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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餐厅。

孩子不在家,房子里难得清净,丁茵心情很好地坐在桌前等他们吃饭,看他拿着相机拍个不停,便问:“这是在做什么?”

“拍vlog啊。”丁厌没拍他们的脸,只专注于桌面的菜肴。

丁茵:“你要转行当网红了吗?”她对弟弟的私密小爱好全然无知。

“是转型做短视频博主。”丁厌给自己那份香煎吐司和芒果汁拍了特写。他没有事业心和想红的野心,只是别人送了相机,不用白不用;一开始他只是图新鲜玩玩,拍了一段楚瀛做饭的视频;剪辑出来的效果很不错,于是他显摆地发到了微博小号上,想看看网友们如何点评。

然而评论区无人在意他的运镜、打光和剪辑,全在讨论视频中出镜的人;并且一夜间新增了海量心碎宣言。

-什么……美女居然有男朋友!?

-这个男人是谁啊啊啊啊啊,限你一分钟之内离开我老婆!!!!

-姐姐是直女吗orz取关了再见

-苍天呐………………你不会已婚吧?

-额,只有我觉得这男的长得挺帅的?

-帅个屁,脸都没露。

关注他的其实是以女粉居多,楚瀛即便不露脸,肩宽腿长的身材比例仍然是一等一的出挑,想不引起热议都难。

丁厌专门截图了几条点评楚瀛身形和衣品的评论分享给对方,附言:老公,你有当网红的潜质诶。

楚瀛没有回。那是仅有的一次他叫老公,楚瀛没有理他。

这严重激发了丁厌的逆反心理,他偏要拍,还要拍很多段,发很多条!

自此,那台手持摄像机成为了他居家出行的必备单品。

他忙忙碌碌地拍了十来分钟,咖啡都凉了。丁茵道:“拍完了也发一份给我?”

丁厌手指比了个OK,拣抽纸盒和花瓶东拼西凑地搭好简易支架,架好机位调试角度,确保正在录制中,才空出手吃饭。

“好香啊。”他咬着涂了黄油的酥脆面包捧场道。

“你们是住一起了吗?平时在家谁做饭?”丁茵结婚快十年了,一对情侣进展到哪一步,怎么可能瞒过她的火眼金睛。

楚瀛:“我做。”

“你做的饭没有我姐姐做的好吃。”丁厌肆无忌惮地拉踩,“你要多讨教学习才会进步。”

楚瀛也不拆他的台,道:“那要拜托你姐姐不吝赐教了。”

丁茵一反溺爱弟弟的惯常态度,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丁厌,有人愿意天天给你做饭,你就该知足感恩了。你的嘴那么挑,五星级酒店的主厨也未必能合你的意。”

“知道啦知道啦。”丁厌风卷残云地扫光了盘子,端起芒果汁一饮而尽。“姐姐,我能拍你的阁楼和阳台吗?”

丁茵挥挥手,“去吧去吧。”

丁厌三五步越上楼梯,溜了。

留下楚瀛与丁茵面面相视。

“我这个弟弟被我们家里的人宠坏了,还像个小孩子,劳烦你多包容他了。”

“这没关系。”楚瀛说,他看向她养尊处优、精细描画过指甲的双手,“我来洗碗吧。”

丁茵由衷地笑道:“那辛苦你了。”

这下她可算明白当初弟弟和她谈心时的纠结与苦闷从何而来了,有些东西你明知不会像表面那般无害,但仍旧拒绝不了。

但愿他们能修成正果吧。

第43章 首饰盒04

丁茵离婚的始末像连续剧中途播放的一段小插曲, 没头没尾地淌入了生活的洪流,没再激起惊扰家庭的风浪和涟漪。

丁厌看到姐姐不仅能干聪慧,还能面不改色地应对变数和波折, 心里说不出自豪和快慰。这个家里最需要的安慰和开导的人,果然是他自己……

不过他近来也活得有声有色, 常常被人夸神采奕奕, 他想了想, 好像只是恋爱和工作都一帆风顺,所以不用再愁眉苦脸了。

丁厌有幸把头发留长, 对拍照留影的执着和热爱随之只增不减,再加上有了楚瀛这个现成的工具人, 他物尽其用地钻研尝试了许多的他拍手法。

楚瀛很纵容他的这些小癖好, 而拍照这个事情, 也让他看清了楚瀛的一些小癖好。

他们有时会拍合影, 反正不露脸,所以衣着和姿势只管随心所欲的来。

丁厌目前最满意的是他和楚瀛模拟宴会正装打扮的那系列图,场景简单,就是站在穿衣镜前拍的。他穿一条礼服长裙,楚瀛则脱去了外套,只着衬衫马甲;灯光从头顶落下, 低暗暧昧的光影交错的边界,一只来自后方的手掌扶着他纤细的腰, 修长有力的手指与柔弱的肢体对比鲜明, 刚劲与柔美, 浑然天成。

凡是不懂得欣赏的人, 注定会度过较为悲惨乏味的人生。

当天晚上他对楚瀛的手表现出了异常的兴奋和喜爱。

而且他真没想过还有活人能把正装穿的那么好看, 白衬衫熨贴而不紧绷, 每一条衣褶都恰到好处地突显了身材的优点,端正而优雅,使丁厌罕见地尝到了一次被帅到腿软的感觉。

但平心而论,发出去最受好评的一定是两人在车里拍的那一套,虽说他对那身衣服没有很喜欢,像硅胶娃娃才会穿的,纯黑色,材质是蕾丝和薄纱,很暴露,很羞耻。高跟鞋尖得仿佛能把人杀死。

可搭配上豪车的真皮座椅和富有科技感的仪表盘,那金钱、权力与美色相结合的诱惑力堪称无人可挡。他相信如果他敢发表,将在论坛里收获一栋千层高楼。

那天他被楚瀛按着()了好多次,看来多数男人的性癖还是具有趋同性。

他也让楚瀛在那堆照片里评价过最喜欢的。但他们的喜好偏离严重,楚瀛另辟蹊径选了一套他觉得相当不起眼的片子。

那是某天在床上闲来无事,楚瀛亲自掌镜帮他拍的,色彩调成了单一的黑白,重点拍了他的脚踝、手腕、背脊、后颈等,他细细的骨头像嶙峋的鱼刺,皮肤呈僵死的灰白,又因为反光而透着润泽的饱满感。

用丁厌的话来形容是:很怪。这套照片里他一点也不美,甚至那看不出是他。

楚瀛却将它打印成实体还制作了一本相册,并在手机里保存了原图,偏偏不告知他喜爱的理由。

丁厌认为这是极端自恋的体现,楚瀛喜欢那套照片,无非是因为那是他自己拍的。

但自从他发展出摄影的爱好,对方送了他不同型号的胶片机、单反、微单,林林总总加起来可是好大一笔钱。丁厌能有什么异议呢,他还要缠着楚瀛帮他拍更多照片呢。

最近令他犯愁的是另一件事。他偶然翻到了楚瀛的护照,这个人是七月底的生日,不远了。

这是一项重大难题和挑战,丁厌自诩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可他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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