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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爱吃的生煎馒头,热气都快散尽了,却一眼都没瞧,只顾着低头翻卷宗,眼眶不觉微微发酸。
她没再多劝,转身就往厨房去。
沈风禾舀出一点面,揉了个面团,做了剂子擀馄饨皮。
她擀出的馄饨皮薄如蝉翼,又取了些精瘦的肉剁出来的馅料。她捏起一张薄皮,挑一点肉馅放在中间,轻轻一捻,小巧玲珑的馄饨就成了。
锅里的水烧得滚开,沈风禾将馄饨一个个下进去,那薄皮遇了热水,立刻就鼓了起来,似一只只雪白的小泡泡,在沸水里轻轻翻滚,煞是好看。
她往碗里调了些味,将馄饨盛进去,撒些葱花与胡麻油。
碗里的馄饨浮在清汤里,薄皮半透,隐约能瞧见里面嫩红的肉馅,热气袅袅,香气清淡又勾人。
沈风禾端着碗走到庞录事面前,轻声道:“庞老,您用些吧,身子养好了才有力气找出真凶。尝尝我给您馄饨,吃着不伤胃。”
庞录事抬起头,看着碗里的小馄饨,怔了一会。
他颤抖着拿起调羹,舀起起一个放进嘴里,轻轻一抿,薄皮就化了,鲜美的肉馅混着热汤一块进了肚儿。
孙评事见庞录事愿意用饭,过来宽慰他。
他坐在庞录事身边,看着他慢慢吃着馄饨,轻声劝慰道:“庞老,您别急,少卿大人在外面查案,定会还文宣兄一个清白的。您要是不嫌弃,小孙也陪您瞧瞧,我上回不也破案了嘛......”
孙评事平日里爱与庞录事斗斗嘴,总是开他的玩笑,但心里甭提多尊敬他了。
庞录事咽下几口馄饨,热汤暖了身,也让他紧绷的神经松了些。
他朝他们点了点头,擦了擦眼角,“多谢你们。”
卷宗上写得明白,这苗氏惠原是个苦命人,两年前还在东市支着个小摊子,摆着卖些胭脂水粉,风里来雨里去,赚些辛苦钱勉强糊口。 网?阯?F?a?布?页?ⅰ????????ē?n?????????⑤????????
谁曾想不过两年光景,她竟一跃而起,在平康坊盘下了铺面,开起了胭脂铺,店里的“神仙玉女粉”更是风靡长安,成了坊里最受欢迎的铺子,往来皆是衣着光鲜的贵人娘子。
验尸的卷宗记载,苗氏惠的腹部有三处刀伤。一刀重过一刀,还有一刀直刺脏器,分明是一定是要置人于死地。
这般狠戾,莫不是仇杀。
可这苗氏惠性子极好,待人爽朗大方,平日里街坊邻里有难处,她但凡能帮衬的,绝无二话。别说仇家了,连句口角都没与人起过。
不仅没仇家,她铺子的账目也清楚得很,既没欠着旁人的银钱,也没旁人欠她的。如今家底殷实,都是靠着铺子的营生一点点攒下来的。
为了钱财就更说不通了,她身上的钱袋子还在,且哪能挑在明德书院下手。
眼下依旧是未找到凶器。
庞录事的目光落在卷宗里关于现场遗留饭食的记载上,其中一项是一道鲈鱼。
同在一盏汤羹里的,还有黄芪、杜仲与糯米......
他皱了皱眉,若有所思,“这汤羹怎有些像宣平坊陈记食肆的招牌汤其一,只他家有的。”
沈风禾在一旁收拾碗筷,听了这话,顺势接道:“陈记食肆家的汤吗,我也喝过他家红枣当归汤,味道很好。”
庞录事点点头,“对,虽是小食肆,但他家的汤很有名气。当年我家娘子怀文宣时,已是三十有五,算是老来得子,身子虚得很。我日日去陈记食肆排队,就为了买一碗这汤。这汤喝着舒服,娘子的身子果真慢慢好了起来,文宣也平安降生了。”
明德书院所在的宣平坊里,狄寺丞跟着陆珩熟门熟路地拐过两条窄巷。二人都未穿官袍,只是走访着查案。
巷口挂着块小招幡,写着“陈记食肆”四个小字。
狄寺丞瞧着这不起眼的铺面,忍不住纳闷,“陆少卿怎会知晓这家汤食肆,它门面这般寻常,藏着小巷中。”
陆珩一边往里头走,一边随口应道:“长安城里但凡味道好的吃食,我都要买给夫人尝。前阵子听人说这坊里有家食肆的羹汤温润适口,便顺路过来买过几回养颜的。”
他很快又自顾自道:“当时觉得杜仲、糯米与鱼一块炖很是新奇,我瞥过两眼。只不过听着就像是大补汤,我若买给夫人用,她定是要骂我不怀好意,将我一脚踹飞。”
狄寺丞挠挠头。
无论是大理寺,还是陆府,这可一点都不顺路。
他们陆少卿,怎愈发惧内了。
谁说温温柔柔的沈娘子会将人一脚踹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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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少卿少胡编乱造。
二人正说着,里头很快迎出来个伙计,陆珩将食单报给他。
那伙计听着食单,很快道:“黄芪、鲈鱼、杜仲配糯米......这位爷,这正是我们家的招牌汤羹没错。”
陆珩正要再问,那伙计却先一步打趣道:“瞧爷您这般上心,定是买给家中娘子用的吧?”
陆珩闻言挑眉,似有些意外,“嗯?你怎知晓我家中有温柔可人的娘子?”
伙计咧嘴一笑,手上麻利地擦着桌子。
“爷您真不知晓假不知晓?我们家这招牌汤羹,除了这些东西,内里实则是安胎用的方子,用料讲究,火候更是半点错不得,来买的都是疼娘子的郎君,十有八九是给怀着身子的内眷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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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阿禾:我去喝补酒了
陆瑾:请阿禾多喜欢我一点
陆珩:请夫人多喜欢我一点
第60章
听了这话, 陆珩皱了皱眉。
他方才只当这汤羹是寻常滋补之物,竟不知内里藏着安胎的门道。
难不成苗氏惠竟是怀着身孕?
不过这也只是猜想,不能凭借一碗汤羹妄下结论。
他观她尸身并未怀孕迹象, 且仵作验尸的记载中也没有这一项。
陆珩看向那伙计,又问道:“你仔细想想, 这两日可有个三十岁上下的妇人来买过这汤, 她是平康坊苗氏胭脂铺的苗老板。”
伙计皱着眉一脸茫然:“爷, 真记不清了。您也知晓, 来我们这儿喝汤的娘子多了去了。我们这汤是招牌, 每日天不亮就有人来排队, 人来人往的都拿了就走, 哪能个个都记着样貌, 再问清家世......除非是总来的。”
他说着,又忍不住夸了句, “不过爷您是真俊,那日您来买红枣当归汤,我瞧着您站在巷口, 就跟画里走出来的似的, 这才记了个清楚。”
陆珩没心思听这些奉承话, 二人又问了几句话, 才出了陈记食肆。
巷外日头正盛, 春日的风吹着叫人畅快, 却吹不散二人心头的凝重。
她怎会带着食盒,身死在明德书院。
她