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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有关的各种关键词也纷纷出现在搜索条,比如失踪人口、湖底沉尸,比如小心、江秋、许炜、张大丰、周长生、刘锋鸣等等。
不只是这些吃瓜群众,同时关注这件事到废寝忘食地步的还有戚晚。
但和别人不同的是,此时的戚晚真正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她既不能置身事外地和朋友畅所欲言,讨论这个玄幻的世界,也不能像辛念那样与其他当事人商量对策。
戚晚的思路是清晰的,她已经脑补出后续发展,不管黎湘在审讯中如何规避,以警方的调查敏锐,绝不可能放过辛念和她。
这个时侯,戚晚反倒有些希望黎湘不要规避,直接把她说出来好了,这样专案小组找上门来,总好过现在这样,她在家里盯着电脑,咬着指甲,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等待着早晚会来的那天。
戚晚只睡了三个小时,直到第二天,她终于主动联系余钺。
余钺前一天的确在忙,有个案子抽不开身。
戚晚的情绪很低落:“我想去市局。你能送我去么?”
隔了好一会儿,
PanPan
余钺才问:“去做什么?”
“其实……”戚晚一时不知道如何开口。
她想,余钺是不是之前就有些感觉呢?他不是个迟钝的人啊。
他现在还这样冷静,是不是早就惊讶过了?
如果说昨天以前,余钺还处于什么都不知道的状态,她还能勉强相信,到了现在她的侥幸心理已经彻底消解。
余钺应该知道直播的内容,黎湘提到刘锋鸣和小心。
她曾经和他们两人近距离相处,还在度假村的房间里目睹了命案啊。
还有张大丰、周长生……
黎湘应该知道瞒不住她就是郗晨的事实,就算她要隐瞒也没用,专案小组已经掌握证据了。
而且照目前来看,黎湘会主动承认。那么郗晨的人际关系也会作为调查重点。
戚晚安静许久才说:“去交代一些事。”
“好。”余钺非常果断,也很沉着,“我陪你去。”
通过电话不到半小时,余钺就来了。
戚晚坐上他的车,一路没有言语。
余钺看了她好几次,临到市局之前才开口:“都想清楚了么,你准备怎么说?”
戚晚看着窗户外的街景,眼神却是空洞的:“你是不是早就怀疑了?”
她不知道“怀疑”这两个字用的是否恰当,她甚至不知道余钺知道多少,但从余钺毫无惊讶的表现来看,他一定知道的比她以为的要多。
“嗯。”余钺将车停靠在路边,在距离市局还有一条街的地方。
拉了手刹,他拿出手机递给戚晚看。
他已经提前编辑好微信,就在和江进的聊天窗口里,只是还没有发出。
内容大概是说,他陪戚晚来警局,戚晚有些事情要交代,她愿意主动协助专案小组的调查,争取令案件早日水落石出。
余钺不愧是做刑警的,全篇没有提到“自首”二字,但每一句话都可以解读为是“自首”行为。
至于这是不是自首,是否要明确说,余钺是这样说的:“你看看还有没有要加的,要不要现在发出去,你自己决定。”
他给了她选择的机会和权利。
戚晚咬了咬嘴唇,先将余钺写好的话发了出去,然后补充道:“我是戚晚,江警官。我想向你坦白一些事。我想向你自首。”
……
也就是在同一天,同一个上午,辛念和在周淮的陪伴下来到市局,说了差不多的话。
“我是辛念。我知道和湖底沉尸案有关的内情,我要自首。”
从昨天到今天,是江进接手湖底沉尸案之后收获最大的一天,也是案件调查开展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坦白配合的犯罪嫌疑人。
“我会将所有罪行和我知道的一切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以郗晨的身份。”
“我是戚晚。我想向你坦白一些事。我想向你自首。”
“我是辛念,我知道和湖底沉尸案有关的内情,我要自首。”
三个嫌疑人,三条自首诉求。
很快,江进将市局借调的人手分成三组,对她三人分别展开讯问。
辛念:“在裸贷那件事之后,郗晨和戚晚来到我家。因为我们三个有类似的遭遇,很快就一拍即合,商量如何反击。现在想来,我们商量的对策实在太过极端,但是说实话,就算是现在的我回到那时候,我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做错了,应该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价。”
戚晚:“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不会想到做那件事。当时我们三个凑在一起,互相说服,那些不敢做的事竟然也敢做了。我们有过犹豫,但如果不那样做,我们又能怎么办呢?从第一步我们就错了,后面每一步都是错上加错,根本无法补救……”
黎湘的第二场讯问是江进亲自来的,他将辛念和戚晚已经投案自首的消息告诉黎湘,示意黎湘不用再为她二人隐瞒,也不要试图一个人担下所有事。
黎湘沉默片刻,似乎是在判断江进说的是真的,还是在诈她。
但她很快就放弃这种自欺欺人的思考,自嘲地笑了下,说:“当年的事就算没有她们帮忙,我也会那么做。这不是在替任何人开脱。”
江进没有表态,待这次短暂的审讯结束之后,先和组员们开了一个小会,互相碰了下意见。
程爽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几个犯罪嫌疑人没有互相咬的。
也有组员问江进下一步部署。
按照程序,接下来要办理手续进行搜证。
但这个案子有个特别之处,那就是张大丰和周长生的遇害事件要追溯到十三年前,现在对三人住所进行搜证,对案件侦破的帮助并不大。
且不说三年间三人多次搬家,作为犯罪嫌疑人,谁还会留着对自己不利的线索呢,还留了十三年?
这部分江进已经考虑在内,和上级请示的时候也做了铺垫,行动可能收获不大,但该做的还是要做。
现在的问题是,口供方面三人都很配合,但在物证上缺乏直接证据,而大陆法律的原则是不轻信口供,要讲究证据。
至于黎湘、辛念、戚晚,也都在笔录时提到了十三年前留下来的账本和硬盘,不过那些都是从张大丰办公室里带出来的,只能证明她们去过,且将东西带出来。
但账本和硬盘里的内容与她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那些只能用来指向张大丰和其他人的犯罪勾当,并不在湖底沉尸案的调查范围,将来会移交给其他部门。
就在专案小组对三人住所进行取证的当天,余钺将戚晚的笔记本电脑交给江进,并说道:“我在里面发现了一些稿件,也许会对案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