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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钱不是问题。”
明越:“……”
金钱的恶臭味。
由于明越和宝宝的情况都已稳定下来,而且后续超声检查给出的各项评分也都在正常范围值以内,所以早上查完房后,邹主任便告知他们可以回家调养。
明越虽然想过要与自己和解,可离开病房前他还是把自己里三层外三层裹起来了,帽子、口罩、围脖,所有能用来做遮挡的都被他套在身上,就连乘坐电梯时都刻意挤进角了落里,以此来降低存在感。
在医院待了一天,明越只觉得浑身难受,回到未央馆便迫不及待地溜进浴室开始泡澡。
冬天泡澡要比淋浴舒服得多,而且还能舒缓血流,明越乐得享受,现在几乎每天都要泡一泡才会舒服。
楼时景照例蹲在一旁替他洗头,明越仰躺在浴池壁上,眨巴眨巴双眼:“托尼楼,你洗头的技术可真是越来越娴熟了。”
“谢谢客人夸奖,我们这里还有其他服务,您要不要试一试?”楼时景半是认真半是调戏地接过话。
“说说看,都有哪些服务。”
“客人想要什么,我都能给。”
明越眉眼微弯,压低嗓音说道:“既然这样……今晚来我家吧,我老公出差还没回来。”
楼时景掀了掀眼皮:“这位客人,你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呢,在外面勾勾搭搭不太好吧?”
明越顺坡下驴,抬手扣住男人的手腕,用指腹轻轻摩挲着那处凸起的腕骨:“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呢?”
楼时景眼神微暗,按摩头皮的动作都变得僵硬起来。片刻后,他沉声应道:“好,晚上记得留门,我来找你。”
“噗——”明越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不去演戏真是娱乐圈一大损失,这样沉浸式的表演丝毫不亚于科班演员。”
男人一边给他冲掉头顶的泡沫一边应道:“明大少爷也不赖啊,演技炉火纯青。”
明越不说话了,只仰头看着他,莹白的肌肤和漂亮的锁骨如同玫瑰般绽放在他眼里,比艺术品还要吸睛。
楼时景挪开视线,专心致志地替他涂抹护发素。
恍然间,他听见明越的声音传入耳内:“后天就是除夕了。”
“嗯。”楼时景轻而柔地搓着头发,问道,“你想在哪里过除夕?”
明越抬眸,视线落在虚空中,回答得心不在焉:“在哪里都可以。”
楼时景没有接话,给他头发做好护理后又开始擦洗身子,直到把人抱出浴室穿上衣服才浅浅开口:“越越,我们回老宅过年好不好?我妈想把岳父他们接过来,一起吃团圆饭。”
明越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好半天没有说话。
“放心,我们初一早上吃过早餐就回未央馆,不会和亲戚客人打照面的。”楼时景知道他在担忧什么,便小声安抚道,“等给你爸妈拜完年我们就去国外,下半年再回国。”
空气中有淡淡的洗发水味道,清新好闻,仿佛能压制住心里的焦躁和不安。
“如果……”明越犹豫不决地说道,“如果他们都能接受我,我愿意在老宅多住几日。”
楼时景凝神注视着他,声音是一如既往的沉着冷静:“所有人早在最开始就已经接受了你,只有你自己不愿意接受自己罢了。”
明越被他一语就道破了心病,怔在当下,久未言语。
“当初拍下你照片的人已经找到,是个私家侦探服务社的人,专干一些偷拍和跟踪的勾当,我已经把整个服务社的人告上了法庭,他们承诺会公开自己的行径并向你道歉。”楼时景握住他的手,犹豫几秒后继续说道,“幕后主使者之一是许铧的儿子许邺笙,他因记恨你告发了他父亲一事而对你怀恨在心,便雇佣了侦探社的人想挖些你的隐私爆出来,没想到无意中发现了你怀孕的事。”
“主使者之一?”明越抓住他话里的重点,“那另外的主使者是谁?”
楼时景沉默几秒后缓缓开口:“是苏砚林,正是因为当初他拿走了我写给你的信,我们才会错过这么多年。若不是同学聚会那次你质问我给人写情书一事,我还不知道是他从中作梗。许铧是他的表舅,他便借此事和许邺笙联手想毁了你的名声,一个负责跟踪拍照,一个负责在外网联系黑客散布消息——你放心,我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许家已经进去一个了,他不介意再把许邺笙送进去。
苏家的公司虽然开在国外,但是他们的客户群体全在国内,楼时景只需要动一动手指就可以切断苏家所有的客源。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些人既然敢拿明越的名声开刀,他自然乐意在他们的利益上动土。
在商场上,这个叫做礼、尚、往、来。
明越抿唇,眉头也压得很低,语气俨然不悦:“苏砚林喜欢你?”
楼时景不置可否地看着他。
“因为爱而不得,所以就想尽办法来诋毁我?”明越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要苏砚林当面跟我道歉!”
楼时景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没问题,所有伤害你的人都得亲自向你道歉。”
微顿片刻后,楼时景打开手机备忘录,将里面那篇文章呈给明越:“虽然网上的消息源已经被压下,但许多人还是见过那些照片,且议论声不少。只有给出文字解释才有机会消除非议,让大家相信你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男人。这是我昨晚编辑的,你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正和补充的地方,如果觉得可行,我就发在微博上,然后联系各大媒体将消息发散出去。”
明越接过手机,垂眸瞧去。
备忘录编辑页,正文内容:
【我和明越相识在一场误会里,因为这场误会,我押上了一辈子的幸福。人生从来都不是完美的,一如我们初时的相遇。在别人眼里我们是冤家、是命里的死敌,只有我自己知道,明越是我初见即倾心的情感之源。
高三毕业前夕,我给明越写了一封信,我问他愿不愿意做我的灵魂伴侣,与我共度余生。如果愿意,我就在渝大等着他,日后的风风雨雨定由我来替他遮挡。
我曾数次幻想过明越打开信之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以他的脾气,若知道讨厌了许久的人对他心怀不轨,脸色肯定比彩虹还要漂亮。
——他会接受我吗?还是会继续讨厌我?
令人遗憾的是,这两个答案我一个也没等到,因为那封信最终没有送到明越的手里,让我们又继续以冤家和死敌的身份相处了七年。
明越有一个很喜欢的歌手,其中有一首歌的歌词我记得非常清楚——
当初我们只是青涩少年,曾幻想着风月无边;
后来岁月积淀,才发现和你渐行渐远;
回忆太遥远,只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