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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离开。
大学四年是江洵过的最开心的四年,他几乎不会主动联系父母,经济和时间的自由让他体会到了生活的另一面。
可惜,只有四年。
大概是因为酒喝得太多,或者火气太盛,江伟力脑出血,死了。
死的突然,但也没受什么罪,江洵觉得,这多少也算个善终。
冯青荷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江洵心里甚至没有一丝波动,非要找个词来形容他当时的心情的话,应该是“轻松”。
他以论文为借口,连江伟力的葬礼都没去参加。
从此以后,冯青荷骂他的理由里增加了完全相反的两条。
“你就跟你死了的爹一样烂!”
以及,“你爹死的时候你都不回来见他最后一面,你就是个不孝子!现在你连生你养你的妈都不想管了!”
最后一面?
从沪市回家,一天多的火车路程,等他回来,江伟力恐怕已经在太平间冻得看不出原来的肤色了。
更何况,江伟力也未必想见到自己。
研究生要毕业的时候,求职季,江洵本没打算再回北方,他决定不管冯青荷如何说他,他都要待在沪市。
让他改变决定的最后一通电话之前,他手机上收到了一份检查报告,后面的事情,又失去了他的控制……
他最厌烦的城市,最厌烦的人,最终还是把他拽了回来。并且在一日日的厌烦中,他逐渐习惯了和自己的厌烦和平相处,甚至自己也分不清,那到底是厌烦,还是已经变成了寻常与普通。
直到这个冬天,他被一股莽撞的清风撞了一下。
那些纷乱杂思和左右为难,又重新冒了出来。
“你很自由,而且无所顾忌。”
江洵的声音越来越轻,看着项前的眼睛缓缓合上。
“所以,我不能……”
平缓的呼吸声在身旁响起,项前抓着水杯的手指发白,他知道江洵没说出口的那句话是什么。深呼吸几次后,他放下了水杯,在昏黄灯光下站起了身。
面前的人蜷成了一团,连懒人沙发都没有坐满,脑子里却藏了那么多。
他蹭过江洵眼角的湿润,微微倾身,轻轻碰在了江洵微红的鼻尖上。
“没关系啊,我可以喜欢你,”项前摸过江洵额角落了疤的浅粉色新肉上,“我名字改得好,不光自己能一往无前,也能带着别人一起。”
江洵的房间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上锁,四罐啤酒没让他喝醉,但能让他睡得深沉。
被项前放在床上的时候,他只是轻轻蹭了下枕头,很快又不动了。
夜晚不算安静,时不时会有鞭炮的声音响起,在窗边带起一阵五颜六色的涟漪。
项前脸贴在落地窗上看着外面。
他从小就是一个人,为数不多的几个亲人对他从来没有好脸色,他不能完全体会到江洵心里的纠结,但他多少能理解。
如果在自己无依无靠的时候,有个人伸手抱了他一下,恐怕他也会像江洵一样,无论这个人如何反复无常,都没办法真的狠心对这个人不管不顾。
真的很奇怪,明明是父母子女,是亲人,但又像仇敌,永远纠缠不清。
自己正是因为没有这一层关系,才会无所顾忌的游荡吧……
拇指描摹过乌鸦人身上的棱角,留下几道红白痕迹。
心里的想法逐渐明晰,他喜欢江洵,他要留下来。
江洵的果断他喜欢,但江洵的纠结他也喜欢。
江洵就像一把锚,永远都在自己的定点上。
但现在这把锚生锈了,项前要把这些锈迹一一清除,然后把他固定在自己的船桅上。
第39章 江洵,是个同(加更
开学之后,江洵和项前之间的相处又恢复了年前那样,好像假期里那些似是而非的谈话和故事都没有讲过一样。
只除了学校的晚自习又延长了半个小时,以及项前又像江洵腿骨裂的时候一样,天天来接他。
自己胳膊上都挂着石膏,却以那些混混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为理由,每天走路过来,然后两个人一起走回去。
项前白天一个人待无聊了,就跨着小黄车慢慢悠悠接几个单,晒着太阳巡游城市,倒是发现好几家不错的“外供食堂”,天天和江洵吃宵夜。
江洵夹了一筷子青椒酿虾滑,看着项前挨在碗边吃饭的姿势问到:“你的胳膊,是不是应该复查了。”
“不是得两三个月吗?”项前费劲咽下一口饭,“这才一个多月吧。”
“完全好之前也得定期复查,恢复差不多就可以拆石膏了,包石膏的时候林鑫泽没跟你说吗?”
项前凑在碗边抬头,眼神里带着点儿嫌弃:“我连他的脸都不想看,他说没说我都忘了。”
鄙夷的语气太明显,江洵夹菜的动作一顿,抬眼看项前,倒是喜恶分明,什么都不遮掩。
“就明天吧,你天天也不好好养着,每天东跑西跑的,万一错位了就不好了。”
项前无可无不可地点头答应,以前打了架不管哪儿疼的多厉害,他们几个人都不会去检查,照样恢复的好好的。
不过这次有人管着,心里还是偎贴了不少,跟他以前想象的暖融融感觉一样。
再去复查的时候,两个人细看了当班的大夫,总算是没再进林鑫泽的诊室。
复查的片子恢复的很好,项前顺了拆了石膏,换了一个活动更方便的护具。
项前活动了一下右手,能伸直弯曲,总算不用天天九十度举着,穿个衣服都费劲巴拉了。
“感觉我能骑摩托了,这么长时间没骑,还有点儿想。”
“摩托瘾吗?”江洵拦下一辆车,“你还是再歇歇吧,骑摩托风那么大。”
头点到一半,项前脑子一转,抓住个想法:“我不骑摩托可以啊,你多长时间不抽烟,我就多长时间不骑。”
江洵习惯性摸烟盒的手停在衣兜里,瞥了项前一眼才拿出手。
“你爱骑就骑吧,我不看着你。”
“哎你……”项前想了想,觉得自己的确控制不住明天就去摸车,悻悻转头,“行吧,不过那个糖你记得在口袋里都放几个,我昨天新买了一个口味的。”
装烟盒的内兜比平时鼓胀了些许,江洵每次都能先摸到里面棒棒糖的塑料小棍。
虽然没有戒烟的打算,但……糖很好吃。
项前是个闲不住的,刚开始两天还装模做样挂着护具安安生生在家里刻东西。过了两天就下楼去看他的摩托车了。
这摩托当年花了他好几万,刚骑出来的时候也是可劲儿新鲜爱护的,后来就成了个普通座驾,没想到一段时间不骑,还挺想念。
“这就是,久别重逢,小别胜新婚……”
项前擦着车自言自语,最后抹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