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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照片。

待辛念将煮好的咖啡放在他手边,还拉了把椅子在旁边坐下。

定睛一看,屏幕上是一张没有打码的男人尸体照片。

案发现场像是在荒郊野外,四周除了泥土还有很多枯树叶和石块,周围有几棵树。

尸体背部朝上,脸侧着,能看到一点面部轮廓,眼睛睁着,后脑勺的头发上有一块凝固的痕迹,像是血液干涸之后形成的。

郑山见辛念并没有浮现出半点不适,也没有回避的意思,便说:“这是我一个线人给的消息,还好我离得近,赶在警方之前先拿到照片。不过我很小心,没有破坏现场,我是站在上面山头上拍的。”

辛念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就是你今天突然出去的成果?”

“哦,那倒不是,这是前几天拍到的。今天是另一个,可惜去晚了,现场已经封锁。”郑山喝了口咖啡,用手指背敲了下屏幕,“我刚收到风,警方已经对这个案子展开调查,估计明天就会有通报,我就想着先把稿子赶出来……”

辛念只问:“还有其它的么,给我看看。”

郑山直接将键盘推倒她跟前。

辛念一张张翻过去,看得仔仔细细。

案发现场各个角度都拍到了,有几张还能看到死者将近半张脸,可辨五官脸型。

郑山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一包饼干,边吃边喝,还时不时扫过辛念,却见她身体逐渐前倾,似乎要看的更仔细些。

郑山问:“听说你以前也跟过社会新闻,怎么又转了?”

辛念仿佛没听到,整个人都要钻进屏幕里。

郑山笑道:“我这人比较简单,做事有自己的原则,过去公司对我们组不怎么干涉,我们也守规矩,不会给公司添麻烦。”

辛念终于有了动作,直起身:“死者叫什么?”

郑山一顿:“好像姓赵,怎么了?”

辛念吸了口气,这才说:“我认识他。”

……

辛念从郑山的电脑里拷走一份照片,郑山也很配合,恨不得多问几个问题,稿子就有更多内容可以写。

辛念只告诉郑山,死者是她的前同事。

至于为什么遭此不测,让郑山自己想,自己掂量着办,新闻可以曝,但要掌握火候儿。

郑山忍不住问:“你是不是知道什么?能说吗?”

但辛念还没来得及回答,就接到西区分局的电话。

手机里传来一道男声:“你好辛女士,我是西区分局刑侦大队余钺。之前咱们见过。”

辛念朝郑山比了个“嘘”的手势:“你好,余警官。”

郑山瞬间安静,竖起耳朵。

余钺很快道明意图,将赵正翀不幸遇害的消息告知辛念,随即说:“希望你能协助我们,回答几个问题,方便的话最好来一趟分局。”

余钺用词严谨,既没说是“配合调查”,也没说是否要录口供。

“很抱歉,我明天不方便。”辛念这样说道:“我刚到新公司报道,实在请不了假,但我很乐意协助警方。如果我的回答真的很重要,你们可以来我这里,或者电话沟通。”

余钺:“请问公司名字和地址?”

辛念:“宇盛传媒新闻部,刚好就在西区。”

切断通话,辛念看向郑山。

郑山眼睛都亮了,就像是在盯什么活体新闻。

辛念问:“独家要不要。”

郑山:“要!”

辛念笑了:“你先按照今天以前的思路把稿子写出来,完事了发给我,明天我给你补充细节。”

郑山:“没问题!”

……

……

同一时间,西区某住宅区暗房。

暗访空间狭小,光线极其微弱且泛红。

装着显影液的盒子里,相纸上逐渐呈现图像,遂又被镊子加起,固定在绳子上。

照片内容正是赵正翀遇害现场,只不过比匆忙赶去抓拍的郑山,捕捉的内容更为详细。

绳子上还晾着十几张,除了尸体之外,还拍了现场附近的环境。

数分钟后,周淮摘掉口罩和手套,走出暗房,在电脑桌前坐定。

郑山在半个小时前发来一条消息:“谢了,已付。”

提供线报当然要有酬金。

但周淮却没有查收,而是用手边另一个笔记本电脑翻墙登上境外名叫“Confession”的网站。

点进后台,很快找到收藏用户。

其中一个用户名叫Victim。

它的最新一条发布已经相隔数日,是这样一句话:“恶魔通常毫不起眼,与我们同吃同睡——W.H.奥登。”

周淮手指在鼠标上轻轻敲着。

直到电话响起。

他依然盯着屏幕,接起来就听到闻铮的声音:“有个活儿,夜班,有难度,但给钱多,做不做?”

周淮问都没问,就回了一个字:“做。”

闻铮:“明儿个把资料发给你。”

电话切断。

周淮放下手机,见网页上弹出新消息提示,便顺手刷新。

就在几秒钟之前,Victim发布了一条新消息,同样引用自W.H.奥登:“我不喜欢这样一些男人,他们总散发一股背后有一群哭泣的女人的气息。”

周淮读了两遍,鼻腔中发出一记冷哼。

他在键盘上快速操作着,很快就查到用户的IP地址,却和之前的登录IP不同。

周淮单手撑头,身下的转椅缓慢转了半个圈,他的视线也在跟着转动,直到对上旁边那面墙。

墙上挂了个泡沫板,上面贴了几张人物照片,居中两个赫然是辛念和黎湘。

照片上还有几个小孔。

周淮一手摸向桌上的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飞镖,遂眯起左眼,对准辛念的照片掷出飞镖。

“咚”的一声,正中额头。

……

作者有话说:

无用的知识增加了:

配合调查和协助调查是两个概念,如果既不是报案人、嫌疑人、证人,也没有涉案,就谈不上配合调查和接受调查,最多属于协助。

按法律来说,协助调查是道德义务,自愿配合,不配合也不违法。

但这里面也分情节和案件性质,如果比较重要,且公安机关提供了传唤证,还是要去的。

生活里大多数情况,协助调查不至于涉及到传唤证。

很多人怕麻烦,或者是遇到恶性案件,怕惹事,危及自身安危,还有其他行动不便,工作繁忙等原因,就会存在不愿协助的情况。

所以一般来说,在不需要录口供和提供证据的前提下,基本都是民警走访。

关于口头传唤。

一般不会打电话,要用到传唤证,就算打也是用座机,但也不排除别特殊情况用会手机(极其少)。

所以如果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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