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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在原主眼里,这地方太富贵,铜臭气太重。

但她还是住了下来。

盛家老宅对盛与澜而言有着特别的含义,外人想留宿,都必须得经过盛与澜允许。

原主:啊,我能住在这,代表着我在与澜心中的位置不一般。

云以桑往屋内走去,看着穿梭在花园之中的佣人和忙碌的女仆。

觉得盛家像是一个富丽堂皇、可即将坍塌的高楼。

眼看它高楼起,眼看它宴宾客,眼看它楼塌——这句话在如今显得无比生动形象。

来到自己的房间。

云以桑望向镜子里年轻的女人,白皙又纤细,漆黑的长发浓密,美得无可挑剔,哪怕在漂亮皮囊遍地的娱乐圈也足以凭美貌绽放光彩。

很像她,只是“脆弱版”的,带着踏冰天鹅一般易碎的气质。

云以桑笑了笑,镜子里的人也笑了起来。

像是一幅画被点亮,原主的脸立刻变得灵动起来。

照完镜子,云以桑穿过走廊,来到二楼露台吹风。

楼下的佣人们纷纷抬头看向女主人,热烈的阳光落在她脸上都变得柔和。因为她的容光更耀眼。

云以桑吩咐女佣给自己榨杯果汁。

这时,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停在了花园。

佣人都停下手里的动作。

这是盛先生司机的车,每次从这辆车上下来的人只有……

见到盛慕下车,旁边的佣人立刻露出笑容,纷纷跟少爷问好。

屋内的女仆跟着跑了出去,在屋外排成长列,弯腰恭候。负责给云以桑榨果汁的女仆也在其中,脸上绽放灿烂的笑容。

盛慕没什么表情,显然已经习惯了。

他的黑发柔软,只看脸是孱弱的美少年,却有一种让人不敢靠近的距离感,过分早熟。

云以桑看着盛慕很礼貌的冲大家点了点头,走进屋内,日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又瘦又长。

佣人们注视着盛慕的背影,脸上都洋溢着欣喜,

“少爷又瘦了。”

“少爷当练习生之后好辛苦啊,哎。”

没有人再看向云以桑,连盛慕也没发现她的存在。

而云以桑看着女仆,心说代入感这不就来了吗?,

要搁以前,她肯定是在下面给少爷鞠躬的人。

第2章

原主搬进盛家两个月了,还没和盛慕见过面。

因为她不喜欢盛与澜带的这个拖油瓶,只要知道盛慕在家,她就会故意出门。

原主也不喜欢这栋别墅,屋内一点结婚的痕迹都没有。

当初两人没办婚礼也没拍婚纱照,领证当天,盛与澜就去国外出差了。

在盛家的下人眼里,这位太太更像一位过来长住的客人,盛与澜喜欢她,她就住在这。

如果不喜欢了,指不定哪一天会搬出去。

盛与澜对云以桑的态度也很明确,从未隐瞒,界限划得很清。

他不爱她,娶她只是为了报答恩情。

盛与澜是彻头彻尾的自由主义,本来打算一辈子不结婚。他倒不是不想承担责任,而是他的人生太过精彩,富有挑战性的东西太多,他都想攀登上去看看。

他喜欢各种挑战极限的运动,跳伞、滑雪、攀登都是一把好手。十七岁开始,就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四面出击,分分钟搅乱原油、虚拟币等各种市场。

除此以外,盛与澜对人的兴趣,比对这世界的兴趣要淡漠的多。

冷心冷性,和周围人仿佛不在同一个世界,视人如空气。

如果不是原主挟恩图报,两人到死都不会有任何交集。

对于盛与澜不回家这件事。

云以桑知道后,捂住自己的脸,生怕自己笑出声来。

她甚至有想过:要不要盛与澜的照片铸墙上,每天早晚拜几下?

不然这钱她拿着不安心。

原主不喜欢的钱,她很喜欢。

拥有很多钱会让她的心情很好,觉得人生充满底气。

当然,也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目前看来,盛家人对她的态度看似恭敬,实则微妙。

过了许久。

姗姗来迟的女佣端着果汁上楼,云以桑扫了一眼女佣的脸。

接过冰镇的果汁,她坐在躺椅上抬头望向天空,日光强烈的让人眩晕。

刚才她神思恍惚,十六岁的盛慕让她想起了,自己一开始粉盛慕的原因。

见到盛慕之前,云以桑从不追星。

相反,她对娱乐圈嗤之以鼻。

云以桑从小就长得好看,身边的朋友也好看,大学时,已经对大部分帅哥脱敏。

她学校紧挨着北城最好的艺术学院,有很多娱乐圈未来的从业者。云以桑不断和帅哥谈恋爱,其中不乏之后的当红小生。

通过他们,云以桑开始了解娱乐圈。

娱乐圈这种地方,又是只可远观不可近看。

越是了解,越是觉得倒胃口。

在当时的云以桑眼中,明星也只是资本包装下、汲汲营营的一群普通人,毫无魅力。

二十岁的云以桑,青春无敌,美貌且自信,身边环绕着一样优秀且好看的同龄人。

她所绽放的光芒,甚至比那些所谓的明星更耀眼和强烈。

她见到盛慕的时间点很巧。

云以桑在电视台实习,被工作摧残,生活也不再那么多彩。

一个普通的下午,她被上司喊去帮忙接人,在电视台门口撞见了被粉丝和保镖包围的盛慕。

阳光热烈,从无数黑色的后脑勺之中,云以桑看到一双干净的、属于少年人的眼睛。

旁边有粉丝在推怂着,喊叫声如雷鸣,云以桑的大脑一片空白,胸膛微微发热。

行动在意识之前。

等她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加入了粉丝的队列,激动的大喊,“妈妈爱你!!!”

其实他们俩同岁。

可盛慕实在太好看了。

并且好看的很特别。

漆黑的瞳孔,漆黑的短发,眉眼修长,肤色素白耀眼。他不像一些艺人一样,全副武装自己的皮囊,变成钩子,变成箭……他只是安静的站在那,就像是从另一个世界走出来的,什么都不太在意的样子。

让人不自觉被吸引着想靠近他,又不敢。

那是一个枯燥又灰暗的下午,因为一些闪亮又美丽的东西,在往后的记忆里,变得特别起来。

人永远会因为一些美好的东西而感到心动或怜惜。

云以桑顺着楼梯往下走。

看到盛慕站在大楼大厅,交代女仆帮自己拿一些东西。

三个月前,盛慕开始准备出道,于是他从家里搬进了公司旁边的一间公寓。

本来,组合五个人应该都应该统一住进公司的集体宿舍,一是方便管理,二是出道前培养一下彼此的默契和感情。

而盛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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