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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鱼入大海一般地潜进了辽阔的土地中。

意意不愧是兔兔看中的耕作者,它就像是最先进的犁地机器,用锋利的下颚和强壮的前肢像切豆腐一样挖掘坚硬如石的土壤,将其混合再打散,一份份松散细腻的土壤就有了。

仿佛是大厨做饭一般,意意靠着自己出色的“手艺”,按照陆飞英给它规划的路线,将遇到的土壤都一一“烹饪”好。

等到将后院的这一亩三分地都犁完,前后只花了半个小时不到。

陆飞英蹲下身体,抓起一捧土壤,用手搓了搓,黑红色的颗粒从他的指尖纷纷落下。

还是不够均匀。

随后他抬起手,鼻子凑近闻了闻,湿度不够,另外完全没有“腐殖”的味道,说明没有营养。

“意意,能再帮我弄得更松更细一些吗?”这么奴役一只蚂蚁,兔兔的兔耳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连忙补充道,“弄完了我们可以贴贴,很舒服的。”

陆飞英看出来了,意意似乎很享受和他粘在一起。

“嘤——”意意激动得手脚都要乱窜了。

像只狗狗一样潜入了这名为土地的海洋中,在其中欢快自由地遨游,依靠它的活动无声地改变着土壤的质地和结构。

兔兔见状嘴角都要咧到脑后了。

而此时居高临下窝在树干上的煤球对这一幕心里泛起了酸涩,嘴里微嗤。

呵,不就是一个贴贴,竟然激动成这样,丢虫。

黑兔子这个艳虫,耕个地,竟然也要出卖色相,不知廉耻。

煤球这波姿态,活像是眼睁睁看着想偷懒不上工的美貌邻居讨好隔壁肌肉虬结的壮汉,而对此心里愤懑的隔壁老王。

至于到底是对好吃懒作的美貌邻居不满,还是对无脑昏聩的肌肉大汉不满,就不得而知了。

等一切结束后,陆飞英扛起了卖废品得来的锄头,走到了后院大树下,抬头仰望了下几乎枝干茂盛几乎望不见顶的大树,抬手轻轻抚上略微咯手的树皮,顺着上面的条纹和斑点感知着这棵枯木的生命力。

是在绝望哀鸣的枯木啊。

风吹过光秃秃、毫无生机的枯枝,呼啸的声音仿佛是来自地狱的嘶嚎。

“小木,你是不是也想活着?”陆飞英黢黑的瞳孔中倒映着这一株仿佛被世间遗弃的存在。

兔兔自小生长在树木繁茂的山旮旯,他的童年,是和泥巴、和大山、和自然一起度过的。

他熟知大山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

他守着一株又一株可爱的植物,生长,开枝,散叶,落花,结果,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而这株枯木,靠着对生命的渴望竭力为自己争取了一片独立自由的天地,但却终究也没有摆脱枯萎的命运。

陆飞英迎着风抬头望去,远处鳞次栉比的生活区,全部依托于一株遮天蔽日直入云霄的巨木,阳光下,一栋栋由大树衍生的住宅往大地上投下浓重的黑影。

其实很早以前,陆飞英就注意到了。

草木,应该是自由的,也应该是野蛮的。

但是这所谓的记忆木,却硬生生地将自己捏造成利于人类活动的工具。

拘束、懂事这样的形容,本不应该出现在草木身上。他见识过它们最灿烂自由的样子,也希望,能够还给它们最原始的样子。

想到这里,陆飞英腰部用劲,高高地扬起锄头,狠狠往下一挥。

火光并发。

但是陆飞英没有停止,他眼神坚定,没有丝毫动摇。

多年劳作的他,对于下手的力道,方向和狠劲都了熟于心,摸上锄头,站在土地的一刹那,他仿佛就回到了山旮旯,炎炎夏日中,一个穿着补丁背心的少年,挥舞着锄头。

一下,一下,又一下。

火花中,坚硬如磐石的开始微微松动,最终在陆飞英用尽全力的一击下,土地终于破出了一块口子。

少年将锄头的刃部精准地卡在缝上,随后狠狠一撬,终日埋藏在黑暗的土壤发出了最后的哀鸣,最终无力地被翻了身,重见了万年不见的天日。

扎根在土壤中的树木似乎欢呼般地摇曳了一下,窝在树丫上的煤球感受到动静,微微抬头,望向了遥不可及的树顶。

风飒飒地吹,带动着枝丫的舞动。

是风而已。

“呼,这土地,是我见过的最难搞的咧。”见耕作终于有了一点成效,兔兔不禁呼了一口气,杵着锄头擦了擦不存在的汗。

要不是怕意意不知轻重,将树根也一起咬断了,陆飞英也不用亲自来松树下的这块土地。

早就在一旁候着的发财乐颠乐颠地给兔兔递上来了水,兔兔接过仰头咕噜咕噜喝了好几口,潇洒地将水杯还给发财后就继续他的耕作了。

太阳渐渐西斜。

陆飞英和意意联手,终于把后院这一亩三分给全部弄好了,包括将整块土地平整后划分成一块块小的菜地。

看着已经准备就绪的土地,陆飞英伸了伸拦腰,满足感油然而生。

突然,院子外传来一声轻笑,飘进了兔兔的耳朵中。

兔兔好奇地循声望过去,穿着一身黑衣的清冷男人正站在后院的篱笆外眉眼弯弯地看着他。

“封大哥!你什么时候来的。”说着兔兔有点心虚,刚刚意意没被看见吧。

“在你在树下翻土的时候。”封彦的声音宛如高山上的清泉,清凉动听。

“哦哦你来了怎么不告诉我?”兔兔暗自松了一口气,那时候意意已经干完活隐身啦。

“看你干得热火朝天就没忍心打扰,来。”封彦将一个袋子递向了陆飞英,示意他接着,“你要的种子。”

“哇,封大哥你好快!”兔兔听到这个消息,圆润的眼睛里泛着喜悦的光芒,忙不迭地小心接过了种子,打开看了看。

“多少……”

“赔礼,不用钱。既然把种子给你了,那我就先走了。”封彦一向克制而有礼,温和道。

在他转身的时候,陆飞英叫住了他,“等等!封大哥,你最喜欢什么花?”

封彦闻言停住了脚步,回过头看向眼眸清澈而真诚的陆飞英,问道,“怎么这么问?”

陆飞英兔耳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因为封大哥你说你喜欢绚烂,我想,封大哥一定喜欢花吧。”

在山旮旯,一提到绚烂,陆飞英想到的,是一望无际的油菜花,是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是沃野千里的稻花香。

绚烂,是鲜花的绝配啊。

封彦闻言眼眸变幻了好几下,最终轻声道,“我喜欢——”

“桃花。”

桃花,自始源时代起,就被赋予了无数绚烂美好的寓意,爱情,长寿,祈福这些含在嘴中都会感到甜蜜的词汇,都和桃花有关。

封彦,喜欢桃花。

“那封大哥,等桃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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