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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讲了许多积压在心底的琐碎情感,实际上,他比外界的所有猜测活得都要简单。

之所以能拿下中影的三个第一,只是因为小时候父母吵架的时候,他习惯闷头电影罢了。

之所以会放弃入学中影,只是因为高考崩盘,而他又不愿意顶用着别人的资格入学罢了。

之所以要拒绝出席1839摄影奖,只是因为评委们没有看懂他的影片,林云笙在闹脾气罢了。

而陆钧行用远超常人耐心的七遍观看,终于弄懂了林云笙那部名为《烂泥》的短片,越过他“渴望被人理解又害怕别人靠近太多”的拧巴,拿到了介入他敏感内心的第一把钥匙。

林云笙此刻的神情是陆钧行之前从未见过的,年长者总是习惯把自己的情绪隐藏得很好,哭不肯放声哭,笑也不开怀笑,他被时间白灼了一遍又一遍,现在流露出的半分伤感都叫陆钧行透骨酸心。

“林老师,我……”陆钧行正想说些什么,林云笙的五指却忽然钻进了他的指缝间。

“不要再逼自己长大了,你现在这样就很好,”两人掌心紧扣,林云笙牵着陆钧行的手小幅度地晃了晃,刚才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他眼笑眉舒地看向眼前人,“我也好喜欢你。”

陆钧行愣愣地看着林云笙,倒吸一口凉气,心想,林老师真是太要命了。

“我想起床了,”林云笙推了推陆钧行,“你快帮我去挑衣服。”

陆钧行故意把人又按到自己身上,趁机亲了亲他的额头:“好。”

陆钧行替林云笙捻好被角,然后起身拉开自己房间的衣柜,里面除了自己先前没带走的衣物外,果然还混着几件林云笙的几套睡衣。

林云笙偏头盯着陆钧行的背影出神:“宝贝,你读过余秀华的成名诗吗?”

“好像没有。”陆钧行手上挑衣服的动作不停,心里琢磨着这个耳熟的名字,突然想起来自己中影复试就抽到她的诗歌当主题,“林老师念给我听。”

林云笙轻笑出声:“你确定?”

陆钧行这才转过身去,迟疑地看向林云笙:“怎么了吗?”

“没有。”林云笙还扬着唇角,他摇了摇头,开始念诗:“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两具□□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陆钧行瞬间瞪大眼睛,他经不起任何逗弄,立刻冲上去又把有意挑事的林云笙好好爱抚了一通。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林老师,今天穿我的衣服好不好?”

“你是看我穿上瘾了吗?”

“嗯,有点。”

大半个国度,什么都在发生:

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再穿一次嘛。”

“好吧。”

“然后大腿上的铃铛不要摘好不好?”

“……”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成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也行,”林云笙从床上坐了起来,两手一摊,“那你过来帮我穿衣服。”

陆钧行眼神晦暗,虚握着林云笙的手伸进袖筒,他这会儿还是第一次完全看清自己昨晚的杰作。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做春天

把一个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我的丁裤穿哪条?”

“林老师,一定要穿吗?”

“……”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行吧。”林云笙深吸一口气,从床上起身,他垫着脚,两手捧住陆钧行的脸。

“宝贝早安。”

第65章

新年第一天的早饭是陆钧行煮的,从冰箱冷藏区拿出来的半成品汤圆下锅不到十分钟就熟了,等陆钧行把它们捞出来端上桌面的时候,林云笙还在卫生间里摆弄各种护肤的瓶瓶罐罐。

陆钧行有等人的习惯,没有先动勺,他现在光是盯着汤圆发呆嘴角都忍不住上扬,或许是因为林云笙不久前跟他说的“早安”,或许是自己终于能过一个不用再紧绷着神经的春节了。

不一会儿,一阵铃铛声响晃到了饭桌边。

林云笙身上穿着陆钧行的校服,深蓝色的学校LOGO印在左胸,款式像阿迪达斯的古着运动外套。林云笙自己也在卫生间对着镜子打量过,这套校服用料柔软,版型漂亮,还有干净大气的蓝白配色,看着比他当年念高中时穿的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林云笙没把校服的拉链拉到顶,堪堪停在锁骨下,露出脖颈上的诸多罪证。而这件宽松的校服总算能兜过他的屁股了,可腿根内侧的点点红肿却在校服深蓝色的衬托下,像是于无形中被强调了视觉效果一样,分外惹眼。

陆钧行有些说不上来自己呼吸一滞的原因,林云笙穿着他的校服,宛若一种青涩与成熟巧妙的糅合。

被衣着掩盖住的地方是乖顺与安分,目光随意往上或者往下一点,都仿佛窥见了一颗熟透了的荔枝。它饱满到压弯了枝头,远看是靡艳的红,拨开是无辜的白,手指一探汁水横流,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悉数袒露在陆钧行眼前,不留任何防备。

“干嘛一直盯着我看,”林云笙坐到椅子上,他拿起瓷勺碰了碰瓷碗,笑着望向眼前正在走神的小孩,“偷偷想什么坏心思呢。”

“林老师,”陆钧行目光灼灼,毫不遮掩自己内心的想法,“下次做的时候你也穿这套衣服好不好?”

林云笙眨了眨眼睛,没明白自己身上的这套校服究竟哪里又戳中陆钧行了,他手肘抵在桌面上,歪头撑着下巴,喉间捂出一个单音,拖着老长的调子,像是在思考。

而饭桌下看不见的暗处,林云笙却蹬掉了一只拖鞋,抬起脚,脚掌隔着陆钧行的一层薄薄的睡裤料子,精准地踩上了他的大腿根。

在如愿看见陆钧行眼底的欲望散化为一阵慌乱后,林云笙又挑了挑眉头,故意砸了声嘴:“穿不穿看我到时候的心情吧。”

饶是陆钧行再有定力也架不住年长者魔高一丈,他受着林云笙脚掌胡乱蹭按的力,勉强维持淡定,却还是把自己碗里的黑芝麻汤圆都搅得破了皮。

半晌,陆钧行才憋出一句毫无威胁的:“你别总招我。”

“你是我男朋友,我不招你招谁啊?”林云笙微微扬了扬下巴,说完便往嘴里送了一颗汤圆。

这句话对陆钧行异常适用,林云笙的男朋友是十八岁的陆钧行,不是二十六岁、二十八岁看着人模狗样的别的谁,要知道他之前对林云笙这条不成文的择偶标准屡次酸得牙痒痒。

陆钧行伸手圈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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