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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玩着烟笑起来,心想有天我沈无竟然会被人评价性子慢、脾气好。不过是在工地搬砖时获得的这个评价,也不知是褒是贬。

“我先前只在电视里,或者新闻里那些领导讲话的时候……有过类似的感觉。好像天大的事儿,到他们那儿都就不是个事啦。”

“这听着也并不多像个好人好事。”我玩笑道。

“哈哈,说的也是!”黑红肤色的年轻人挠了挠头:“哎,我嘴笨,也说不上来。总之,感觉你可能还挺厉害的。不在这儿做工一定是有更好的去处了吧。”

说到这儿,他眼睛忽然一亮:“怎么?是攒够钱要回老家去啦?”

我不意外他会做这样的猜测。因为在工地里做临时工的年轻人,大多是从穷乡僻壤的村子里跑到大城市,走的时候踌躇满志,想着衣锦还乡。

但汗水和霓虹灯火会给年轻人们上成年后的第一课。许多人很快会认清现实,转换目标为攒够一笔回乡盖房娶媳妇的钱。

小孙自己便是如此,不过他又比许多人更知足些。

他从没想过要在这座繁华都市安家落户,而是喜欢小镇的青草和泥土芬芳。喜欢规律又漫长的日升月落。

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小女朋友,还有寡居多年的老母亲,在乡下等他回去。

中午工歇的时候,他总是一遍遍摩挲那些照片,看着脸蛋红扑扑的、穿红棉袄和布鞋的女孩。

这个在城里人看起来土的不起眼的姑娘,却是他的珍宝和梦想。

这么简单的爱,这么安静的生活……真让人羡慕。

我摇了摇头:“没有。我没有家乡。”

其实不只是没有家乡,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来处,也几乎没有少年时期,十三岁前的记忆。

唯一隐约知道的是,我应该有过一个很小的妹妹,五六岁大,死于我手。

场面静了一瞬,那年轻人微张着嘴像在想怎么接话。我便又笑:“没什么地方能回去,就四处逛逛吧。”

小孙便立刻热情道:“那沈哥要不要来我老家玩!正好下周国庆我得回去。之前你帮了我许多忙,我爹娘都说要感谢你呢!”

说是帮忙,其实就是言语间的些小把戏,帮他保住了应得的工钱。这年轻人却总把“帮忙”和“恩人”挂在嘴边。

但我一点也不客气,点头笑道:“好。”

我还有两年,去试试不同的生活——这个向死而生的开端其实也很不错了。

“沈哥,你戒烟了吗?”小孙在拿一支新烟时问我:“看你都光给我递,自己不抽了。”

“也不算。生命就这点乐趣了,不舍得戒。”我笑道:“但是得节制点抽,这不刚去过医院,医生总得唠叨两句。”

小孙没多想,立刻“哦”了一声:“遵医嘱!那我懂了。”

他呵呵笑道:“还以为是沈哥你讨媳妇了,讨厌烟味不让你抽呢!我家那口子就是,我一抽烟就打我。”

我一听就知道他又在找着法子暗地里秀他那女朋友了,还没结婚就占足了口头便宜,一口一个“我家那口子”。

但不知怎的,小孙说讨厌烟味,我就想到了裴追。

因为从前我们住在一起时,几乎是我一抽烟裴追就皱眉,几乎把我激出了条件反射。

有段时间,我曾以为他真的烟味过敏到一定程度,甚至还忍着戒过。

结果有天临时有事回家拿东西,正撞到他独自一人坐在未开灯的客厅中,指间夹着一根从我烟盒里抽出来的烟。

当时正值傍晚,屋里光线昏沉,屋外却渐渐亮起了路灯,混杂着邻家的灯火安静地透过窗棂投到裴追的身上,镀上一层温柔的金边。

但他另半张脸仍然隐没在黑暗中,混杂着吐息而出的烟雾,成了一道静谧的剪影。

那其实也是我第一次见他抽烟。

如今回想,其实那时我已经隐约感到,他对我的情绪并不是纯粹的恨。但究竟多了什么,却也说不清楚。只是本能地回避,甚至不太回家夜宿。

裴追抬头看向我,烟还含在口中,他淡淡道:“沈无,你回来了。”

那日,我已喝了许多酒。但不知为何,他这样冷清的一个眼神,竟像是一团比什么酒精都烈的火,引燃到了我身上。

……

我回过神来是,发现小孙已经打量我一会。

“沈哥,你这表情……在想什么?”他挤眉弄眼道:“女人吗?”

我立刻被空气呛到,急促地咳了起来,好不容易见缝插针地辟谣道:“胡扯。”

小孙看起来有点不信。过了会,他又一脸八卦地问道:“那这么说,沈哥你是不是还没女朋友?咱们工地好几个大哥想把妹妹介绍给你呢!还有办公室里的小姑娘都中意你!”

多亏最近几次“被男人感兴趣的意外”,我现在已经对自己长相尚可这件事有了清晰的认识,于是十分淡定地拒绝:“绣花枕头不中用,活不长,靠不住,还是别耽误人家姑娘了。”

小孙全当我这话是玩笑,哈哈大笑起来。但他笑着笑着,末了神情也渐渐有些失落。

“说的也是,真找了这儿的女孩,就得在这儿安家落户。但要真想在这大城市落脚,你看那房价没?咱们干几十辈子,把从城东到城西的房全建起来也赚不够。而人家大老板随便坐拥一栋楼。比如咱们现在盖得这栋,不就是给那个有名的裴氏集团盖得?”

这男孩其实是性格十分稳定朴实的。但世上素来不患寡而患不均,一线城市贫富差距巨大,有的人的一顿饭是别人一家人省吃俭用一辈子的口粮,自然就会有怨气、酸楚、不忿。

我当作没听出这意思,笑道:“你也不用在这里安家啊,老家那姑娘还等着你回去结婚了。那里山清水秀,空气比这儿好许多,我还等着你带我去玩。”

小孙便也开心了一些:“是啊,咱普通人不就那么过吗。我只想早点攒够钱回家,我妈最近身体又不好了,媳妇爸妈也在催着办婚礼。”

是啊,普通人不就这么过吗。

春华秋实,生老病死。虽然时间比常人短了些,但是我好歹也体验了一回。

小孙为了和我多聊几句,特意找了熟人代班。

我们靠在阴凉处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看黄土漫天而起,钢结构架就像一只金属的怪物,高处的工人就像怪物红色的骨肉,撑起这个光怪陆离却又充满烟火气的都市。

“虽说普通人也有自己的活头。但每天都面朝黄土地干活。今天忽然抬头看看,感觉城市好大,自己好小。”这来自乡野的年轻人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这样的话。

我还没答话,他便又有点羞涩地笑起来:“沈哥你别笑话,这是电视剧里看到的一句话,觉得说的特别到心里了。真羡慕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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