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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他说,周五放了学,老沈会直接开车过来接我们。”
老沈全名沈渐,晃子全名简晃,都是他们在玩乐队时认识的朋友。因为他俩在隔壁学校,所以没办法时常联系。
余江火的座位靠窗,他习惯性地背靠着墙,这样更方便他和孟商羽说话。
“周五不行。”余江火摇了摇头:“周五我得回去,在家里过生日。你知道我爸的脾气,我懒得跟他吵架。”
“那周六呢?去海边露营怎么样?”
“周六行,就周六吧。”
“好。”孟商羽说着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你爸还没把你的手机还给你?”
提起这件事,余江火便觉得火大。
上个月月考,他从年级倒数第二滑到了倒数第一。余爸非说他的成绩下降了,不准他晚上再出门,要不然就没收他的手机。
于是,在二选一之间,余爸把他的手机收走了,顺道收走了他的所有零花钱。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老爸。
余爸是个严厉古板的学术导师,每次发起火来比他还大,连天花板都要抖三抖。
余江火从小就怕他。
“还什么还,我还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脸不屑地说:“等我凑够了钱,自己重新买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问:“江火你还去吗?”
“去啊,放了学就去,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
“说得对!”
*
于是,下午一放学,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意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
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
沈渐是个alpha,乐队里的架子鼓手,因为留了一级,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简晃是个beta,乐队里的键盘手,平时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
余江火的音色比他们好,音域也更广一些,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两人都喜欢音乐,一见如故,就连上了高校也在一个班。FIRE成立后,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身边。
他们在酒吧门口汇合,然后一起从后门进去。
余江火背着吉他走在前面,沈渐紧随其后,孟商羽和简晃走在最末。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渐脖子上的草莓印,开玩笑似地说:“又有人追你了?还是omega?”
沈渐长着一双丹凤眼,很会哄人开心,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们学校很受欢迎。常常有不少omega追求他,给他送东西,而他本人全都来者不拒。
“嗯。”沈渐抿唇一笑,毫不遮掩地回答:“这次不是omega,是一个beta。”
“啊?”孟商羽诧异了一下,紧接着跟他打趣说:“你怎么不是祸害omega就是祸害beta,也不见你祸害祸害alpha。”
沈渐听到这儿,先是很轻地笑了笑,末了默默叹了口气:“我倒是想祸害alpha,可人家不一定愿意啊。”
他在说这话的时候,抬头往余江火的方向扫了一眼,又很快地收回了视线。
余江火在他们前面去了二楼的吧台,这会儿正在和酒吧老板说话。
南桐酒吧的老板是个omega,名字叫做时骄,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长相十分明艳。
“来了?”时骄的指间夹着一支香烟,看见余江火走过来后,慢慢把烟掐在烟灰缸里,说:“今天晚上有夜场,从十一点开始,你们十点唱完就回家吧。”
“没事,我们十一点再走也行。”
时骄掀了掀眼皮,看着他,不紧不慢地问:“明天不上课?”
余江火和时骄认识有两年了,因为年龄差了六七岁,时骄每次都把他当作弟弟一样看待,平时对他也很是关照。
余江火一会儿去看酒墙,一会儿去看等着他的伙伴,最后弱弱地回答:“要……”
“那不就对了。”时骄接过调酒师调好的鸡尾酒,轻轻抿了一口:“快要升学了,还是以学业为重。”
余江火想说就算他去上课也听不进去,可还没等他开口,话又被时骄自己接了过去。
“这样吧。”时骄想了想说:“下周你们再来一次,后面就不用来了,等你们升学考试结束了再说。”
“啊?”余江火听到后面句话,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忙说:“不是……时哥,你难道还不了解我,就算我不来这里,待在教室我也一样学不进去啊。”
时骄定定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比任何时候都要认真:“江火,不是你学不进去,是你不想学。”
这话说到余江火心尖上去了,他的确不想学,因为他不想变得像傅星罗那样。
时骄接着又语重心长地说:“以前有个人和你一样,不爱学习,后来他想明白了,开始变得认真勤奋,在最后关头,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学校。江火,你也可以。”
“我知道了,谢谢时哥。”余江火嘴上答应得很快,实则是左耳进右耳出,压根儿没放心上。他听着时骄说完,好奇地问:“时哥,你说的这个人是谁啊?”
“一个以前的同学。”时骄垂着眼睫,不露声色地岔开话题:“你们先去吧,唱完了早点回家。”
“哦。”
*
最后,余江火在时骄的催促下,提前半个小时离开了酒吧。
孟商羽和简晃住在牡丹路,沈渐住在延清路,余江火住在丹梅路。
四人各分三路,在南桐酒吧门口分开。孟商羽和简晃先走了,沈渐在后面叫住了余江火。
“江火。”沈渐两三步走上前,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今天辛苦了,累了吧,走,哥请你吃夜宵。”
余江火虽然没有傅星罗那么严重的洁癖,但也不喜欢别人碰到自己,尤其对方还是个和他一样高大的alpha。
他直接拿开沈渐的手,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我不饿,你想吃就去买吧,我先回去了。”
手被拿开了,沈渐也没有不高兴,脸上依然带着笑。
“你就当是陪我怎么样?一个人吃夜宵也太孤单了。”他盯着余江火鼻尖晶莹的汗珠看了会儿,没忍住凑近嗅了嗅:“江火,你身上怎么有一股草莓味?你吃草莓了?”
“什么草莓?”余江火皱了皱眉,下意识后退拉开距离:“我没吃草莓,你不是想吃夜宵吗,我在这里等你,你去买吧。”
“好。”沈渐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我去了,你可别趁机偷偷溜走啊。”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