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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无他,宁导本人坚持贯彻中国驰名双标,他自己抽可以,但如果在秦奂身上闻到一丁点烟味儿,当晚一定毫不留情地踹他下床,让他利索地把自己洗干净了再回来。
这会儿难得的轮到秦奂来管他,宁导意外之余,还感到几分罕见的新鲜。
秦奂心里压着火,抬头一扫荧屏上播的内容,那点火好像就被什么堵住了,沉闷得有些喘不上来气。
他沉默片刻,在宁策身旁坐下了:“等了我多久?”
宁策支着下巴,有点出神地看着他:“三部电影?我没仔细算。”
“怎么不打电话?”秦奂问。
宁策笑了一下:“偶尔偷个懒,不想去剧组。”
他指的是今天早上回来的事情,但秦奂停顿了一秒,又平静地重复了一遍:“怎么不打电话?”
大概是察觉了这一个问句底下的另一层深意,宁策歪了下头,不笑了。
秦奂熟悉他这个表情,侧颊隐晦的笑涡收敛起来,唇角拉得平直,眼尾挑起,下一秒约莫是无声的沉默,或者带着讥笑的反讽。
这一次,出乎意料的。
宁策没有反问,也没有轻描淡写地转移话题,仿佛拿对方无可奈何似的,叹了口气:“遇上一点麻烦事,事发比较突然,就没有跟你说。”
“这两天也不是故意不回你消息,从剧组出来我就飞了B市,回来路上转去了S市,今天早上才落地。”
秦奂不动声色攥紧了扶手的一角,好像接受了这个回答。
他点了下头,继续盯着面前的荧幕,语气很淡:“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想告诉我吗?”
宁策就不说话了。
两人安静地看了一会儿电影。久到秦奂以为他不会再回答的时候,他开了口。
“作为你的老师,或者别的什么身份。”他垂下眼,语气有一点不明显的艰涩,像是在做某种心理建设,“我其实很难,也不太愿意跟你说起那些事情,秦奂。”
他叫了秦奂的名字,大概是为了表示态度的慎重。
秦奂侧过头去,眼含复杂地看着他。
“如果我想知道呢。”
他低声问,语调放的很轻,但是很坚定。好像再少许重一点,就会惊跑努力鼓起勇气,凑上来蹭一下他的猫咪。
说完顿了一顿,又喊他:“阿策?”
这一次,宁策静默了很久。
然后他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第27章 过往
这段时间剑拔弩张的气氛好像消弭了。
秦奂打了个电话,就近订了一箱啤酒,又亲自跑下楼扛上来。
宁策放松地陷在软座里,支着下巴看他忙活,唇角散漫地勾着点笑。
“就喝这个?”他晃了晃手里的易拉罐,罕见地带点嘲笑的意思,“这一箱喝完,我照样能去导夜戏你信不信。”
秦奂没回话,拇指稍一用力,咔嚓一声顶开了拉环,气泡哗啦啦涌上来,打湿了他半边手掌。
他仰头狠灌了一口,喉结滚动两下,顺手把啤酒递给宁策。
宁策挑了下眉毛,倒是没多说什么,顺从地接过那剩下一半重量的易拉罐,干脆地对着嘴倒了。
秦奂见惯了他端着高脚杯,慢条斯理地品红酒的样子,此刻看他跟所有平凡人一样,翘着腿,坐没坐相地倚在沙发上,捏扁了喝空的啤酒瓶,漫不经心地瞥过来一眼。
他难得觉得有些口渴,好像刚才灌下去的半听啤酒都在食管里沸成了火,一路滚烫地烧进胃里,燥得不行。
宁策看他的眼神就知道这人心里在想什么,不以为意地嗤了声,把易拉罐精准地抛进垃圾筒,懒洋洋地冲他一抬下颌:“解决一下?”
秦奂眼底的情绪变幻了下,动了动腿,换了个姿势,说:“不用。”
宁策于是就没管他。
应当说,从出差了三四天回来之后,他就始终处于一种若有若无的游离态中,对什么都钝感,对什么都不上心。
秦奂往常最见不得他这个样子,每次都要搞出点动静来,吸引他老师的注意力,把遥不可及的人拽回凡间烟火气里来。
可是他今天自己思绪也乱,心里藏着事,脑子里乱糟糟的,顾不上对方。
宁策想了想,手支着下颌,懒洋洋地说,那就这么讲吧。
—
该怎么提起那段旧事呢。
实在闲得无聊的时候,宁策有时候也会想,如果要把他贫瘠无趣且乏善可陈的前半生拍成一部电影,他会采用怎样的叙事手法。
顺叙太平淡,一眼望得到结局,倒叙又未免自满,毕竟他现在才勉强活得算个人样。
思来想去,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适合作为切入口的片段,竟然是十年前,他师兄臭着脸色,亲自把他从某个三流低俗导演的片场里拎出来的场景。
具体的情景如何,他早已记不清了。
只记得那会儿B市刚入夏,气温三十多度,他师兄从Q市拍完戏回来,一身衬衫长裤,挽着袖子和裤腿,众目睽睽之下走进片场,把他从一堆场务里拽走。
“宁策。”
日头刚落不久,外头哪里都热,师兄单手提着他的领子,叫他在路边站直了,严肃地喊了他的名字。
然后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劝,只一双鹰隼般的眼眸紧紧盯着他羞惭的脸庞,没头没尾地问了他一句:“你告诉我,你喜欢拍戏吗?”
彼时的宁策才二十岁出头,早已叫命运磋磨平了一身的少年锐气,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短袖,紧紧抿着唇,不爱说话也不爱笑。
内心歉疚着,也只是因为辜负了他师兄的期望而歉疚,满心浑噩,从未想过会从他人口中听见“喜不喜欢”这个问句。
他微微瞠大了眼睛,像是惊讶,抬眼看了师兄半晌,又有些茫然地垂下了头。
“我不知道。”他如实回答。
不是不知道喜不喜欢拍戏。而是除了拍戏,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他才二十岁,所度过的前二十年就像牵了线的风筝,虽然飘荡无所依,可线的另一端总归有人牵引着,叫他不至于失掉方向,不至于去往歧途。
一次又一次因为父家的事情失望的时候,他总想着,总归他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亲人,盼着他好,盼着他顺遂。为了这些人,他总该活出个人样。
如今母亲终于从整日的疯癫中彻底解脱,外公也因病溘然长逝,他远渡重洋,磕磕绊绊地找回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地的干干净净。
回国那一晚寒风凌冽,他拖着行李箱,沿着街巷走过万家灯火,站在空荡的祖屋门前一回头,恍惚惊觉原来这偌大的世间,他已没有来处,也寻不到归途。
这竟然是他二十岁就被迫明白的东西。
于是他开始日复一日的浑浑噩噩,抽烟,酗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