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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就是自己的新邻居,就是见对方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提溜着一大袋东西怪不容易的,就顺手帮了人一把,哪知道那就是他的新邻居。

新邻居为了感谢他的好心帮忙,给了他一板酸奶表示感谢,他起先当然不肯要,就是举手之劳,哪里用得着谢,但新邻居非得坚持,他也只好收下了。

王秘书安慰自己说,反正邻里邻居的,大不了以后多给人家帮帮忙。

“……事情就是这样。”门窗紧闭的办公室里,沈清棠一边咔嚓咔嚓嚼着薯片,一边同陆铮交代了自己一周的收获。山药卷还没吃到嘴,先拿薯片解解馋。

其中很多事情他其实已经在微信里说过了,但这会儿还是一五一十的又说了一遍。

沈清棠这几天并没有闲着,每天在王秘书和新邻居之间两头跑。

王秘书生活简单又规律,每天公寓、公司两点一线,隔两天会去家门口的超市购物,买点水果和接下来几天的食材。

这一周他没有任何的应酬和饭局,所以除了公司的人之外,基本没和其他人有过什么交际。

而新邻居的生活作息和王秘书的如出一辙。新邻居姓姚,叫姚思,一个月前刚到的S市,在居住的公寓附近租了个门面,开了家花店。

姚思基本每天早上九点开门,晚上七点回家。比起王秘书来,她甚至连超市都很少去。

两人说有缘也有缘,说无缘也无缘,每天差不多的时间回家,偏偏总是错开几分钟,前后脚进小区、进电梯。

这种总是差一步的状态终于在昨晚被打破。

昨晚下班后王秘书照例去超市买菜,他做事非常讲究效率,要买的东西仿佛早就刻在了脑子里,进了超市后直奔目的地,没一会儿就把购物车加满了,结账出了超市。

将东西装进后备箱之后,看见几米之外有个报刊亭,就过去买了张彩票。付完钱恰巧接到家里电话,他便站在原地和老爸老妈各聊了几分钟。

巧的是姚思今天也接到个洗衣店开业花篮的单子,一直到师傅将花篮全部搬运走,她才关店回家。

因为这些阴差阳错,两人终于在电梯里相遇了。姚思手腕上的红线在王秘书走进电梯的那刻骤然发出夺目的红色亮光。两人却对此无知无觉,泾渭分明的站在电梯的两边。

好在王秘书是个绅士,在看见姚思一个孕妇提了那么大袋重物后,主动提出要帮人拎东西。两人这才搭上了第一句话。因为这样,红线又是一阵大亮。

新邻居就是王秘书的命定之人无疑了。

沈清棠趁机将红线系上了王秘书的手腕,然后眼睛一错不错的盯着那截同样发着光的红线,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电梯从3楼升到4楼、5楼、6楼……眼看着就要到他们住的那个楼层。红线仍稳稳的缠在王秘书的手腕上,看起来并没有要掉的样子。

沈清棠轻吁出半口气,觉得这把终于稳了。

作者有话说:

棠棠:或许有人有小海星么?星星眼~

第31章

电梯最后在19层停下,电梯门还没来得及完全打开,沈清棠就仗着自己没有实体,从电梯门的那道缝隙里钻了出去,在门外手舞足蹈、哈哈大笑。

“稳了稳了,这下真的稳了!”

“亏我之前还这么着急,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就搞定了,根本没有难度——嘛。”

最后一个嘛字出来时王秘书和姚思正好从电梯里出来,沈清棠扭头去看他们,结果满脸的笑意顿时凝固在嘴角,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啊啊”的大叫着蹲到王秘书旁边,去找他手腕上的那截红线。

但红线已经不见了,消失的无影无踪。大概是跟着电梯下降到了楼下。

“啊啊啊啊啊啊!怎么会这样!我的线呢!我那么红那么亮会发光的线呢!啊啊啊啊啊啊!”

“不是已经系上了么!!!为什么会这样!!!这红线特么的有bug了!!!”

“啊啊啊啊!我的——唔、唔唔唔……”两人已经各自回了家,沈清棠还崩溃的在门外大吼大叫,这时候有人突然站在他身后,从后面捂住了他的嘴,压着不耐烦警告他,“别喊了。”

怎么可能不喊,沈清棠都快吓死了!他抬起胳膊拼命扒拉着那只手,一声声惊呼被掩在略带些凉意的手掌之下,沈清棠僵着脖子侧过头,终于看清了“偷袭”自己的那个人——

居然是明岚。

“我放手,但你别叫了。”明岚比沈清棠高一个头,说这话的时候他微微敛着眸,居高临下地看着沈清棠。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沈清棠哪里有说不的机会,他点头如捣蒜:“嗯嗯,唔!”

明岚这才松了手,朝前两步走到沈清棠旁边,两人面对面站着。

“你怎么来了?”沈清棠问。

明岚嗤笑一声:“这话说的,王侃是我的任务对象,我过来有什么问题,我还没问你怎么在这里呢,你倒来问我了,真是新鲜。”

沈清棠:“……”这话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好讪讪的笑了下,“嘿嘿。”

明岚白了他一眼,一个瞬移进到王秘书家里,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沈清棠也跟了过去,前者抬了抬下巴,示意沈清棠坐。

沈清棠再度无语。这把王秘书家当自己家的做派是怎么回事啊,真当自己是这儿的主人啦!

非要说起来的话,你的任务对象还是我任务对象的下属呢,我有说什么嘛!

说句不怕挨揍的话,沈清棠真的很不喜欢这个样子的明岚。拽得二五八万似的,目中无人,高高在上。

其实还在学校里的时候,沈清棠一开始对明岚是很有好感的,对方长得好看脑子又聪明,沈清棠做梦都想和对方换颗脑子。

脑子当然是换不成的,所以他就想和明岚成为朋友。朋友是全校第一名,他也跟着高兴,就跟自己得了第一名似的。

那个成语怎么说的来着,与有荣焉。

但明岚看不上他,沈清棠每次屁颠颠的凑上去,换来的都是对方嫌弃的眼神。

这样的眼神沈清棠可太熟悉了,学校里的老师、后辈提到他的时候,经常是这种眼神,有时候还会掺着点惋惜。

“长得那么好看,脑子却那么笨。”“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飞升上来的,这得踩多大个狗屎运。”……

沈清棠拿自己的热脸去贴明岚的冷屁股,贴了一次又一次,明岚始终没热起来,对他越发嫌弃,沈清棠便不再自讨没趣。他不要这个朋友了。

而且他其实并不笨,只是不喜欢那种被管束的感觉,因为不喜欢,所以不用心、不爱学、不听话,成绩因此怎么也上不去。但在事事都讲究规矩体统的天界,不听话就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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