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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就是现在涉及到了露丝小姐的一条命。
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他相信茉莉小姐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露丝小姐为自己而死。
露丝小姐的眼神也果然有了松动,但在思索半晌后,她还是
选择了闭口不言。她看上去挣扎极了,可是不能说就是不能说。她只选择了苦苦哀求阿诺,希望他能相信她,她真的没有杀人。
路德维希就在等着外面,他给出了阿诺一个全新的判断:“能让露丝小姐冒着有可能被处死的风险也不愿意说的事,就只能证明她和茉莉小姐的手上,说不定真的背负着另外一条人命。要么她死,要么等茉莉小姐回来死。”
露丝小姐选择了自己死。
他们无法离开万斯卡琳区,也就很难找到藏起来3句自私的话,如果阿诺不坚持,那处死露丝小姐,让他肯定会收获茉莉小姐家族的满意。
“但是你不愿意。”不等阿诺开口,路德维希已经很了解阿诺的开了口,“哪怕你明知道他们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他们只是过去案件的剪影。”当事人有可能早就死了,但阿诺还是想找到那个万一。
阿诺点点头,并且坚持要自己想,他不是不需要帮助,而是这是一场比赛,他不能永远都依靠别人。
路德维希以再骄傲不过的口吻,把这件事写在信里,寄给了还在巡回法庭到处游走的萨拉曼德。
当然,事实上,不管阿诺怎么选择,他都觉得阿诺可爱极了。
只是他如今倔强的样子,像极了一块焦糖分部均匀的可露丽,是内心柔软外表强势,是天使手上倒扣的一枚古铃。
阿诺相处久了,连路德维希的形容词都变得奇奇怪怪了。
萨拉曼德毫不意外的从这信里拼出了炫耀与洋洋得意,这么可爱的阿诺,只有他看到了。但萨拉曼德多了解她弟弟啊,于是,她只轻飘飘的回了路德维希一句——可惜,他这么忙,就没空搭理你了呢。
言外之意就是,你选择留在万斯卡琳区又有什么用呢?你的快乐,不过是强撑罢了。
路德维希:“……”
而阿诺也终于在陷入苦思,不理外物多日后,终于想到了一个不算特别好,但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极限。
他同意神裁。
但不同意单向神裁。
你们说露丝小姐无法自证清白,但你们也没有证据能够百分百证明她有罪啊。而既然你们坚持认为城外的尸骸是茉莉小姐,那就一起接受神裁嘛。看看神明觉不觉得你们在撒谎。
这一回你们想要火型都可以啊,大家一起被烧,看看谁被烧死。
所以,是你们中的谁指认城外的尸体是茉莉小姐来着?
茉莉小姐的家族:“!!!”
第89章 巴拉莱卡:
阿诺莱德法官的裁定一出,茉莉小姐家那边立刻就怂了。
因为阿诺指名道姓要让当初指认尸骸的人来进行神裁,当时为了证明尸骸确实和自己家族有血缘关系,那边出来作证的直接就是家族的族长。可信度是提高了,可如今的风险也大大增加了。
族长的目的是求财,可不会搭上自己的小命。但阿诺的这个点名,让他们连偷梁换柱、找个替罪羊都不行。
可是急坏了茉莉小姐的家人。
阿诺虽然不想放过心怀叵测的坏人,却也知道等待茉莉小姐的家人撤诉,是当下最好的结局。谁都不用死,阿诺还能顺利收获几个满意。
可是,事情到了这一步,却出现了两极反转。
之前巴不得把事情越闹越大、赶紧宣判的茉莉小姐家族,开始犹犹豫豫、踟蹰拖延,而本来一直在极力不想上刑场的露丝小姐,却私下托人联系到了阿诺法官,并不想让此案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撤诉。
阿诺不能理解。他真的很想问问露丝小姐,你马上就要被神裁搞死了你知道吗?
而当他看向露丝小姐派来的忠心女管家,求一个解惑的时候,女管家却反而讳莫如深,一副“您这样的大法官,您肯定懂,我们心有灵犀的默契一点就透”地送走了阿诺。
阿诺能说什么呢?他总不能说他这个法官其实是个文法盲,只懂地球和雪罗斯塔的法律,根本不知道你们魔域在搞什么吧?
这里就实在是没办法靠阿诺自己顿悟了,他只能摇人,进行场外求助。
路德维希本来被萨拉曼德的回信刺激得无处发泄的闹心,立刻就顺了。他推了推自己的无框眼镜,那掩去了他眼中至少八成的暴戾,没让阿诺看到他之前的失态。如今也总算雨过天晴,他心想着,你看吧,我就知道,阿诺离不开我!
嗯,路德维希这个魔,真的超好哄的。
“露丝小姐这是想‘一事不二理’啊,一劳永逸。”是个聪明魔。可奇怪的就是,她明明这么聪明了,为什么当初还要咬死了不肯说出茉莉小姐的事呢?还摆出了自己有难言苦衷那么大一个漏洞给阿诺看。
路德维希的思路由此展开,想到了更远。
阿诺……
还在琢磨什么叫“一事不二理”。
路德维希哭笑不得,重新把话题又讲了回来,掰开了、揉碎了地给自己的精灵朋友科普。当然,他这么做,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好比……多增加一点两人相处的时间。
他以前还觉得阿诺偶尔也该卷一点的,不能一直躺平摆烂,但是经此一役,他却只恨不能阿诺可以咸鱼得再彻底些。只这么一个案子,就能让阿诺好多天不搭理他,阿诺的工作要是再多一点,那还得了?不行,绝对不行!
“一事不二理”脱胎于法尔瑞斯大陆早以前的一个诉讼原则,即,对判决已经产生效力的案件,当事双方不得再次进行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简单来说就是不会重复审判。又称“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一个人不会因同一行为/罪名,而接受两次或多次以上的法院审理和处罚。为的是防止滥用司法职权,也是尊重判决的严肃性以及权威性。
——至少这个原则诞生之初,是这个目的。
阿诺在缓慢理解后,脑袋里的问号却更多了。这个原则的意思是,如果这个人明明杀了人,陪审团宣布了他无罪,等后面再找出来证据证明确实他杀了人,这个人也不会面临起诉?也不会为他杀人的过往负责?
路德维希点点头:“差不多是这样,但只适用于无罪判决。”
如果是先定了对方有罪,后面发现对方是无辜的,还是可以改判并进行补偿的。
“可是……”阿诺真的好急啊,简单的句子直接都连贯了起来,“这是不对的。”
阿诺不理解,也不太认同。
事实上,路德维希也觉得它挺荒谬的,但这是基于陪审制本身而伴生的原则,是为了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