿着老家带过来的蕈子给她做了一碗素面。

她吃了苏教授很多年的蕈油面,那个味道确实很好,苏教授还给她做过很多他老家的菜肴,都偏甜。她跟着一口吴侬软语的苏教授学法文,。

后来去苏教授那里,一杯碧螺春,一本小说,互相聊聊看书的心得,她说说工作上的烦恼,苏教授静静地听着,偶尔揉揉她的头。

直到九三年苏教授确诊肝癌,苏教授的海外亲戚飞过来,要接她去瑞士治疗,她摇头拒绝:“他和阿越在这里,我等!”

自己在石库门的一间小屋子里送走了她妈妈,将苏教授多年翻译积累下的稿费和存款捐赠出去,唯独留下了一个匣子,泛黄的信封是姜教授和他给苏教授的信。

她在看与不看之间,犹豫了很久,最后一封封地看了下来,他爸爸称呼他妈妈:“亲爱的慧”,从毛笔字的越洋信件,到开始用简体钢笔字写的书信,字字句句都是相思。

看姜越给他妈妈的信,里面好长的篇幅都是自己,在他的笔尖,她活泼,热情,像个小太阳一样温暖,他写给她做蕈油面:“妈妈,她一定会喜欢上您,您也一定会喜欢上她,看着她吃面条,那是一种无比的幸福。妈妈,我爱她,很爱很爱!”

用猪油做蕈油是他的味道,而菜籽油是苏教授带给她妈妈的味道。

雁来蕈特有的香气在菜油高温下激发出来,甚至盖过了另外一个锅里的炖鱼。

【看黄莹莹做菜真的是一种享受,看得我都想钻进屏幕去吃了。】

【就是,简直行云流水。她在熬蕈油,看过纪录片《唇齿之间》吗?里面就有讲蕈油面的呢!】

【想吃。】

【我有个问题手艺这么好的黄莹莹,为什么能吃得下医院那些饭菜?】

【同问。】

黄莹莹抽空看了一眼弹幕,看见这几句。

姜越烧饭的手艺是一绝。他的成分不好,不过偏远乡下,也没人那么较真,他待人诚恳和村里的邻居相处很好,自己做了什么东西就送点给邻居,而邻居做了什么也端一碗过来。

一来二去,他做饭的本事被人知道了,村里有个红白喜事,就叫他过去掌勺,自己就跟着过去打下手。那个年代没什么吃的,怎么样烧出花样来,真的很考究。跟在他身边,她也学了七八成,只是她是个马虎性子,只求会做,不想精益求精。

她以为有人愿意一辈子买汰烧,让她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谁想他会食言,她只能靠回忆,去寻找那个味道,追寻琢磨了那么多年,她的手艺自然精湛。

对着镜头前的观众,她这么回答:“小时候我爸爸跟我解释,什么叫做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他拿吃饭来举例,如果我是吃饭的人,珍惜粮食就是把饭吃干净,但是我不能要求别人把难吃的饭硬吃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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