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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不要先回房间休息一下?这里还有点乱。因为一个笨手笨脚的学生。”约书亚平日里其实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对于学生在宗教礼仪课上开小差的行为,也总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强硬要求他们必须如何如何。但唯独在开学这天,他会因为紧张而变得格外严厉。

阿诺看了眼已经被布置得十分隆重完美的教堂,实在是找不到哪里不好,他努力安抚着约书亚的情绪:“我——觉——得——很——好。”

“你真的不能再这么纵容我们了。”约书亚却觉得这里哪儿哪儿都不合适,椅背只擦了两遍,管风琴的调音还是不够和谐,仿佛连光明神神像上的光明元素都不如往日明亮……这一天的弥撒必须完美!不能有丝毫失误!

阿诺劝不动,只能作罢。他走到了离神像最近的地方,抬头仰望,慢慢开口:“我——想——先——祈——祷。”

“是的,当然,我怎么会想不到。您总是这么虔诚。”约书亚主动退开大半步,把时间和空间都留给了神眷者和他的神。

阿诺单手抚上了质地温润的神像底座,垂眸,闭眼,很快便被神像周围活跃的光明元素所笼罩,仿佛与神像融为了浑然天成的一体。只不过阿诺心里想的却是,也不知道是不是角度问题,还是他不太习惯朋友第一次和自己不一起行动,他怎么总感觉光明神的神像在某一刻的角度,那么像他新认识的朋友?

***

路德维希此时已经坐到了王都上议院的议会大厅。他换了身方便行动的统帅制服,紧紧包裹着小腿的龙靴,显得整个魔都好像更加笔直修长。他的坐骑和军团已经在摄政街上集结待命,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

当然,路德维希个魔觉得开打的概率不大,事情很快就会平息。他戴着白手套的双手交叉,饶有兴致的看着魔法通讯那头的魔族“表演”。

“路德维希,你为什么还不向你的王下跪?!”那是一个双黑的高级魔族,头上的角却小得可怜,脑仁大概也和核桃差不多。他不知道自己被谁利用了,却还在自鸣得意,觉得挟持了魔王,就可以像路德维希一样呼风唤雨。“如果你不想魔王在所有魔域生物的注视下有个好歹的话。”

对方的手上,确实是货真价实的魔王,一眼就能看出真伪。因为魔王根本不是人形,任何魔法也无法变化成它的模样。

它是痴愚的,伟大的,盲目而又无法沟通的。

魔王应该是最像教堂承溜口上怪物雕像的魔,他的六只手脚都悬于空中,不定期就会进行一次外形转变,但每一次都是更加恐怖而又荒诞的非人。如今,它五彩斑斓、圆滚滚的身上,就有十个头之多,每一个头都戴着天生的王冠,据说那是来自黑暗神的恩赐。

但路德维希却很不合时宜地想到,魔域近十年间兴起了一种来自精灵族的糖果,名为棒棒糖,魔王陛下的外形,不正是一个插满了棒棒糖的桶吗?

棒棒糖桶,咳,不是,魔王一直是安静的,不管是在君临殿被好吃好喝的服侍,还是被傻逼魔胁迫着前往它从没有见过的外面。

因为它根本就不在乎魔域的一切。

说真的,路德维希对魔王毫无尊重,就像他对黑暗神一样。因为……在他饱受饥饿、被魔兽撕咬,差一点死于开膛破肚、鲜血流尽的困苦时,这些伟大而又尊贵的存在又在哪里呢?他们让耽于享乐的蠢货坐上高位,使贫穷的魔更加贫穷,放任战争、瘟疫和死亡在魔域横行,他们又凭什么得到他的尊重?

那一刹那,路德维希微笑着眯起了一双紫眸,他是那么地希望尊敬的魔王陛下就这样死去。

***

教堂哥特式的餐厅里,阿诺与一众神职人员分坐到了长桌的两旁,在丰盛而美味的食物前齐声祷告,感谢明神让他们远离饥饿。

这也是虽然教堂的食物很好,但阿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在这里就餐的原因,仪式真的太多了。

祈祷完也不能完全闷头吃饭,还要时不时地交流信仰。

阿诺处理过类似的场面无数次,已经有一套非常成熟的应对经验,好比在祷告结束的下一刻,他赶在别人对他提问前,先一步微笑着拿出纸板,抛出他的问题——【大家昨晚都有温习万神经吗?温习的哪一章?】

在虔诚的教徒里,一直有这么一种说法:在前往教堂礼拜的前一晚,温习经书里的内容,会得到更多与神明沟通的勇气与力量。

助祭总执事约书亚第一个开口:“我昨晚温习的是光明神见自然女神,第二章第五页……”

阿诺和其他神职人员频频点头,对于约书亚的选择并不意外,因为他每年都只会看这一章。约书亚的说话时间不长不短,足够阿诺天马行空地走神。

想一想窗边飞过的小鸟,自己的蘸水笔什么时候才能用姐姐规定的时间,以及……

路德此时在想什么,他有记得吃饭吗?

作者有话要说:

瞎扯淡小剧场:

路德维希:在策划魔王之死,死完就去吃饭,么么哒。

PS:魔王的外形,参考的是罗马神话《奥德赛》里对怪兽的描述。

魔王的特性,有一部分克系特征,但本文大概率不会涉及克系的精神污染设定。

第17章 光明饼:

康诺特大区,王都潘地曼尼南,上议院大厅。

路德维希拿出怀中的褡裢怀表,低头冷淡地看了一眼,好像是在判断他到底和那边的傻逼浪费了多久的时间,然后他便学着阿诺那种能把人急死的气定神闲,对魔法通讯那头的双黑魔族道:“你还有十五个魔星时的时间把陛下送回来。”

“哈?”那魔族看路德维希的样子,就像是在看一个傻子。他狞笑道,“你在教我做事?搞搞清楚,现在该是你这个狗杂种投鼠忌器!”

路德维已经懒得回应了,只是看了眼对方身边越来越无法忍耐的魔王,示意手下来继续刺激。

渡鸦人在接收到自家主人的眼神暗示后,第一个站了出来。他戴着一个硕大的鸟头面具、双脚也是大型鸟类爪子的模样,如今快要难掩语气中的兴奋,故作嫌弃地对那边的魔族道:“你又是以什么身份来和我家主人交流的呢?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但是请允许我介绍,我家主人是征服者路德维希、纵火之魔、诺斯七十二军团的统帅……”

名声越广,称号越多。这已经是法尔瑞斯的传统艺能了。

“我是一个沙克斯,居于水畔的沙克斯。”对方出身七十二家族,看上去很以他的魔神血脉为傲。但除去沙克斯这个姓氏以外,他也就什么都不剩下了。

议会厅里,路德维希手下所有靠着自己摸爬滚打才成就今天的恶魔都笑了,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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