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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只觉得自己清醒了一整夜,记录完梦境便强打起精神去先生那边,好几次险些睡过去。

在霍格沃兹的日子里,他经常做梦,那些梦像是另外一个世界,有些相似又过于不同的经历让他不安,只要晚上有做梦,因为怕忘记每天早晨他都会第一时间在日记本里记录下来。这些记录好像写下了另一个他荒诞的一生,这真的是梦吗?里德尔抽出怀里的魔杖,他曾经很喜欢这把魔杖。

可是,谁让它的杖芯用的是邓布利多的凤凰的尾羽?

第十章 旅行(上)

到了一年一度的学院杯环节,或许是因为里德尔很讨教授们的喜欢,以及上一年输给拉文克劳的不甘,这个学期斯莱特林的学员铆足了劲,以可观的分数差嬴得了学院杯,银色与绿色的装饰蔓延开来,代表斯莱特林的蟒蛇替换了拉文克劳的鹰。显然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很高兴,陆斯恩看见里德尔旁边坐着的同学激动地拍着他的肩膀,男孩无奈地跟着鼓掌。

之后公布期末考试结果,里德尔自然是全满分,陆斯恩夸奖了男孩一番,但是对奖励有些头疼,“有什么想要的吗?或者我给你一些金加隆?”

“都可以,先生。”里德尔咬了一口闪电泡芙,现在他在陆斯恩面前十分随心所欲,玩笑话也多了许多,“可以直接给金加隆哦,我不想先生浪费太多时间。”

“好了好了,”陆斯恩将布丁推给里德尔,他喜欢做些普通人的食物甜点,幸好里德尔也不排斥,“一万加隆够吗?”

里德尔含含糊糊地应了两声,他咬着银汤勺朝陆斯恩笑了笑,大概是很满意。

“要不要我在古灵阁给你开个金库?之后有需要会方便很多。”

“好。”里德尔拿起日记本看了几眼,像是在找什么。陆斯恩则考虑什么时候给他开一个金库,当然要最好的。其他事的话……

“里德尔暑假有安排吗?”

“先生有吗?”

兰斯和戴维斯对里德尔很感兴趣,毕竟陆斯恩第一次给他们介绍他的学生,而且这个学生假期还住在他的庄园里。陆斯恩也觉得可以将里德尔介绍给他们,至于厄普,尽管他带着里德尔去美国必然会被厄普知道,但是陆斯恩不打算现在让里德尔认识他。“如果你没有别的安排的话,我们去美国逛逛?”

“都听先生的。”里德尔点头。

多接触一些普通人的世界也挺好的,如今的魔法界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过去流逝在时间里,未来又止步不前,和飞速发展的普通人们相比,巫师们近乎停滞,哪怕是那个现在活跃的黑巫师,也难以使魔法世界改变,或许他成功之后可以。

或许吧。陆斯恩垂眸,毕竟这种停滞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我们坐游轮去怎么样?”

“好,我还没坐过游轮呢。”里德尔伸了个懒腰,他带着日记本,向陆斯恩告别回去收拾东西了。

长一千英尺,排水量达八万吨的游轮停靠在码头,无数的人涌向它。头等舱的船票是兰斯提前给他们准备的,陆斯恩准备了一个行李箱。专门配备的服务员接过他们两人的行李箱,带着他们去房间,陆斯恩给了他一些小费。

房间里传统的英式装潢对得起游轮的名头,足够的奢华、舒适。服务员放完行李告诉他们有需要可以按铃后就出去了。

里德尔转了一圈,应该是对房间比较满意,他很快就拿了日记本和羽毛笔出来,坐在沙发上写写画画。陆斯恩也跟着检查了一遍房间,见都没有什么问题后,他进了一个无痕伸展咒弄出来的空间,泡了壶茶带出来。

“在写日记吗?”茶泡好后陆斯恩给里德尔倒了一杯。

“唔,玩个小游戏。”里德尔晃动着羽毛笔,他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在拼一个残缺的、时间混乱的小故事。”

陆斯恩给了他一些英镑和先令,如果去外面玩的话可能会用到。之后陆斯恩就没有再打扰他,在书桌上整理了下学期要用到的资料。学生们已经开始尝试组队制作炼金物品,新学期将进行更多的练习。

不过新学期的时候,他得想办法抽时间出来,去卡莱列德为里德尔收集制作魔杖的材料,然后为他炼制,这很花费时间。或许他要找些别的办法……比如分身,陆斯恩开始思考有没有这类型的魔法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新神应该有。

里德尔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一直到午餐时间他才回来,看起来心情愉悦。服务员们将午餐端进房间里隔出来的餐厅,味道还算不错。

“看来大家都很喜欢你。”陆斯恩调侃到,男孩总是会让别人喜欢他,他精于此道。

“是的。大概是因为这身衣服他们倒是挺愿意和我聊聊,不过说的都是一些废话,他们好像只关注那些宝石、奢侈品,今天吃什么明天玩什么——还提到头等舱的游泳池不错,还有图书馆。前面气氛还挺放松,后来有的人说或许又要打仗了,渐渐地就没什么人说话了。”里德尔简略地描述了刚刚的情况,然后问道:“我们要坐几天呢?”

“六天就行了。”

从英国到美国,从一开始的数月,到几周,再到几天。就如同人类的发展一般。

陆斯恩则开始和里德尔介绍了关于兰斯和戴维斯的情况。兰斯家族自都铎时期开始便成为了贵族,一开始只是最末等的男爵,后面变成子爵,最后成为伯爵。和别的贵族比起来,兰斯家族一直有些叛道离经,只是他们足够低调,表面上也不动声色。

贵族爵号和封地往往只与长子有关,遵循相当严格的继承制传递。兰斯家族对长子的培训相当严苛,而他们也不像一般的贵族们,对其他子嗣“放养”。其他子嗣的培养也十分严格,有的成为地方总督,有的成为海军或陆军的基层军官,有的成为商人,还有些成为神职人员或者艺术家、学者、哲学家,再早些时候也有跑到不同殖民地的。

他们缓慢地铺排一张大网,看似零散,实则密集。在依靠土地收入的贵族逐渐没落、开始以联姻维持奢侈生活的时候,兰斯家族已经和分支合作,开始从事工商业。他们从不以奢华为荣,尽管陆斯恩觉得他们的排场也足够大,但和一些倾家荡产以挥霍为荣的贵族相比,兰斯家族也确实低调。

利亚姆·兰斯,作为兰斯家族嫡系的第二子。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因为从小透入出来的商业天赋而在他从商的叔叔那边学习了很多。和他有些固执的大哥相比,他的性格更加随和友善。

“他平时看起来一本正经,实际上除了商业以外,喜欢各种美丽的东西。比如花卉、陶瓷、各种各样的装饰品。”所有人在和他接触久了之后都会发现这一点,是兰斯自己想要透露的还是真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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