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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相亲认识才结婚的吗?”
在有上一次的交集后,梁舒可算是彻底认识了周最。
姜弥回:“我们以前是高中同学,毕业后一直没见过,相亲那次重新遇见了,就,结婚了?”姜弥现在提起这事都觉得自己荒唐,放在谁眼里,这种闪婚都有点可怕,只是她比较幸运,挑了个好人。
她认真的告诫了梁舒:“你不要学我啊,这个试错成本太高了,结婚是很重要,很可能影响你一辈子的事情,要认真考虑。”真可怕,她这种不知道成功还是错误的例子选手,都能指导别人婚嫁了。
“那你们两个都那么忙,结婚后感情怎么培养啊?”
“其实还好,他比我稍微空闲一点点,比我能顾家。”
“在家谁洗衣服做饭啊?”
“周最。”
“家务活是分开做吗?”
“都是他做。”
“那一些其他的小事……”
“全是他。”姜弥赶在她说完之前,给了最全面的回答。
不问不知道,一问,姜弥真的想夸周最,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太难为他了。
梁舒捂着嘴,惊讶了好一会,脸上才出现点羞涩的笑容。
“这方面,我还要好好向您学习。”
姜弥不解:“跟我学什么?”
“学习如何让自己的丈夫承包所有的家务,并且还那么尽职尽责。”
姜弥都没好意思告诉她,是因为自己是个家务废,干什么都不行,周最实在看不过眼才这样的。
“我决定了,我结婚一定要找个像周律师这样的。”
“你不是还在相亲吗?”
“对啊,今晚我就要和我的相亲对象出去吃饭了,这次这个,还不错。”
姜弥看着梁舒那样,鼓励她道:“争取我先喝上你的喜酒。”
“我努力努力。”
“总监。”
“嗯?”
“情人节快乐,祝您和周律师度过美好的夜晚。”
姜弥正在喝汤,闻言勺子放下,歪了下嘴角,点点头道:“你也一样。”
“梁助理,相信我,你在任何地方工作都会混的很好的。”
她真的很爱她嘴甜且可爱的梁助理。
周最晚上过来接姜弥时,她就站在公司不远处,看见他的车子,她眼睛明显一亮。
周最在她身边停下,姜弥兴冲冲上来,开车门那一瞬,她便瞥见放在后座的花。
“我今天还在跟梁舒说,看看我们周律师会不会变得浪漫一点,晚上惊喜就来了。”姜弥眉眼盈盈,等她系好安全带之后,周最启动车子,缓缓道:“应该的。”
怎么又像是那种公事公办的口吻。
姜弥不同他计较,对周最来说,能做到这份上就算进步了。
她伸出手去摸了下后座的花,依旧是郁金香。
“晚上我们去哪吃饭?”
“你来挑。”
姜弥道:“今天应该哪里人都很多。”
姜弥已经有点饿了,她不想去餐厅里排队排半天。
脑子一转,姜弥问周最:“有没有兴趣和我去吃路边摊?”
这种日子去吃路边摊,周最不能说不赞同,只觉得哪里好像有点奇怪,距离既定路线似乎有点偏离。
周最选择了听姜弥的,“我随意,你带路吧。”
姜弥就叫他往小西街去,那边不只有玻璃杯店,还有很多小吃,姜弥小时候在那混迹的次数比较多,哪家小店哪个摊子做的东西最好,她都知道。
周最这个养生派硬是被她拉着吃炸串,烤鸡腿,冰淇淋,油盐冷热全进了肚子里,周最有那么一丝丝后悔跟姜弥来了这里。
他手上端着两杯可乐,纠结了半天,才跟姜弥念叨:“这跟我想象中的情人节不太一样。”
姜弥咬了个章鱼小丸子,问:“你想象中的什么样?”
至少应该是两个人坐在高档餐厅里,放着舒缓动听的音乐,享受烛光晚餐,他再把要送给姜弥的礼物拿出来,之后他们一起在江边漫步,等等等等。
为了这种想象,周最今天还把自己打扮得格外矜贵。
西装革履,一丝不苟,怎么看都不该是出现在小吃街的打扮。
周最打量了下周边的环境,到处都是小摊子,人潮汹涌,随便来个人说句话,都要扯着嗓子喊,烟熏味漫天飘,往前走一段,各种气味混杂着,不知道哪家金店外的音箱震天响,又或是烧烤大哥放的潮的不能再潮的音乐。
这和他想象中一点都不一样。
周最默默叹了口起,对着姜弥说道:“没事,继续往下走吧。”
姜弥看他这苦脸就想笑,她把手里的章鱼小丸子端高一点,拿竹签插着,喂了周最一个。
“你尝尝这个,好吃的。”
周最:“不要,我不爱吃章鱼小丸子。”
“这个真的好吃。”
“真的不要。”
“那你继续喝可乐吧。”
周最自己那杯可乐都见底了,他咬了下吸管,把空杯丢进垃圾桶。
姜弥又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东西,调转方向就走,人特别多,周最只能挤着跟过去。
“你吃馄饨吗?”
“吃吧。”这个比较能接受。
姜弥点了两碗馄饨,在那小摊上坐下,小摊人挺多的,支了四张桌子,可折叠的那种,凳子是普普通通的红色胶凳,可能某个腿儿还缺了一角,坐上去总觉得不稳当。
馄饨还需要等一会,姜弥安安静静坐在那里,跺跺脚,打量周最的表情。
今天情人节,外面人挺多的,小西街人流量平时也挺大,今天格外拥堵,以至于到处都是嘈杂的,说句话都让人废劲听见。
所以姜弥嘟囔的那一声,周最只看见她嘴唇微动,没真正听清她说什么。
“你说什么?”
姜弥:“没有,哼歌呢。”
姜弥开始同他聊天。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这种路边摊吗?”
“为什么?”
“我小的时候,我父母管我挺严的,我在学校门口买辣条,被他们看见,他们就说了我好久,长大了点,喜欢吃烧烤,我妈跟我说,那不健康,最好少吃点。后来工作了,压力特别大的时候,我就爱吃薯片跟炸鸡,我妈宁可每天过来给我做饭,都不叫我吃那些东西。在他们面前,我很少碰这些东西,可背后,我经常会吃。”
姜弥顿了顿,道:“零食炸鸡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全家人都觉得我很听话,其实我挺叛逆的,他们不让我干的事,我偏要干,只是不叫他们知道。”
叛逆,关于这个词,周最在某种时候是会把它放在姜弥身上的。
就像学生时代的姜弥,是个好学生,但又不是哪里都好,她总会做一点点出格但不至于太过分的事情,和她其余的优秀特质放在一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