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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一如既往的丰盛,而且都是沈括以前爱吃的饭菜,这让他的心情好了很多,一直都在跟苏轼说笑。饭后,沈括告别,王弗把他送到门口。

“有任何需要,记得找我,要知道,我可能是这世上最好的大夫之一。”王弗像从前一样,跟他开着玩笑。

“我当然知道,等我找个房子安定下来,还要请你看看我母亲的病。”

“缺钱也要记得说,你在我这里有技术股份的,孙家庄的很多设施经你的手改善过,用在我家其他的庄园上,效果很好,只是你一直没找我要钱,我就当不知道了。”

“那可不成,我记得你说过,发明一样东西,发明者应该享有以此获利的权利,就叫做‘专利权’,我有专利权,不是吗?”

“看来骗不到你。”

“我还记得另一句话——‘总有一天,世上所有人都会明白专利权的意义,并希望借此获利,于是人们有价值的创造就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十娘,那一天,不会太远的。”

“我相信。”

李书文送沈括回到邸店,临走的时候塞给他一个大包裹。其实他们俩也算是少年知交,沈括交友,从不论身份高低、富贵与否。

“沈大官人,有事记得找我。”李书文冲他挤眼睛,就像小时候一直非要

促狭地叫他“小沈官人”一样。

沈括提着包裹进门,杨氏瞥了他一眼,冷冷道:“不曾听你说过在东京有什么富贵亲戚,彻夜不归,还提着东西回来,难不成人家把我们当做打秋风的了?”

“是朋友,我十几岁就在她家求学,如今老师也来东京了,你准备一下,我等会去老师家拜访。”沈括难得温言细语,同她解释。

“沈存中,我早知道你的心不在家里,一回到东京,就迫不及待了,是吗?”

“杨絮儿,我至少对你没有异心,也对这个家问心无愧,你呢?”

“沈存中,你没有良心!”杨氏忽然惊声尖叫,用帕子捂着脸,眼泪哗啦啦地流。

她父亲为了巴结沈括的父亲,不顾她与表兄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强行拆散了他们,将她许给沈括。嫁给沈括之后,她知道自己不识字,也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便一直安分守己,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但沈括,他出生于官宦人家,一身矜贵的毛病,经常没事找事,羞辱于她,杨氏虽然知道自己配不上沈括,可她也是有自尊的!

她无数次想过,如果嫁给门当户对的表兄,她的生活一定不会像现在一样,毫无尊严,一团乱麻,受尽折辱!

杨氏一直哭,惊动了屋里的许氏,她强打精神走出来,一见儿子儿媳又在吵架,也开始掉眼泪,哭着劝沈括:“我儿,絮儿还小,你多体谅体谅她,不要再吵了,好吗?”

沈括闻言,只是微微一笑,对许氏说:“阿娘,我不会再委屈她了,她嫁我三年,婚后又值父亲丧期,尚是完璧之身,我便写一封和离书给她,从此一别两宽,再无瓜葛。”

第141章

杨絮儿愣在原地, 不敢置信地望着沈括, 她在佛前苦苦求了三年的愿望,竟然就这么轻易地实现了?

“你真的愿意放我走?”

许氏沉默不语,她知道沈括的脾气, 也知道这两人再过下去也是互相折磨, 如果杨絮儿真能同意和离, 她也是同意的。

“杨氏,成亲三年, 我在父亲墓前守孝, 闭门读书,没有管过家里的事,这是我的过错,但是, 母亲把中馈交给你,不是让你拿着沈家家产去补贴杨家的。三年以来, 大半个沈家的古董字画、丝帛金玉等贵重物品都被你偷偷替换掉, 拿到外面当了。我念你为我爹爹守孝三年, 乃‘三不去’, 又侍奉阿娘,为我分忧解难, 我敬重你, 所以不说。现在,既然你也同意和离,这一笔笔旧账我是要和你算清楚的。”

杨氏脸上一片青红之色, 不敢直视沈括,她以前除了觉得沈括矫情,还觉得他虽然是个读书人,却喜欢玩弄奇淫技巧,没有考取功名,在外面没有名声也就罢了,在家里还一味地听从父母的安排,半分男子气概也无。可这样有气魄的沈括,她竟然在这个不合时宜的时候见到了。

“我……我……”杨氏咬着嘴唇,又哭哭啼啼起来。

“那些身外之物,就当是对你的补偿,女子的三年光阴,比男子宝贵,你回到娘家,总要有些傍身之物,才好借着资财再觅良人,所以我不仅不会追索以往失去的财物,还会多给你一万贯,但是,这话不要透露给你娘家人。”

杨氏呆呆地望着沈括,想来他也是知道的,她把沈家的东西拿去当掉之后,换来的钱都给了娘家人,自己没有存下半点钱财,如果娘家人知道与沈括和离,她立刻可以拿到一万贯,肯定会哄着她和离,然后把钱拿走,把她丢回沈家。

“杨氏,看在夫妻一场的情分上,我再劝你一句,就算是女子,也需要自己立得住,依靠旁人,终究是不长久的。”

说完之后,他就再没看杨氏一眼,扶着衣衫单薄的许氏进屋去了。

杨氏何尝不恨附在她身上吸血的娘家人,可那是她的爹爹和阿娘,哥哥弟弟们都没有功名,指望着她过活。开始她想着,沈括不愿意碰自己,不愿给她孩子,那将来就从侄子里过继两个来,反正沈括向来没什么主见,只要她坚持,他都会同意的。如果她不去接济娘家人,哥哥和弟弟凭什么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她呢?那她岂不是终生无依了?

沈括不是女人,怎么懂得女人的苦处?

但她很快又从拿着一万贯嫁给表兄的美梦中醒过来了,沈家的家底她知道,早就被掏空了,哪里来的一万贯?

此时许氏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问起了沈括。

“阿娘,您不用忧心钱财的事,待明日我到牙行去租一个宽敞点的房子,把你安顿下来。翰林医官郑为是我的旧友,他医术高明,待他得了空,我就把他请来给您看病。”

“方才你说要去拜访老师,是那年我与你父亲路过益州府,借住的王先生家吗?他们家也搬来东京了?那你昨天去拜访的是哪一家?”

沈括微笑道:“正是王先生家,阿娘,您还记得王家的十娘吗?”

许氏思索了好一会儿,才有些不确定地问:“是王先生的幼女,那个瘦瘦高高,喜欢在乡间游荡的十娘?”

“正是,她嫁给了眉山苏明允的次子苏轼,小时候也曾与我一起在王先生门下求学的,苏轼兄弟俩皆中了去年的进士,颇受欧阳公青眼,我昨天去的就是他家。这两年我与十娘互通书信,她怀孕后信件来得少了些,也忘了说王先生一家都搬来了东京,不然我昨天该先去拜访老师的。”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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