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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什么?”

“医生。”

“为什么?”

“你有听过那个吗,医学生的宣誓词。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我要做医生,救死扶伤,也许未来很多人是因为我生命才得以延续,你不觉得很酷吗?”

岂止很酷。

纪景看着她,攥紧手掌,深吸了口气道:“那我也做医生。”

“你可够随便的。”

“我认真的。”

“行啊,你努努力,争取再往上提三百五十分,就算将来不做医生,也有很多选择的余地。”

“别小瞧人——”

苏佳穗弯了弯眼睛,这会火气消散,又觉得男朋友实在可爱。

作者有话说:

我来啦!

第16章

◎结婚还太遥远怎么也得三年五载◎

滑冰场刚开不久, 正办优惠活动,人比较多, 苏佳穗和纪景来得晚, 连冰刀鞋都没租到,只能隔着一层大玻璃眼巴巴的看着。

他俩看着,程向雪等人怎么会玩得尽兴, 干脆提前结束, 打算去吃纪景推荐的那家烤鱼。

听说是纪景请客,苏佳和唱起反调, 不爱吃鱼了,闹着要回家。

江延:“正好, 我们一起回去,把上午那套题讲完。”

苏佳和:“……”

这么多人作见证,尤其当着纪景的面,苏佳和肯定不能突然间又爱吃鱼了,真是宁愿回家听江延讲题, 也不愿丢这个脸。

看着两人搭乘出租车离开, 苏佳穗抱着程向雪笑出声:“哈哈哈哈哈你看没看到苏佳和那表情, 快憋屈死了。”

“哎妈,你弟是真缺心眼, 有人请吃饭还不积极, 这下好。”程向雪摇摇头:“江延也是的,亏他下得去手。”

“江延本来就得早点回去, 他睡得早, 不过他是真的很变态啊, 从来都不熬夜刷题, 周四那天晚上我点灯熬油到凌晨一点, 他八点半就洗澡睡觉了,结果大考他甩我二十多分。”

“羡慕嫉妒恨吧,这就是天才和凡人的区别。”

陈旭摸摸鼻子,把话题从江延身上拉回来,问纪景:“那家烤鱼在哪啊?”

纪景被“天才和凡人的区别”打击到了,有点意兴阑珊地说:“大兴路。”

“那走啊,我都饿了,正长身体的年纪,可耽误不得。”

陈旭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刚拉开副驾驶的车门,程向雪就像只猴似的钻了进去。

“靠。”

“感谢感谢。”

“你这么丁点小个老坐前面干嘛!”

“我不晕车嘛。”

陈旭和程向雪争辩的功夫,苏佳穗已经坐到了车里,占据边缘位置。

纪景看着陈旭,陈旭看着纪景,几乎异口同声:“你坐中间!”

程向雪从车窗里探出头:“哎呀,能不能别老为这点屁事吵吵,石头剪刀布,一局定胜负。”

他们四个经常结伴出来玩,回回打车,回回要吵这么一场,都不爱坐后排中间,而十次有八次倒霉的都是陈旭,十次有八次给车钱的都是陈旭。

一到目的地,人家开了车门,撒丫子就跑,留他自己,不给钱不行。

幼稚无聊的把戏,那三个人却乐此不彼,看陈旭暴跳如雷又无可奈何的模样已然成为饭前助兴小节目。

当晚,陈旭九点多才回家。

奶奶还没睡,坐在客厅织毛衣:“小旭啊,电脑修好了吗?”

“修好了,我明天放学去取。”

“吃饭没有啊?”

“吃了,小景请客,我们大兴路那边吃的烤鱼。”

陈旭换好拖鞋,打着呵欠走进来:“奶奶,这么晚还织毛衣。”

陈奶奶虽然满头银丝,但精神很好,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很知性优雅:“快入秋了,早点织完你就能早点穿上,去年给你织那两件袖子短了吧。”

“还行,凑合着能穿。”

“哪能凑合呀。”见陈旭呵欠连天,陈奶奶忙道:“好了,快去洗澡,明天要上学呢。”

“不着急,奶奶,冰箱里还有胡萝卜吗?”

“有吧,大晚上的吃什么胡萝卜啊。”

“对眼睛好。”

陈旭走到冰箱前,拿了根胡萝卜,又飞快的跑上了楼。

“这孩子,你都没洗——”

陈旭家的房子是他爷爷留下的小将军楼,面积不大,也并不奢华,处处陈旧且质朴,然每个角落都收拾的井井有条,棕红色的木地板时常打蜡,保养得宜,光可鉴人,家具是老家具,不曾换过,不曾刷漆,沉淀着岁月感和过往记忆。

陈旭原本住在阁楼,父母离婚后,他搬到了二楼主卧。

现在阁楼住着他的宠物,一只雪白雪白的长毛垂耳兔。

陈旭偷偷养着它,养了有小半年,奶奶腿脚不便,到现在都没发现。

垂耳兔很喜欢吃胡萝卜,陈旭一递过去,它就露出两颗兔牙小口小口的啃起来,很快两腮鼓鼓,撑出肥嘟嘟的脸颊。偶尔抬眼偷瞄陈旭,有一点机警和小心,不过陈旭稍微把胡萝卜往自己身边挪一下,它便抖着毛绒绒的尾巴,抬起两只短短的前腿,奋力向前一扑,着急的呀,要把胡萝卜紧紧抱住。

陈旭笑笑,坐到地板上,轻轻抚摸着柔软的兔毛:“好乖。”

……

纪景又一次夜宿在女友家。

哪怕不受老苏和小苏待见,他也是真愿意在这住。

闭上眼睛之前,女友会推开房门,笑着和他道一声晚安。

刚洗完澡的苏佳穗,穿着鹅黄色睡衣,浑身散发着甜甜的香味,哪里还是什么破灭魔龙兽,简直是超可爱的皮卡丘。

纪景侧过身,看着苏佳和那张跟苏佳穗七分相似的脸,不自觉的笑出声。

一旁的苏佳和汗毛都竖起来了,很想一脚把纪景从床上踢下去,但纪景背后有苏佳穗和孙女士撑腰,他惹不起,只能忍,比勾践卧薪尝胆还难受。

也有意去书房睡,书房的沙发展开就是一米五的大床,可老苏那边又不允许,打从一开始老苏便下过死命令,但凡纪景在家里住,必须跟苏佳和一个房间,原话是,省得小兔崽子半夜三更玩暗度陈仓。

苏佳和肩负着这项伟大使命,断然不能擅自离岗,因此睡眠质量不是很好,纪景稍有个风吹草动他就醒了,他讨厌纪景,就像讨厌八百年没换过一次的闹钟铃声,纯粹的应激反应。

纪景也知道苏佳和是被逼无奈才跟他睡一张床,轻易不有什么大动作,甚至为了避免起夜去厕所引起不必要的怀疑,他晚上连水都不大喝。

说老实话,不比苏佳和卧薪尝胆舒服。

早上六点不到,纪景口干舌燥的睡醒了,他刚坐起身,苏佳和就迷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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