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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老狐狸一直在观察自家的小白兔,季越彭斟酌着回答:“也还好,一直都抱着,没怎么走路。”

崽崽几乎就是他们的大号挂件,轻轻松松单手抱着走完全场。网上有人戏称绝对是年度最佳时尚单品,而且全球限量。

许游好心提议:“如果你累了,我可以帮你抱一会儿。”

“许总客气了,我自己的弟弟,还是抱得动的,就不麻烦别人了。”季越彭说这句话的语气已经冷了下来。

平日里最擅长察言观色的许老板此刻却充耳不闻:“你看,小辞还挺喜欢我古龙水的味道,是不是挺投缘?”

这都哪跟哪啊?

季越彭刚想换个位置离这家伙远一点,却瞥见许游的瞳孔像是猫一样竖成一道线,而且闪闪发亮。

为了烘托舞台效果,观众席总是暗淡的,肯定不是反光。

只有一种生物能够同时做到竖线和发光———龙!

难道这个许游,是他的同类?

不是不可能,巨龙们进入人类社会后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许游年纪轻轻已经是那么一家大公司的掌舵人,很有龙类的作风。

但没有龙类不认识季家,为了套近乎,也会在同他们攀谈的第一时间表露身份。

然而许游在这儿跟他吧啦吧啦到现在,半个「龙」字也没提起。

季越彭心生疑窦,又不好直接问「你是不是龙」,可等他再看向许游时,后者瞳孔圆润漆黑,一双桃花眼颇为风流,笑盈盈地望着兄弟俩。要是换个脸皮薄的女孩子,被这样的目光一看,八成脸都红了。

好在季越彭是条只爱彩虹屁的龙,对雄性人类完全没有兴趣。

再蛊惑,许游这也是个纯正人类的眼睛,哪来什么发光的竖线,跟龙完完全全不沾边嘛。唯有幻觉能解释了。

*

漫长到让人打瞌睡的颁奖仪式总算全部结束,小孩儿大概是真的困,一直到散场也没醒。

季悦栀和季越彭谢绝了所有后续采访和邀约,直接带着需要安静环境的小弟弟回家。

虽然晚上「三季合并」炒了一波话题,但他们并没有承认姐弟身份,而是留了悬念,让他们继续围绕这个热点话题制造新闻。因此,现在会有两辆不同的车分别把姐弟三人送到市郊的接头地点,忠诚的加西亚会在那里等待。

女明星的保姆车已经到了,季悦栀先坐了进去,然后助理把季辞交给她。合上车门,彻底隔绝外面世界的闪光与嘈杂。

许游不急不慢,穿好外套,也走出后台。他看见了季家的车开向何处,并不急着现在追上去,而是淡定地站在原地,和左右围上来的记者或者想攀谈的小明星聊天。

高谈阔论S.O.T.的未来计划,尤其是那个备受瞩目的游乐园项目。面上微笑八风不动,眼睛却一直看着那辆消失在夜色里的车。

耐心,他有的是。总是迫不及待的猎物容易掉进陷阱,而谁最不缺耐心,谁就是最终大获全胜的猎人。

三年,整整三年他都等过来了,还能差这一天两天?

*

季越彭没有把那天在会场见到许游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他总觉得,那个姓许的老狐狸没安什么好心。

可是区区一介人类,总不可能伤到他们S级纯血家最宝贝的孩子吧?

所以也没必要说出来让小舅他们平添烦恼,季越彭是这么想的。

不过季辞从那天以后倒是发生了一点点小变化,他开始去嗅家里出现的各种香水、熏香。

季淳好奇道:“崽崽在干嘛呀?”

男孩正在踮脚闻摆在玻璃架上的烛台,皱了皱小鼻子,摇摇头:“不是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这个味道。”

“什么味道?”

“香香的。”小孩回忆道,努力找出一个熟悉的相似气味,“像……梨子。”

那天跟哥哥姐姐去走红毯,后来睡着了,可是梦里飘进来一阵很好闻的香味,清甜淡雅。像是谁衣服上的香气,和别人都不一样。

那个味道让他睡得特别好,他很喜欢,还想再闻一次。

梨子是个经典的入香作料,且不说用它作为原料加工的香水款式不计其数,就算能准确说出哪种牌子哪种香型,遍布全世界的销售量也不见得能定位是谁身上的。

季淳根本没往香水方向想,以为是崽崽想吃梨子了。

男孩摇摇头,又断续补充几句,可惜描述得不太到位,小舅没听懂。

不过,小孩儿嘛,想到哪里说到哪里,还是跳跃式的片段,思维有多天马行空,就算是会飞的巨龙也追不上。从小辞会说话以来,季淳深有体会。

他抱起小家伙:“走,我们先去吃饭,吃完再继续找,好不好?”

有好吃的,崽崽立刻把这茬抛之脑后。成年人权当童言无忌,也没再提起。

*

用餐到一半,季淳忽然宣布:“明晚我有个朋友要到家里来。”

外甥们大为震撼。纯血的排外性和贵族的私密性让他们不怎么和其他巨龙来往密切,更别说招待上门了。

「朋友」这个词,似乎是不存在于贵族的词典中的。

可季淳就这么毫无铺垫地邀请了一个「朋友」来做客。

季悦栀和季越彭叽叽喳喳提问,只有崽崽不为所动,还在喝香香甜甜的奶油南瓜汤,嘴唇上沾了一圈白色的「小胡子」。

“什么朋友?”季霖泽皱眉,“我怎么没听你说过?”

“最近才认识的。”

“是人类还是……”

季淳微微一笑:“当然,是我们的同类。”

第十二章 饲养法则2

怎么会是那个死对头

那面镜子不是常见的玻璃和金属镀层,而是古老的铜制。

他喜欢这个材质,看起来更朦胧,更庄重,也更怀念。

倒也不会不清晰,毕竟龙类的炼金工艺可比同等条件下的人类先进很多倍。

他慢条斯理系着领带,试图挽出个漂亮的温莎结。其实他平时还真不怎么穿西装打领带,太过正式严肃,不符合自己风流不羁贵公子的人设,而且还有点儿显老。

要知道,他捏的这副人类皮囊还不到三十岁呢。

但今天的场合,还是郑重点儿对待吧,这关系到日后许多步棋局。他为此蛰伏三年之久,计划缜密,就算说不上成败在此一举,没人会拒绝一个好开头。

或许是因为更纤细和关节更多,人类的手指似乎的确比龙爪要灵活些。他成功地系好了领带,旁边白发苍苍的老管家伯恩递上手臂挂着的西装外套:“少爷,现在要出发吗?”

他穿上外套,照了照镜子最后一次确认外表足够得体(或者他的意思是,够英俊):“嗯……”

“那我去叫司机来。”

“不用。”他做了个手势打断伯恩的争辩,“我自己去就行。”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我亲爱的伯恩。”他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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