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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茜,乃是婕妤身边的大宫女,做事仔细严谨,她那不可能有任何可挑剔的毛病。
太医很快就诊断结束。
“婕妤下痢不止乃是午食过于寒凉,应当在温热之时及时入口,否则便容易伤身。您身子金贵,应当多注意。开几服药就好,无甚大碍。”
得了安心的结果,宫女们便欢欢喜喜送太医离开。
一回宫殿那面色就立即沉下去。
“是……是安公公。莫不是他那儿出了什么差错……?”说话的人小心翼翼,却已是相当笃定了。
比寻常时候晚了那么一两刻钟,食物放凉了,让本就肠胃娇弱的婕妤深受其害。
若是让娘娘知晓了,哪怕是身边最亲近的安公公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这事儿很快传遍整个宣春宫。
相熟的小太监为了讨好对方,赶忙将这事禀明安公公。
白面的太监神色骤变:“这事儿知道的人多吗?”
小太监唯唯诺诺,说话也吞吞吐吐的:“是……是……”
“你快说啊!”
“是有不少。”
安百山顿时跌坐下去,流了满头的冷汗。
宫中规矩森严,他们这发生的大大小小事情皇后那儿可都是有记录的。
何况这次他们还请了太医过来,对方那儿必定留了脉案。
主子受难,下人不得不罚。
这就是规矩。
严苛到死,除非是这座皇宫的主人,否则规则就一直会被死守。
空气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中。
须臾。
安百山想到了什么,眼睛迸发出精光,阴狠道:“那这次就不得不找个替死鬼了。”
前来报消息的小太监一惊,呼吸声更弱了。
这件事可大可小,说白了,主子身体受损,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就是没尽心没尽力,当罚。
若是安公公也不能例外,所以必须找个人来替他。
白面的太监笑了,安抚道:“你慌什么,好好做事我自然不会找上你。这次有的是人来替……”
这个人就是朝术。
无根无萍的小太监,又无什么至交。
还是宫中最底层的存在,死了都没法伸冤。
是以当上面的嬷嬷来问时,他自然而然就被推了出去。
所有伪造的证据都指向他,纵使朝术有八百张嘴都辩解不了。
半大少年也是首次遇上这种状况,六神无主,脸色一点一点地白了。
宫中的人哪里不知道安公公使的这些小伎俩,不过一个是低等小太监,一个是娘娘身边最贴身的大太监,明眼人一看就清楚不能得罪谁。
嬷嬷冷下了脸:“小朝子,做错了事就得认罪!从实招来还能宽恕你几分,死犟着不认,对你可没什么好处。”
朝术自然得否认,本就不是他的错,为何要被拉下去当替死鬼。
他急得满身是汗,语无伦次:“不是……真的不是我,那时我在做洒扫的活计,怎能接触到娘娘的膳食!”
“小明子能做作证的,他当时……”
朝术忽然止住了声音,就像被人狠狠扼住了脖子。
安公公用阴冷的眼神盯着他看,同行一块洒扫的小太监默默挪开了视线,对方压根就不会为他作证。
胳膊拧不过大腿,没人会开口为他说话,全都是冷眼看着他。
朝术的血一寸寸地凉了下去,早就知道这宫中人人都是利己的,人人都是自私的,他为何还会有期待?
“真的不是我……”一字一句就像杜鹃啼血,从喉咙里挤出来般。
婕妤轻轻拧着眉,食指点着太阳穴,不耐地摆手:“好了,还狡辩什么,拉下去吧。”
朝术黑漆漆的眸子抬眼一瞥,顿时如坠寒窖——
她知道……婕妤分明就知道这事不是自己所为!!
怨不得那忠于婕妤的嬷嬷会一心向着安百山,原来是主子指使啊。
一切都有迹可循。
被拖下去之前,他还听见婕妤揉着眉心警告安百山,似乎又说了什么。
安百山脸色立马变得诚惶诚恐,谄媚地对着婕妤讨好地笑,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想来必定又是些讨喜的话。
婕妤被他哄得眉开眼笑,浅浅拧着的眉松开了。
真好啊,原来像他们这样底层的人物,要向上爬,就得舍下面皮,腆着脸去舔主子的鞋。
得豁出去了,跪下来,永远弯着腰颔首低眉,温顺讨好。
要用尽千方百计讨主子欢喜。
可惜他醒悟得太晚,被拖入内务府中专管惩处的慎刑廷中,取两寸厚五尺长的板子杖责臀部十下。
这下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那慎刑廷的行刑之人铁面无私,断不会因为他年纪小就放过他。
朝术被打得筋骨皆断、血肉模糊,一开始还觉得剧痛无比,额头上冒出密密麻麻的汗,之后完全麻木——被打到失去感觉。
十下。
一下不少,一下不多。
朝术疑心自己的腰部及以下都要彻底废了。
以后回去也上不了好药,这伤定然是落下了。
爬不起来,连活都不能干。
无异于废人。
谁会愿意养着一个废人?
行完刑之后,也无人来把他带回去。
慎刑廷里面每日进来的人不说有几十,也有七八个,哪能让他占了地儿。
来了两个臂力不凡的太监,把他一抬,扔在了宫口,等着宣春宫的人来带走。
这地儿偏远,平日里宫人躲着走都来不及,谁能见到他。
他什么都不是,他连活下去都像是在奢望。
阴冷冷的天,他趴在地上,像是一滩烂泥,人人嫌恶。
太苦了,太累了。
在吃人的宫殿里,他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哪怕活得再小心也有人对你满是恶意,恨不能将你推入深渊,好让你万劫不复。
这就是深宫,一旦进来了,就得做好死无全尸的准备。
细瘦苍白的手指逐渐收紧,指腹蹭过粗粝的石板面,道道血痕蜿蜒在上面。几日后经那风吹雨淋,一切痕迹又都消失。
朝术眼中的光明明灭灭,一切又归于黯淡。
正待朝术心如死灰之时,他的视野中突然闯入一双纯白的翘头靴,鞋面祥云锦纹隐隐浮动。
朝术的第一想法是净,比他那日日擦拭的婕妤桌上摆放的白玉瓷瓶还要净,不染尘埃,就是那枝头的梨花、初春的新雪。
这样的洁净不用多瞧,一眼便知是贵人。
一黑一白,一脏一净。
他在苟延残喘,对方却高不可攀。
朝术低着头,眼神不敢乱瞟,连抬眸都显得吃力。
“抬起头来。”是贵人身边的内侍在问话。
朝术怯怯扬起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