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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神经紧绷,其他方面还算友好。随着时间分秒消耗,横七竖八的线索逐步拼凑起完整的剧情线,再加上队友时不时插播的几句吐槽,于楠渐渐找到了在恐游里捡垃圾的乐趣。
一小时后,庄瓯来了一趟。
他说是上去眯二十分钟,眼一闭再睁开就好几个二十分钟过了,下楼接待了几个熟人后,才想起这屋子里还有个被他遗忘的“小嫂子”。他纳闷地在人群中找了找,刚准备拨一通电话出去,就注意到角落里支棱起来的一块临时墙壁。
屏风被拉开的时候,于楠正和蓝衣小哥激情打怪。他操作本来就不好,头不知怎么也有点晕乎,还没太摸熟组合按键,临死关头耳机里另一人的怪叫已经盖过了鬼的奸笑。视线里乍地出现第三人,于楠吓得浑身一哆嗦,手柄险些从手中脱落,屏幕中红旗袍的女子随之哀哀一吟,画面顿时陷入灰暗。
“庄先生?”于楠气息羸弱,脸颊似乎都因为紧要关头而冒出酡红。
蓝衣小哥也转过头来,面色倒是正常。只是他和庄瓯不太熟悉,被一时压制的社恐属性又浮现出来,也小声地打了个招呼:“庄叔叔。”
“嗯,你们在打游戏?”庄瓯换了身衣服,穿得人模人样,比下午去接于楠时板正得多。他说着往里走了几步,看见屏幕上跳出的“复活”图标,再低头看了看已经快见底的那个稻草篮瓶,不由顿住。
起泡酒的度数比他外面放的随便哪罐啤酒都低,他仔细看看于楠不像难受的样子,提起的心放下了一半。穆博延说不让对方喝酒,无非是怕朋友们趁他不在找借口欺负人。想通这点后他招了招手,“快吃饭了,你们过来吧。”
别墅主人亲自来请,蓝衣小哥实在说不出推拒的话。他犹犹豫豫地挪了挪脚后跟,还没从地上爬起来,就听旁边于楠非常干脆地拒绝道:“不想吃饭。我不饿,游戏没打完。”
“这不已经结束了吗?”庄瓯冲灰白的屏幕努努嘴。
“没打完。”于楠台词都不换,直愣愣地重复着。
庄瓯觉得他有点怪。但于楠表情很认真,眼睛看起来也是水灵灵的一片清明,他把那个有点玄乎的可能性重新吞回了肚子里,耸肩道:“行,一会儿饿了别说是我虐待你。”
“庄叔叔,我在这陪他玩,您放心!”蓝衣小哥赶紧借于楠找了个留下的理由,就差把“我会替您照顾好人”几个字写在脸上。
庄瓯以为他们已经建立起了深厚友情,肩上的担子有人扛自然是好事,他点了点头,把屏风拉上后离开了。嘈杂的对话声隔了老远也能听得一清二楚,蓝衣小哥把摘下的耳机戴回去,一只手夸张地抚了抚胸口,“还好不用和他们一桌吃饭。哎庄老板会不会生你的气啊?我看他是特地来找你的。”
“为什么要生我的气?”于楠歪着头,不理解。他惦记着刚才差一点就能破开鬼打墙,手胡乱在袋子里翻了翻,捏起一片芒果干塞进嘴里,又喝了口杯子里的饮料润润嗓子,“女主角好可怜,一定要把她救出去。”
剧情被推进,两个主人公的真正身份也有迹可循。原来那情侣早就成了亡命鸳鸯,不但被改写了记忆,还重新回到了这当初让他们双双丧命的地方,要是在天亮之前无法成功解开小镇秘密,将会永远丧失理性成为只会伤人的同类。
“成!那咱们今晚的目标就是让她活着出去。”蓝衣小哥一口答应。
逃出小镇不是真正的结局,而是虚假的幻境。但真要让人选择彻底死去还是在幻想中存活,这一直以来是个有争议性的难题。他没和于楠说太详细,觉着对方怎么高兴怎么来就是,刚按下复活选项重新回到安全点,画面中升起几缕烟的香炉和暖黄的灯还没让他重新归于平静,外头又响起一阵轩然的起哄声。
“哟哟哟!大忙人总算来了!”
“这多久没见了啊,去年你就说工作上忙要值晚班,好歹是今年露了个脸。”
“你又没少在杂志上看到他。博延我跟你说,他上次在街上看见你的专访杂志,还特地多买了十份放办公室,见谁都打开来说这是他哥们。”
“听说你辞职了啊?我就说你早该一心放在研发上了。”
“来来来过来坐,菜刚从饭店里送过来,咱们就当提前吃个年夜饭。我可是专门带了一瓶好酒——我酒呢?我酒呢??谁刚才给拆了喝了?!”
“柜子里不那么多么,你再去拿几瓶……”
屏幕里的旗袍女不动了。另一位穿着道袍的男人在草垛旁转了转视角,退回来绕着她转了两圈,而被他贴贴的人还是傻愣愣地杵在原地,跟个夜间放哨的稻草人一样只有发丝微浮。
“你掉血了,这里不安全,我们去前面的民宅里打绷带。”蓝衣小哥纳闷地往右边看去,于楠嘴巴微微张着,被他这么一提,突然“噌”一下从垫子上站了起来。他胳膊一抖,“……怎么了你?”
“我饿了。”高脚杯被震感带得滚落到毯子上,里面的酒已经空了。于楠同手同脚地往屏风的方向走,晃晃悠悠的,像是梦游的人嗅到了无法抗拒的香气,随时随地都能飘起来,“我要吃饭。”
蓝衣小哥留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原本屁股牢牢黏在位置上的人已经一眨眼窜没了影。他看着屏幕里刚进入挂机动作跳起舞的女人被不知从哪跳出来的鬼一爪子挖了心,惨叫声让他的思绪陷入凌乱。
不是?啊?这么突然?
说好的一定要把她救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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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衣小哥:啊??那不是饮料吗???
第104章 成为家犬的第七十四天
穆博延去了一家药厂考察,离庄瓯的别墅不是很远。眼看时间不算太晚,他婉拒了厂长共进晚餐的邀请,跟着导航一路开进园区,不等沿着石板路靠近那扇在窗灯拥簇下的正门,已经能听见隔着墙的另外一边热闹到了什么程度。
不管过了多少年,这群家伙都没改变。没有锣鼓却也喧天,一连串豪爽的笑声带得地面都似乎在震颤。
许是一同经历过中二时期的热血团结,少年岁月的关系比寻常更近,几十年前谁的一件糗事能被记小半辈子,等说的人嘴破了皮、听的人耳朵生了茧,再围到一起同样议论得津津乐道。
穆博延嫌吵,但他不讨厌这种氛围。他将钥匙取下插入门锁,记得庄瓯说过这是进门的规矩,也是仪式感——别搞得像是远道而来做客,聚会就是要轻松、愉快。一开始那年少数人还会有所拘谨,如今一回生二回熟,早就不再多客气,听见动静便一窝蜂绕上来举着礼花热烈欢迎。
“哟哟哟!大忙人总算来了!”说话的人戴着副眼镜,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