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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茶杯喝了一口,笑着问道,“你可少有夸人的时候啊。”

吴晴霞就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笑着说道:“今天要不是有南笙在,我们估计又会被周大娘牵着鼻子走。”

“给他们一些别的好处也就算了,毕竟张卫光同志是为了保护机械厂的集体财产牺牲的。”

“可是,这回他们竟然不要脸的算计上了佩娟的婚事。”

“真让他们得逞了,佩娟一辈子的幸福就毁了。”

“南笙行为处事很有章法,很擅长出其不意。”吴晴霞说道,“佩娟的事情能顺利解决,多亏了她。”

孙同点头,神色间并没有多少意外,吴晴霞挑了挑眉,看来南笙比她看到的更加出色。

“对了,之前曹县长给我打电话,说是让咱们厂出个节目,元旦去驻军军营联谊的时候表演,你安排一下。”

“这是宣传部的事情吧?怎么也让我们工会来办?”

孙同笑着和稀泥:“能者多劳嘛,咱们厂的宣传部什么色儿的,你不知道啊?”

吴晴霞:……

好吧,她可太知道了。

一群糙汉,让他们去抢劳保用品跟别的工厂干仗还行,让他们搞文艺汇演?

演什么?

演干仗的时候怎么打人最损吗?

“行吧,那这事,我接下了。”吴晴霞说道,“不过,厂长,宣传部那边您什么时候整改一下?”

“还有,咱们厂是不是划个妇联出来?”

“现在这些事情都是由工会兼任,太忙了啊。”

孙同乐呵呵的点头,说道:“行,我跟老李他们开个会讨论一下,讨论一下,你忙去吧。”

吴晴霞还想说些什么,孙同已经拿起一份文件认真的看了起来。

“那厂长您忙,我先走了。”

“哎好,文艺汇演的事情,你上上心啊。”

“知道了。”

等办公室门被关上的后,孙同从资料后露出了头。

呼~

他轻轻出了口气,好歹躲过去了。

倒不是他不愿意整改宣传部和设立厂妇联。

只是吧,他觉得作为机械厂,生产才是第一要务。

那些宣传部的糙汉,在机械厂忙碌的时候,可都是干活的能手。

还是等厂区那边有了空位后,把宣传部的几个人都安排了再说吧。

至于厂妇联。

他也有自己的打算,就是从工会里分拨一部分人直接成立。

不过,这个事情不急,现在快要过年了,还是以生产为重。

吴晴霞在孙同手底下干了很多年,也大概能猜到孙同的心思,所以,她也不急。

不过,领导那边该催的还是要催一下的,自己的诉求要清楚的让领导知道嘛。

周大兰事件让冯海鸥对南笙充满了好感,有她带着,南笙很快融入了工会,工作生活都步入佳境。

这天,南笙接到人事科的通知,让她拿着转户口的证明去小重山生产大队盖章。

第13章

正好,南笙最近也想着跑一趟小重山。

依着前世的记忆,差不多这个时候,南糖会在山上找到一根人参。

这根人参救了一个大人物。

也是因为攀上了这个大人物,南糖后来做事才会那么顺遂和肆无忌惮。

想起这件事情后,南笙就准备截胡了。

参要挖,人要救,她也不会挟恩以报。

但这件事的主动权,她要握在自己的手里。

这辈子,南糖就好好做贺家的媳妇,和贺家人相亲相爱一辈子就好。

只要是南笙记得的,上辈子改变南糖命运的事情,她都会去阻止。

是,这辈子很多事情确实没有发生,她和南糖之间也貌似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但那是她自己改变了换嫁的事情,又阴差阳错下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彻底摆脱了南家人。

不然的话,南糖和南家人根本不会放过算计她,踩着她得到好处的机会。

若是以德报怨,她不会甘心的!

且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如果挖人参救人是别人,南笙肯定不会挡别人的青云路。

但,南糖的路,哪一条,她都要堵一堵。

小重山是一座不怎么高,不怎么深的山,□□之后,这座山几乎成了荒山。

它连着后面资源丰富的山脉,运气好,去后面的山脉就能有不少的收获。

只是,除了那三年,很少有人会去。

因为,那里真的有猛兽,很多猛兽。

不过,南笙不怕。

不是她头铁不怕死,而是她上辈子被贺家人逼着赚钱养家的时候,不知道去了山脉多少趟,早就知道了避着猛兽的方法了。

南笙熟门熟路的来到小重山和后面山脉交汇处,在隐蔽的地方找到了一棵七彩斑斓的植物。

她伸手摘下一朵七彩小花,别在衣服上。

南笙不知道这植物叫什么名字,但只要带着花,无论在山林的哪个地方,所有的野兽都不会靠近。

她的思绪就忍不住有些飘,自己要是有个小说中神奇的空间该多好啊。

这么神奇好用的植物,她可以直接移栽到空间里,到时候,哪座山头她去不了?

唉~

南笙小小叹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心口,告诉自己不要这么贪心。

能重活一世,修正错误,她已经很满足了。

只是,真的好想再要一份重生大礼包啊。

南笙辨别了一下方向,往南糖找到人参的地方走去。

上辈子,南糖估计是想跟她炫耀攀上了贵人。

这人参具体长在了哪里,什么时候采到的,南糖都事无巨细跟她说了。

所以,到了山脉这边,南笙除了为了安全绕路摘花外,一点时间也没有浪费就到了挖到人参的地方。

她在附近找了一下,果然看到了朱红色的小果子隐在一棵巨树后面。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挖呗。

然后,南笙看着手里比她手臂还粗的人参愣神了起来。

南糖够大方的啊,这么好的人参说给就给了。

圣母?

可南糖不像啊。

南笙不懂辨别人参的品相,但就她手上的这根人参,不说起死回生什么的,给濒死的人吊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怪不得,当初那家人那么护着南糖了。

这人参在那家人的手上估计还有不少的用处。

咦?

南笙仔细看了眼人参,发现还有一根极细的人参须还埋在土里。

对人参略微了解一些的人都知道,挖人参最好不要挖断参须,药效才是最好的。

南笙看着手上已经有人形的人参,也不忍心它的品相不完整。

她怕把人参放在地上,人参真的会长脚跑了,就一手拿着人参,一手小心扒拉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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