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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你。”

【系统:……宿主该不会以为下个世界的男主也会爱上你吧!!】

白夏:“嘻嘻,你说呢?”

……

当天晚上祁桑源得到了白夏的回复。

白夏同意了!

并且!

白夏当天晚上,像对待小媳妇一样亲了他一大口!

白夏在只开着床头灯暖色的房间里,把祁桑源轻轻压在靠枕上,漂亮的眼睛里倒影着祁桑源的影子,亮亮的,很是柔软,“祁桑源,你以后真的会听我的吗?”

祁桑源心跳加快连连点头,“我真的真的、我发誓!”

“在哪里结婚?”

“夏夏想在哪里都行,在我家、去国外、或者回村里都行!”

白夏笑了笑,“我奶奶说成婚就在堂屋里磕个头,老祖宗和神明都知道就行,他们会保佑。”白夏用手摸了摸他的眉梢,“成了婚你就是我的人了,就算是我外出打工或是去了哪里,总会回来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祁桑源感动得快哭了,又高兴得把白夏搂在怀里亲了又亲,语无伦次说着胡话。

“我是夏夏的小媳妇,夏夏宝贝我爱你,宝贝儿的话我都听,mua~亲亲的可爱的夏夏,宝贝儿甜死我了~”

白夏被亲得头发都快湿了,磨磨蹭蹭亲亲热热到了十二点才入睡。

第二天祁桑源大清早就起了床。

他精神抖擞的,又轻言细语的说,“今天去办护照和一些手续啦,夏夏多睡一会儿~”

他俯身吻了吻白夏光洁的前额。

“夏夏身体怎么这么凉?”他慌忙把被子好好盖上,再把空调调高,然后自己钻进被子里贴着白夏帮他取暖。

好一会儿,终于颤抖着拿出手机打急救电话,他哽咽着哭了起来,“是不是昨天晚上没盖好被子冷到了啊……”

……

坡头那家突然发达了。

村里头的王骁也是个发达户,但听说去城里发展了,混得挺好,不久前都上了电视,他家大舅说王骁不回村了,要在城里买房。

但坡头那家是回了村的,不仅帮村里修了水泥路,自己那又高又陡的蜿蜒小路也修得平平整整,大车直接通行到坡头。

他们家那院里修得特别宽敞,买了好几个大车。

不仅是菜园子、田地里、家里的鸡鸭猪都养得肥美。

古怪的是,家里也没重新建大房子,还是原来那破破烂烂的小农舍,但是黄粱和墙壁倒是修得严严实实的,堂屋也修得很好、供着神明,有村里人去过一次,说他家打扫得特别干净,那屋里还编着漂亮的草蝴蝶,栩栩如生,配上几些野花茅草,放在桌子上很显洋气。

不过神婆的家的孙子到是没回来,一切都是另外一个年轻人在办。

长得高高大大的,是个实架子,扛着锄头挑着担子,干活特别利索。

眼熟。

头年在村里经常帮活,说是坡头那家的亲戚还是谁来着?

那天那年轻人正在挖红薯,不远地里的老汉打了个招呼,那年轻人笑着回应。

老汉说:“今年你们家红薯又怎么大个,怎么中的?”

年轻人说:“忙勤些,多除草松土浇水,多花些力气。”

“还是你们年轻人好啊,力气大。”老汉说,“唉对了,你们家里那孩子,小夏很久没看到了?”

“他去城里打工了。”

“什么时候回来?”

“快回来了。”

老汉闷头挖了会儿地,突然问,“你是他们家谁来着,是小夏的亲戚?”

“不是。”

那年轻人低着头不再说话,沉沉闷闷没看见眼睛,老汉等了一会儿,以为他不说了,正想继续挖地。

突然听见一个低哑的声音。

“我是他媳妇。”

第30章 主人再打我一次1

“啪!”

窦辛被一个巴掌打得清醒。

御前侍卫将他狠狠押在地上。

他被押着曲了膝盖、动作间冰冷的脚镣手镣叮铃铃响。

一双剑眉不服气的上挑,瞥见尖嘴猴腮的太监扯着尖细的嗓子。

“大胆!殿前竟敢不跪!藐视王权,再掌嘴!”

“啪!”

窦辛这下两个腮帮子都被那阉人狠狠掌了嘴,青黑的红肿,鼓得高高的整张脸都大了一圈,从奴隶营挑出来的奴隶,臭烘烘的起码几个月没洗澡,脸上的泥都能搓成球了,披头散发像只杂草里刚打了滚而的凶兽,除了一身矫健的体格肌肉架子能看,单拎出来就像只长满了疮抢食的野狗。

现在被打了肿了脸,更是又脏又丑。

太监捂住鼻腔,神情鄙夷,“奴隶营那边不是说样貌是一等一的好吗?瞧这臭烘烘的野狗样,拎过去都是丢人现眼,圣上可是天下至尊!”他说起圣上,脸上泛着古怪的红晕,嗓子掐得更细,“穷尽天底下的财物珍宝娇养出来的天仙般的人儿,那是天子!这等腌臜畜生要是瞧圣上一眼,圣上都要掉仙气儿,奴才心尖尖都是疼的~”

窦辛心里头恶心透顶这些爪牙阉人,更恶心这魏国的皇帝,那阉人说什么穷尽天下财宝养那皇帝,奢靡无度、骄纵跋扈,据说是个色中恶鬼,后宫不说妃嫔三千,连男宠都是成群结队,光看这外殿就是金碧辉煌,不知道里面奢靡成什么样。

魏国虽然富有,但因这狗皇帝奢靡无度、大兴建筑,也是民不聊生。

御前侍卫说:“可圣上现在急着用人,刚刚传来消息圣上正宠的那位威猛将军被火焰将军咬死了!陛下正在大发脾气,问什么时候补给!”

太监啧了一声,“便宜这畜生了,死前还能面圣。”

窦辛听着二人对话,应该是场上比武。

听说许多魏国贵族都喜欢看武人比武,一般上场是生死不伦,而他窦辛是奴隶营说是第二没人敢争第一。

此前挑他的时候还瞧过相貌,窦辛以为是逼着他去当狗皇帝的男宠,心里万般不愿,宁愿咬舌自尽也不和那狗皇帝苟且,如今看来只是比武,已经比他预想得好太多。

如果说比武,他有自信不会输,小小魏国,从没听过有什么出名的武将,巧舌如簧诡辩的文人倒是听说有。

窦辛被押去了比武场。

比武场建得十分巨大,守卫的士兵拿着器械笔直的守卫,大约是二十来人围着,巨大的比武场是个室内场。

很好,还省了太阳晒,出汗手劲会滑。

脚镣手镣被解开,窦辛被猛然推了进去。

满鼻腔的血腥味。

他的睁大眼睛看着鲜血淋漓的场地,这不是一个比武场。

而是一个斗兽场。

他面前站着的是一头饥肠辘辘的狮子,它的毛色像火焰一样金黄,獠牙还挂着血肉。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火焰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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