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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公楼出来,去了一趟超市,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进超市生鲜区,看什么都甚是新奇。

嫩葱似的手指又白又细,指甲亮晶晶的,坠着花里胡俏的宝石装饰。

有两根手指戴着戒指,一枚是和路听野订婚那日浮夸的钻石排戒,另一枚是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手腕上还叠戴着两条一模一样的全美钻石手链。

总之是珠光宝气的一只手。

非常合适用网络上的一句调侃,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夸张的款式。

路听野蹲在生鲜区,最底下那排架子上摆着猪肉,他实属没有看见沈常乐,是无意间余光瞥见这只手才下意识侧头看过去。

女人皱着眉,那漂亮的手在两盒肉中犹豫不决。

“选左边那个吧。”

“颜色好,应该没有注水,你再拿手戳一下,看看是不是能回弹。 ”

周围忽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沈常乐惊讶,先是往两侧望去,随后才看到蹲在一旁的路听野。

男人仰着头,手臂慵懒地搭在膝盖上,那张英挺俊朗的面孔带着懒洋洋的笑。

沈常乐收回手,钻石手链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她很惊讶:“你怎么在这?”

路听野笑了下,站了起来,高度差顿时显现,换沈常乐仰着脸看他。

他伸手,在沈常乐额头上探了探,“这是烧糊涂了?”

身娇体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居然跑来超市买菜。

有点古怪。

沈常乐鼻息发出轻轻哼声,“我就不能买菜做饭?”

“不能。”路听野摇头,“你坐着吃饭就行了,让你这祖宗买菜,简直罪过。”

沈常乐这才笑,嗔了他一眼,“体验一下都不行吗。”

“反正今天我买菜做饭,你等着吃就行了。”

她一锤定音。

路听野当即嘴巴张大到能塞鸡蛋,非常震撼,连续追问了三遍你是不是发烧后成功得到了沈常乐的一巴掌。

回到住处,沈常乐没有换衣服,穿了一件围裙,洗过手就开始做饭了。

路听野非常担忧,并不担忧沈常乐把厨房炸了,而是担忧这祖宗脑子坏了。

无缘无故做什么饭。

关键是她敢做,他也不敢吃啊。

沈常乐到最后烦了,瞪着眼,凉飕飕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还啰嗦?我说了我做饭,我今天就一定得做。你回房间去就行,别在这碍眼,做好了我叫你。”

“.........”

“不是,我就怕你拿刀伤到手。”路听野抓了抓后脑勺,“你倒油的时候千万别溅水进去啊,会炸油星子。还有——”

路听野转身跑回卧室,拿了面罩和口罩,“你把这个带上。”

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幅橡胶手套。

“这个也带上。”

沈常乐:“.........”

离开时,路听野一步三回头,也不知是恋恋不舍,还是惴惴不安,表情难以言说。

活像是老母亲第一天送崽子去幼儿园,心里不是滋味,恨不得进学校陪读。

沈常乐翻了个白眼。

做饭有什么了不起,她难道还做不来?

十五分钟过后,沈常乐看着一片狼藉的岛台,沉默了片刻,随后拿出手机打开软件,搜索西红柿炒蛋。

经过一番斗争,沈常乐成功做出了三菜一汤。

路听野听到召唤,飞速跑到厨房,只见女人温柔地对他招手:“把菜端过去。我拿两个碗。”

路听野上下打量女人,只见她全副武装,没有伤到哪里,厨房也没有炸,也没有烧糊的味道,只觉得非常欣慰。

纵使那三道菜他还没看出来是什么,但开心的劲儿就是挡不住。

沈常乐取下面罩手套围裙,擦干净手,涂了护手霜,这才走过来餐厅坐下,很热情地邀请路听野品尝。

“先吃这个。”沈常乐期待地指着一盘黑的红的。

“西红柿炒皮蛋?”路听野笑了下,尖尖的小虎牙很可爱,“挺有创意!”

沈常乐一愣:“这是鸡蛋!”

路听野连忙改口:“......哦哦,西红柿炒鸡蛋!”

吃了一口,路听野迅速咀嚼,随即面无表情地咽下,夸了一句好吃,然后指着下一道:“那这个呢......”

“黑胡椒牛柳?”

“这是辣椒炒肉!”

“.........”

“这汤......是海鲜汤?”

路听野看到了好多虾仁和蛤蜊。

沈常乐得意,“猜对了!”

路听野把每一道菜都品尝过后,在沈常乐期待地眼神下,他比了个大拇指,“非常不错。很美味。”

“那你提一点意见。我下次再改进!”沈常乐觉得做饭还是有点意思的。

路听野吊儿郎当地靠着椅子,一只手搭在椅背,“我的意见就是,你下次不做了。”

沈常乐:“........路听野!!”

路听野很无奈,“大小姐,你把酱油和醋弄混了.......”

沈常乐一愣,随即迅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当场吐了。

一顿饭还是路听野收场,给沈常乐煮了一碗番茄虾仁蛤蜊意面,配凯撒沙拉,还有一杯热红酒。

两人边吃边喝,也喝掉了半瓶。

吃完饭,沈常乐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只小奶猫,有一搭没一搭地揉着猫耳朵。

路听野把餐厅收拾好,走过来蹲在她身前,握住她微凉的手,“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有点奇怪。”

沈常乐抬眼,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路听野总是蹲着,就像一条小狗。

不,是大狗。

不论是体型还是力气,都是大型狗。

站起来足足高她半个多脑袋,还是在她穿高跟鞋的情况下。她净身高一米六五,和一米九的他自然比不得。

他体型也大,虽然穿上衣服很清瘦,但脱了衣服就给人野蛮感,无论是精壮的手臂还是紧实的小腹,光是一根根蜿蜒的青筋就足以令人脸热。

那股干净蓬勃的朝气,更让人心潮澎湃。

“说话啊。”路听野捏了一下她的手。

“哦。”沈常乐眨了下眼睛,喝酒后脸发热,“庆祝一下而已。”

“庆祝什么?”路听野笑。

沈常乐也笑了下,忽然松开怀里的小奶猫,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柔润的眼睛里闪着一些细碎的光芒,那是灯光折进去泛起的潋滟。

“我好像真的穷了。怎么办,路听野。”她的声音轻得好似梦游。

路听野怔了下,她话题转变太快,“怎么这么说?”

“我手上的股份可是每年有二十个亿的分红,路听野,我全拿来赎你了。怎么办?你值不值每年二十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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