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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过呢。
甚至,她兄长还丧心病狂地把她关了起来。
整整一月,她没见过阳光,也没闻过花香,甚至是……
想到以前那些事,小姑娘揪着手帕不开心了,越发讨厌她哥哥了。
看来,她的确得离开哥哥,陈念想,这几日哥哥定是在伪装自己,他是疯子是坏蛋,才没这么温柔呢。
也不会乖乖给她玩的,帮她治病的。
她知道的。
哥哥最会骗她,伤害她了。
小姑娘鼻子一酸,眸子里秋水染了红。
“你在想什么呢,怎么哭丧个脸?不过没关系……”林采薇瞧见陈念皱起的小脸,拉着陈念进了这松竹馆,语气雀跃,“我跟你说,这里面的小倌个个都听话得不行,他们说话温柔善解人意,可会哄人了,你以后要是不开心了来这里,保管你什么烦恼事都没了。”
陈念眨眨眼,不相信地问:“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等下多叫几个小倌看看。”林采薇朝前面抬抬下巴,示意陈念往前看,“里面各种美男子都有,但最受欢迎的还是这种相貌清秀,举止文雅的书生类型,如松如竹,文弱秀气,性子又温和,绝不会大声说话。”
陈念将信将疑,同林采薇一起进了小倌馆的大门后,便顺着林采薇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周遭嘈杂,皆是男男女女的笑声,陈念纤长的睫毛轻扇,还未仔细去看,一阵阵刺鼻的脂粉香味扑面而来,陈念差点被这香味呛到,咳嗽起来。
看来,这里面的男子身上都抹了脂粉花香,比女子身上还香。
陈念登时蹙了蹙眉,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已经生了抵触心。
她不喜欢男人身上的这种花香味。
她喜欢……
小姑娘低垂眼睫,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双眸失神,待回神过来后,她又死死捏住了手帕,两颊鼓起,看上去有些气呼呼的。
不,她喜欢!
她到这是来治病的!她当然喜欢了!
陈念将脑海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压下,捏紧小肉拳,开始欣赏起眼前的男色来。
入目皆是白衣飘飘的俊秀公子,腰肢纤细,相貌柔美,那皮肤当真是生的比女子还白。
陈念微微张开了嘴。
惊讶的。
一楼大堂富丽堂皇纸醉金迷,有人在抚琴,有人在作画,有人在弹琵笆,有人在喂酒,还有人在台上跳舞……
“怎么样,是不是没见过这种场面?”林采薇见陈念这副吃惊的样子,得意问她。
陈念诚实地点头:“没见过。”
两人进了门不过片刻,便有小厮去传话,很快,老鸨便摇着扇过来了。
她身姿婀娜,鬓边别着一朵甚是艳丽的花,以圆扇抵了半张脸:“二位喜欢什么样的,我们这都有。”
陈念还陷在那令人震惊的视觉冲击里,半晌没反应过来,林采薇问了句:“你喜欢什么样的?”
陈念移回目光,茫然眨眼:“什么?”
林采薇有些心虚,忙把自己摘干净:“我跟你说,我已经心悦武宁王了,日后是要当你嫂子的,我,我今日是陪你你来见世面的,我可没做什么啊。”
林采薇当真是把自己当起了武宁王夫人,就开始考虑起以后的事来:“念念,日后要是你哥发现了这事,你可得为我作证啊,还有,你可别说是我带你来的。”
“哦。”陈念恹恹应了声。
林采薇心里隐隐生出不好的预感,她总觉得等下有事发生,便想早点回去,催促陈念:“你快说呀,就是喜欢的男人类型,这样他们便会派人来伺候你。”
“喜欢的男人类型吗……”
陈念看了认真思考起来,睫毛低垂间,脑子里忽然晃过一副流着汗的男人肉|体。
肌肉结实,线条流畅且诱人,那胸肌也紧致光滑,腰腹处壁垒分明,脊背宽阔……
而那手臂肌肉虬结,能执刀剑能拉大弓,似乎一只手便能把她举起放在肩上,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感和野性,让人血脉贲张,是一副完美的肉|体。
还有那张俊美冷厉的脸,那挺直的鼻子……
不行!
陈念晃了晃脑袋,及时阻止了自己后面的臆想,快速道:“好看的就行,比如……文弱的,秀气的,书生气质的。”
她故意说了和她哥哥相反的类型。
林采薇狐疑道:“你喜欢这种?难怪你总说你哥哥不好呢,你哥哥是一将军,高大英俊,一点都不文弱,和你刚说的完全搭不上呢。”
陈念涨红了脸。
林采薇接着又说道:“不过也是,你们是兄妹呢,你要是喜欢你哥这种类型就糟了,会被人唾弃呢,你们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你哥一手养大你的吧,怕是比亲生的还亲。”
比亲生的还亲。
这句话,陈灼也经常对她说。
心尖仿若被针刺了一下,陈念捏着手帕,被咬红的小嘴微微张开,后又闭上,什么都没说。
陈念现在成了正常的小姑娘,仔细想想,林采薇这话说的也没错。
林采薇同老鸨说了几句,老鸨摇着扇子连连媚笑:“哎呀呀,懂了懂了,两位楼上雅间请,马上就安排。”
陈念被老鸨带上了二楼,她第一次到这种地方,见识这种事,很快便把脑子里的杂念抛到了一边。
只是她此时被这种新奇的事冲昏了头脑,并没有想到这事将会引发怎样的混乱场景。
她哥哥知道后又会怎么发疯,她会面临什么,她也不知道,她哥哥已经知道此事,正往此处赶。
她更不知道的一件事是……就在她进这座小倌馆的时候,不仅她哥哥正往此处赶,就连那位她在心里念了好久的如意郎君,只在百花宴上见过一次的如意郎君,她快要忘记的如意郎君,为了抓捕罪犯,也在往这小倌馆赶。
……
——
“大人,话说您近日来公务缠身,已经好几个日夜没休息了,这抓捕的事属下们去就行了,您还是回府门去休息,等下还要审犯人,小的怕大人的身体吃不消。”
西市一处繁华街道,一行官兵行色匆匆地走在街上,所到之处,周围百姓看到那位身穿朱红官袍,一身清正之气的男人,纷纷让出道来,生怕阻挠这位好官办案。
此时走在官兵前头的便是刑部侍郎陆良清。
他身穿朱红官袍,大步走在烈日街上,虽面上可见起疲倦之态,但看去仍严正俊朗。
他姿态清逸周身疏离,明明望去高雅如松鹤,可偏偏浑身如布寒霜,肃然严厉;面容明明秾艳昳丽,肤白唇红,可眉眼之间却自有清正肃杀之气。
陆良清探花出身,现任职刑部,性子刚直,严于律己,为了处理案子抓捕犯人,的确好几个日夜都没休息了。
“我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