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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奖励力度比高中大出许多,而且奖项的含金量分量也更高。
想着既然有能力拿奖,我便开始活跃出现在各种数学竞赛报名队伍之中。不过和从前的奥赛不同,这次我接触到的更多的是数学建模的相关领域。
以前曾小说中见过的“玫瑰色的校园生活”就这么逐渐地在我面前铺展开来。
期间自然也发生了许多值得一提与不值一提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征十郎有几次还特意请了假陪我去美国德国参加比赛。我发现小时候在我身上的那点分离焦虑,现在似乎全部转移到了征十郎这里。
并非不安,而是太想要一直黏在一起了。
他还认认真真地跟我计算过,如果我们都能活到八十岁,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只剩下了两万多天。
“两万天已经很多了。”要是在活够八十岁之前我们能一直在一起,我就已经知足了。
可征十郎显然对此不太满意。
他会欣然接受他人对我们“长长久久”的祝福,但他显然更加中意“永远”这样的词语。
而在不分开的时候,我们总是连在一起。
即使是睡觉,第二天我也总是会在醒来后发现他又赖在我这里。
在不惊动征十郎的情况下起床成为了一件难事。接吻时的呼吸换气,我也被他摁着学得炉火纯青。
时不时我会从他的眼睛里窥见一簇鎏金,又或是看着这簇金色没入瑰红里。
而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被更加激烈地对待。
像是在和另一个自己攀比似的,在给予我泪水与快乐的这一方面,征十郎飞速地进步了。
至于那些不值一提的事情,我其实不太能记得起。
稍微印象深刻一点的是发生在夏天到来之前的一次被人搭讪。
之所以会印象深刻也并非留下了什么美好的回忆,反倒那天发生的事情让我的心情感觉有些恶劣,所以才记住了对方的脸。
当时我正在美国参加学习。
镜夜叔叔恰好也在洛杉矶,在他的“盛情”邀请之下,我勉为其难地从下榻的酒店里挪到了街上,慢悠悠地往镜夜叔叔订下的餐厅移动。
在这种街头文化盛行的地域,游行、涂鸦、滑板、音乐……但凡是人能够想到的,几乎都可以被搬上大街。而当我路过某个街区时,熟悉的物体砸地声吸引了我的注意。
隔着一面铁丝网围出来的场地里,一群野蛮人正在打篮球。
会说他们野蛮是因为从我自铁网的这一端走到另一端,仅是如此短暂的这段时间内,这群野蛮人便突然开始带球打起了人……
委实说,这完全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直面“暴力冲突”所带来的场景。
飞溅的血沫之间,我并不差的动态视力甚至捕捉到了夹杂在其中的几颗白色牙齿。
当即我感到了极大的恶意与不适,一边加快脚步离开,一边决定报警。
然而在我越过那座街头篮球场,挪开目光拿出手机后,我的手机却被一只突然从我背后出现的手夺了过去。
“是打算见义勇为吗?这位小姐。”
说话的是一名身量和青峰火神那两人差不多的金发青年。
他偏头看着我手机屏幕上刚摁出的一个9和一个1,露出颈侧的刺青。
谁能想到我都那么谨慎地避开了事发地点,居然还是有人看出了我意图并且跟在我身后。
力量与体型的差距都过于悬殊,身边又没有保镖跟着,我只能忍下皱眉的冲动,不用声色地同他交涉道:“不知道你误会了什么,我只是找不到路想打电话问路,如果你不打算当街抢劫,麻烦把我的手机还过来。”
“噢?问路?”青年轻飘飘地忽略了我话语间的愠怒与不满,他弯腰躬身主动拉近我们之间距离的那一刻,那种街头混混般的不良气场还是让我警惕地后撤了一步。
“像你这么聪明的女孩还会迷路?”他意有所指地笑起来,“刚好有空,我来帮你带路吧?”
他用另一只空着的手径直伸了过来,似乎是打算来揽我的肩。
我几乎能感受到这个混混手掌热得令人感到恶心的温度,差点原地跳了起来,当即往他膝盖上踹了一脚。
这人大概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反抗,毫无防备,以及我的力气还算可以,他向后跌坐而去,被抓在手里的我的手机也滑落出去。
趁着这绝佳的好机会,我赶忙捞起自己的手机,往人多的地方狂奔。
见到镜夜叔叔后我立刻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随后我们一起去报了警,不太幸运的是我当时被那个金发混混拦截的地点附近的监控盲区太多,所以即使我能指认,一时半会也没法追查得到。
而除了金发纹身加长得还算能看之外,我也没能再更细致地描述出那人其他更具体的特征——实不相瞒,我虽然是四分之一个高卢人,可我平时所见的都是亚洲人,大部分欧美洲人的脸在我的脑海里很快都会被同化成一个样,说白了,我这方面的确是个脸盲。
并且就连我所描述出来的金发和纹身这两点,在洛杉矶也完全不罕见。
所以由于找不到人,连律师函都没法发,最终这件事情还是就这么被揭了过去。
但镜夜叔叔对这样的结果很不满意,到头来还是我安慰他至少我还踹了那人一脚不算亏。
这件事情当然以光速传遍了我的家族群。
不说爸爸妈妈他们,征十郎自然也在第一时间得知了。
回到东京的飞机落地时他还专门自己开了车来机场接我。
分开了一周多的时间,再加上遇到的意外,再见的第一时间我就得到了一个来自征十郎的、非常用力的紧密拥抱。
当天晚上我又颠倒了时差没能让我在东京的夜里精神百倍地打开Matlab做模型。
征十郎先是把我压在沙发里,之后等我迷迷糊糊了,又抱着我在公寓里“漫步”。
全程他都没有把我放下来过,如果不是第二天下午还有课,我觉得他可能根本不会停下来。
大学一二年级的通识教育阶段,除了授课时间不同,所有学生要学习的课程都是一样的。
我和征十郎所有的课都在一起。这让我想起来,我们国中高中六年分班也从没被分开。
“是征十郎去跟老师提议的吧?”隔了这么些年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这件事。
讲台上的老师还在滔滔不绝,我只能把想说的话写在草稿本上,像以前那样给他传小纸条。
征十郎看见我的字迹就笑了起来,将草稿本拿过去,写完一句话后再推回来。
——莉绪现在能意识到也不算太迟。
写完他还在最后画了个“:)”的笑脸。
从那次在洛杉矶遇到意外回来之后,我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