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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处的红发女人似乎轻笑了一声,她站直身体往前走了两步——直到这个时候,蝙蝠侠才第一次看到对方的正脸。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且有魅力的女人,任谁都无法否认这一点。红色的卷发披散在身后,五官精致,绿色犹如深潭湖水般的眼睛引人踏入其中,哪怕潭水深到足以溺毙踏入其中的任何人,可还是会吸引无数的人去探索。

哪怕是见过再多美人的蝙蝠侠,也会因为这样的美貌愣神一瞬。

可是有人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反应。几乎是红发女人出现的那一瞬间,原本还提着撬棍的黑发少年,突兀地往后退了一步。

带着面具的普利斯背对着蝙蝠侠几人,但是任谁都能感觉到他的警惕和防备。

——女巫和狼人是对立的,普利斯都已经自爆狼人了,当然要感到害怕了啊。瑟维在意识到要用“外人”来杀小丑之后,就再度确认了不仅不能掉马,最好还得搞个马甲对立的情况来。这样子外人杀小丑,和他普利斯有什么关系?

可是当时他还用女巫救了杰森诶?还要怎么对立?然后瑟维就想起来了,杰森好好地在家里养伤昏迷,而他——马甲普利斯,可是可怜兮兮地自己找了新饲主疗伤了,刚好他也不想和蝙蝠侠敌对,自己打自己总比蝙蝠侠打自己好吧?

所以现在,这是多合理的走向啊?

也正因为普利斯后退了一步,红发女人就这么出现在了小丑的身边。

瑟维深知反派死于话多,多说两句蝙蝠侠都得上来拦人,所以瑟维毫不犹豫用女巫带走小丑(马甲的传送并不是真正的传送,只是收回卡池,不消耗印象值。所以瑟维只是把刻意打昏的小丑带进了他之前抽卡抽出来的一个单独的书房空间里,又把女巫马甲同一时间回收,做出了女巫带走小丑的画面),就像是重复了上一次见面女巫带走普利斯一样。

红发女人没有和他们多说一句话的意思,让人不解她为什么要带走小丑。而小丑一消失,原本还留在现场的所有矛盾都消散了——小丑都没了,他们还在对峙杀不杀人有什么用?

瑟维知道蝙蝠电脑里大概会出现自己女巫马甲相关资料abc到z,但是他一点也不慌。毕竟女巫在这个地球,只出现过三次啊!一次拆弹,一次救杰森,还有一次就是现在!

蝙蝠侠想找女巫的信息,怎么可能找得到!

但是他还得先过一关。

所以当另外三人都看向他并且问那个女人是谁又为什么会带走小丑的时候,瑟维沉默了几秒,平静道:“我不知道。”

蝙蝠侠皱眉,但是他看得很清楚,普利斯没有撒谎——他说的是实话。

的确完全没有想好女巫设定的瑟维缓慢地眨了下眼睛,只是这个动作被面具完全遮挡了:“我只知道,她手里有着可以救人杀人的魔药,以及、她对我而言是很大的威胁……之类的。”

总是显得懒洋洋不在乎太多事情的狼人少年语气依旧平静,只是其中沾染上了一点疑惑:“就好像是基因上自带的知识,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知道她会是我的敌人,就像是我知道我应该称呼她什么。”

狼人少年回头,手里的撬棍重新丢回地上,随着撬棍落地的清脆声音,他的声音也落了下来:“——女巫,我们都这么称呼她。”

谜题一个接着一个,小丑失踪并不是一件小事,尤其是在女巫目的未知的前提下,那么就更危险了。

而杰森也总算是知道了自己为什么受伤后没有后遗症:“所以当时算是她救了我?”

杰森皱眉道:“我以为这种药应该挺珍贵的?就那么给我用了?你付出了什么代价?”

“我不知道。”完全没有想好细节设定的瑟维面对着面前的作业,打了个哈欠:“只是我问她要了,她就给了。”

杰森露出了怀疑的眼神,但是看着快要睡着了的小伙伴,还是叹了口气,没有继续追问。

但是杰森不问,不代表蝙蝠侠不会问。

被蝙蝠侠拦住的时候,瑟维只有一种“终于来了”的感觉。

但是蝙蝠侠的问题出乎意料,瑟维完全没有想到,蝙蝠侠当时竟然看到了他动手杀杰森的那一幕——连杰森自己都不知道!

没有人提过这个,瑟维还真的以为没人知道。

所以当蝙蝠侠问他为什么会这么做的时候,瑟维沉默了两秒。

这个时候反而不适合说谎了,所以瑟维实话实说:“因为女巫说,她只能救被我杀死的人。”

“杰森快死了,快来不及了,所以我就干脆杀死杰森,然后让她救。”狼人男孩的眼神显得有些冷淡,他歪着脑袋,用着回答天气真好一般的口吻道:“有什么问题吗,b。”

“你就没有想过,她是骗你的吗。”蝙蝠侠道:“一旦她是骗你的,那么你就会背负杀死杰森的责任。”

女巫是我自己诶,我怎么可能偏自己?瑟维在心里嘀咕了这么一句,倒是认真思考了一下,万一他没有救下杰森会发生什么。

“那就再想别的办法?”瑟维回答道:“我听说刺客联盟的首领就活了几百年,他手里肯定有复活的道具,那么想办法抢过来就好了。”

“我不太理解爱是什么,布鲁斯。”狼人少年抬头看着蝙蝠侠,蓝色的眼瞳在此刻化为野兽的锥形,竖起的狼耳和此刻的神态都显得格外认真。

“但是我希望你们活着,快乐平安的活着,中间没有什么说不清的误会,如果不出意外,我的寿命会比你们长,所以我会保护你们直到人类的百年之后。如果这就是所谓的爱的话,那我的确爱你们,布鲁斯。”

第285章 if线,假设最初普利斯被蝙蝠家收养。

瑟维这三年过得非常轻松,也就让他显现出了偷懒的习惯,也因此,韦恩家对于普利斯的看法大多都有懒散这个词条。

他不在意的事情太多了,而这一点却也将他在意的事物凸显得更明显、更珍贵了。

如果只是为了简单的活下去,如果这只是一个普通和平的世界,那么瑟维只是待在韦恩家,就赚取了他接下去活下去的资本。

偏偏韦恩家不是什么普通的首富家庭,布鲁斯·韦恩也不是什么真正的草包少爷,他们在乎哥谭,想要改变哥谭,这也让他们的每一天变得格外危险。

瑟维原本是不在意的,或者说他觉得自己不在意。但是经历了杰森这一遭,瑟维懂了,他如果想安安稳稳活下去——哪怕是为了自己活下去,他都得先赚钱。

要不然这次是杰森,下次迪克?布鲁斯?还是提姆?要知道达米安那嘴毒的程度,让瑟维都怀疑他哪天会被迪克套麻袋(路灯都吊过了,瑟维怀疑达米安真的会有那么一天)。

只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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