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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糟糕的是摸完这些人也不离开,继续围着他问各种各样的问题,塞雷布斯头都被吵的大了,大冷的天额头出了一层细汗。

阿里斯提德笑着把他从人群里解救了出来,说:“各位,神眷之子已经为你们治过了病,有别的问题以后再问吧,不要太贪心。”

他很有威信,这么一说人们虽然有点意犹未尽,但还是向塞雷布斯道了谢,散去了。留下个比较大的空间让他们谈话。

阿里斯提德给他倒了一杯酒,带点打趣地笑道:“塞雷布斯,这些日子你的名气非常响亮啊。”

塞雷布斯喝了一口酒,用还算冷静的语气回答道:“人们常常容易盲目跟风,相信一些无稽的流言,但他们也总会清醒过来的,那时就好了。”

阿里斯提德神情中流露出一丝赞赏:这么小的孩子,面对这么巨大的荣誉还能不骄不躁,不被迷惑,保持清醒的头脑,如果能得到好的教育,日后必定会成为一个非凡的人。

他很喜欢这个男孩,第一次见面时就见识到了他面对痛苦时的坚忍;第二次见面又亲眼目睹奇迹的发生,他也相信他是神眷之子。但他也担心这么小的孩子迷失在荣誉里,刚才的打趣不无提醒之意。没想到他竟丝毫不受迷惑。

寒冷的冬夜,围着火炉品尝美酒(喝葡萄酒味饮料)是一件惬意的事。塞雷布斯又喝了两口酒,十分疑惑地问:“我自己的伤都还没好。你说他们为什么都不想想,如果我有治愈之力,我一定会先把自己治好呢?”

如果不是因为头上的青紫的伤痕还太明显,他不会不和马库托利斯一起去道谢,导致他道谢不成反而得罪人。

然而他就顶着这么显眼的伤痕给人“看病”,那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表示怀疑的!

阿里斯提德“噗”地喷出了一口酒。

说实在的,虽然他对治愈之力只是将信将疑,但是他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擦了擦脸,他转而关切地问:“你肩膀疼的还厉害吗?”

塞雷布斯摇摇头,说:“已经不怎么疼了,肿也消了,只是肌肤内部淤积的血液没那么容易散开。”

常年进行体育锻炼,受过大伤小伤次数不少的阿里斯提德很有经验地说:“那只能等着它自己慢慢散了。不过只要炎症消下去了就没有大问题了。”

塞雷布斯说点了点头,放下酒杯,郑重地说:“阿里斯提德,我想向法庭诉讼谢尼达斯,让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阿里斯提德并不意外,说:“这是理所应当的,需要我出庭为你做证人吗?”

塞雷布斯说:“是的。”

阿里斯提德说:“义不容辞。”

塞雷布斯问:“阿里斯提德,据你看来,法庭会给予谢尼达斯怎样的惩罚?”

阿里斯提德说:“这取决于你能请到什么样的律师,他能请到什么样的律师。”

塞雷布斯问:“如果我能请到最好的律师呢?”

阿里斯提德说:“那么他可能会为你争取到一笔不小的金钱赔偿。”

塞雷布斯说:“我记得雅典的法律规定,绑架这种暴行是死罪。”

阿里斯提德有点诧异地说:“但是你家似乎还是迈提克?”公民对迈提克犯下罪行,最多只会受到罚款的处罚。谢尼达斯是雅典公民。

第23章 叛逆者

塞雷布斯说:“抛开我与谢尼达斯的身份不论,为了取利的目的绑架自由人卖为奴隶,你认为这样的罪行本身应当受到怎样的惩罚?”

阿里斯提德沉默了一下,说:“死刑。”

塞雷布斯说:“难道他不应当接受与罪行相符的惩罚吗?”

阿里斯提德摇摇头,说:“我很抱歉,塞雷布斯。法律规定公民杀害、伤害奴隶、迈提克或外国人的案件,都是准许赔偿的罪行。”

塞雷布斯问:“为什么杀害、伤害公民要抵命,杀害、伤害奴隶、迈提克或者外国人,却不用受到与罪行相符的处罚?”

阿里斯提德说:“公民与奴隶、迈提克、外国人是不同的。”

塞雷布斯追问:“不同在什么地方?”

如果换一个人被这么追问,很可能会不假思索地直接回答道:“公民比奴隶、迈提克、外国人更高等!”

但是阿里斯提德很认真的想了想,才说:“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迈提克、外国人不受雅典法律的保护。”

塞雷布斯被噎的无话可说。

他试图用自然法绕一下阿里斯提德,但没想到这个两千多年前的青年对法律的认知居然如此直指本质,就差没有直接说出“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你不属于这个阶级所以不受保护”这句话了。

他小看这个时代的人了。

离开阿里斯提德家时夜已深了,天空零星地飘下些小雪来。

阿里斯提德很热心地推荐了几个人,说是口才很好,如果他和谢尼达斯诉讼,聘请为律师可以为他争取到一个满意的赔偿金额。

但塞雷布斯满心不甘:难道就只能让谢尼达斯不疼不痒赔几个钱了事?

他可是在鬼门关绕了一圈!

他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既然已经出了门,第二天上午他又去了一趟大富翁卡利亚斯家看菲多。

卡利亚斯家的门倒不难进,他在门口遇见一个要出门的奴隶,报上名字说是找菲多,立刻就被带进去了。

与一般的雅典住宅相比,卡利亚斯家的确算得上富丽堂皇,雪白的大理石廊柱,喷泉雕像,蓄水池底部用黑白大理石石砖拼镶出几何图形,非常醒目。

奴隶将塞雷布斯带到马厩,菲多正在那里清理马粪。看到塞雷布斯他非常高兴:“塞雷布斯,你好了?”

塞雷布斯说:“是的,我来看看你。”目光不由落在马匹上。

这个马厩里栓了四匹马,每一匹品相都不错。其中一匹高大的栗色雄马格外神骏,颈部弯曲,尾巴高耸,大大的眼睛,浑身皮毛像缎子一样闪着光,让人移不开眼睛。

菲多扔了撮箕,笑着问:“漂亮吗?”

塞雷布斯点点头。

菲多把他抱起来放在栗马背上。

塞雷布斯前世会骑马,是个爱马之人,虽然马背上没有鞍,还是能稳稳地坐着,他轻轻梳理着马鬃,半天才舍得示意菲多把自己抱下来。

菲多本意是想吓他一下逗他玩,见状有些惊奇。

马匹价格昂贵,可不是一般家庭能买的起的。塞雷布斯家一看就家境一般,没想到竟然会骑马。不过他也没有多想,见塞雷布斯还有点恋恋不舍的样子,还有点得意地说:“他叫苹果,它的母亲曾为主人取得了上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驷车比赛的冠军,我主人花了1500德拉克马才买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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